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一般情况下,公共维修基金的收取标准由各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是按照买房人的总购房款的2%~3%比例缴纳,收取的公共维修基金属于小区全部业主的共同所有,其不计算于房屋的销售收入
1、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集资建房)维修资金交存标准为: 多层住宅(7层以下,不配备电梯的):60元/平方米; 多层住宅(配备电梯的):90元/平方米; 小高层、高层住宅(7层以上,含7层):145元/平方米。 2
电梯维修基金的标准是65元/平。多层的房子维修基金是35元/平。
维修基金按总房款的1%来征收,契税按总房款的3%来征收。
原来是按总价的2%收取,现在按每平米多少钱来收取。举个例子:80元/平米,100平米的房子,就交8000元的公共维修基金,具体见当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