装修选半包还是全包好?10秒估算一下

城市:
>
面积:
输入房子面积
手机:
输入手机号码获取报价

微信加好友 获取详细报价

装修顾问-馨馨

4年行业经验,24h可咨询

10秒闪电通过好友

稍后会有装修顾问为你解读报价

报价短信已发送到您的手机

因材料品牌及工程量不同,具体报价以量房实测为准

稍候装修管家将回电您,免费提供装修咨询服务

您的装修预算约 ?
  • 人工费 ?
  • 材料费 ?
  • 设计费 ?
  • 质检费 ?

*装修管家将回电您,免费提供装修咨询服务

*装修管家将回电您,免费提供装修咨询服务

*因材料品牌及工程量不同,具体报价以量房
实测为准

报价短信已发送到您的手机,注意查收!

装修管家将回电您,免费提供装修咨询服务

装修怕上当?问问靠谱的人

装修顾问 -馨馨

(四年装修行业经验)

微信扫一扫

加好友

广告

装修估价(半包): 0 万元

30分钟内,装修顾问将致电为您解读报价,请注意接听电话!

完善以下信息 让我们更了解您的需求优先为您服务

1. 您家的房屋现状是 :

毛坯房

旧房翻新

局部改造

2. 您家准备什么时候开始装修 :

一个月内

两个月内

两个月以上

3. 您家小区名称 :  

提交

请选择您家的装修时间

婚前房产共同财产属于不?

显示全部
收起
提问者:史光远| 昭通| 615次浏览
我要回答

我来帮他解答

插入图片 ... .png 删除 还可以输入1500

已有3条回答

Foreverstars
回答数:15608 | 被采纳数:6

  婚前购买住房,登记在女方一人名下,又是父母斥资还贷,这房子属于女方婚前购买个人财产。产权权益和男方无关。

  但是婚后,只要是以女方名义还贷,就属于婚后共有财产,以及自婚后女方名义还贷起,该住房增值部门权益,男方也有一半!是女方父母出资以女方名义还贷,这属于女方父母对女方债权,可以主张!法律会支持!

  现在女方故去,在女方无遗嘱指定继承人前提,需要依照继承法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这配偶,死者子女(无)死者爹妈,三方平均分配继承女方这房子名下的权益份额!

  原则是女方父母和男方协议解决。达不成协议的,请各自拿着相关证据,上法院,申请司法裁决。


还可以输入100 提交答案
墨迹了吧
回答数:5020 | 被采纳数:3

你好,婚前全款付清购买的房屋且登记在自己的名下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婚前购买的房屋登记在自己的名下,但有贷款,则婚后还贷及其增值部分的价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希望可以帮到您。


还可以输入100 提交答案
Asome
回答数:17482 | 被采纳数:13

  拿结婚证以前的财产,写的谁的名字就是谁的,一辈子都不会变成共同财产!拿结婚证之后的,就算写一个人的名字都是共同财产!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离婚后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离婚后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离婚后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7)最新婚姻法 离婚财产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应按夫妻共同离婚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6、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7、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8、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9、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分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10、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生产资料,可分给有经营条件和能力的一方。分得该生产资料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11、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12、婚后8年内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13、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14、婚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据情予以支持,但一般不超过两年。
  最新婚姻法 离婚财产 - 无房一方租房居住经济上确有困难的,享有房屋产权的一方可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15、离婚时一方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归一方所有。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16、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17、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价格源自网络,仅供参考。


还可以输入100 提交答案
没有满意的答案,向专业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