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是按总价的2%收取,现在按每平米多少钱来收取。举个例子:80元/平米,100平米的房子,就交8000元的公共维修基金,具体见当地政策。
新建商品房住宅首期维修基金,房地产开发商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3%-4%缴纳;购房者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2%-3%缴纳。
按照规定,维修基金按下列规定计算缴纳:(一)公有住房出售,售房单位按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提取;(二)购买无电梯多层商品房的,购房人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5元计缴,购买别墅的,购房人按每平方米45元计缴;购买高层商品房或
天津是固定的。购房人和开发商都要交。 购房人都是1%,取整到个位。 开发商带电梯的1.5%,不带电梯的1%
各地的维修资金缴纳的标准有所区别。比如西安市,维修资金的缴存是按照面积来决定,标准如下:多层住宅(7层以下,不配备电梯的):60元/平方米;多层住宅(配备电梯的):90元/平方米;小高层、高层住宅(7层以上,含7层):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