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 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第二条规定,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 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第一条第(一)项规定:2010年10月1日以前已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已由房产管理部门受理新建商品房合同备案或存量房登记手续的普通住房,在2010年11月1日之前办理缴纳契税的,契税税率仍按原标准执行。即个人购买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为3%,减半征收。其中,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契税税率为1%。2010年10月1日以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按《通知》中规定的有关政策执行。对个人购买普通住宅的,税率按3%征收;对个人购买普通住宅,且该住宅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税率为1.5%。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宅,且该住宅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按1%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非普通住宅的,税率按4%征收。
购买商品房需支付下列税费,各地区是不一样的。 一、契税。目前契税的税率为购房价格的3%,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房(140平米以下),可减征收契税,即按1.5%的税率征收。 二、印花税。个人向房地产开发企业购买商品房,按合同记载总价的0.05%税率缴纳税。 需支付的有关费用有以下几种: 一、交易费 ,购房总价的0.5% 买卖双方各交0.25%,(住宅3元/平方米,由开发商交,购者不用交)。 二、个人购买商品房,需支付每件100元登记费(含《房地产权证》工本费)。
购商品房契税是怎么缴纳的:契税 普通住房 1.5% 非普通住房3% (面积>140
征税对象:土地增值税是出让方交,契税是承让方交。
一、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由承受方交。
二、土地使用权的转让,除了考虑土地增值税,另由承受方交契税。
三、房屋买卖:
1、以房产抵债或实物交换房屋。
2、以房产作投资或股权转让。
3、买房拆料或翻建新房,应照章纳税。
四、房屋赠与 赠与方不纳土地增值税,但承受方应纳契税。
五、房屋交换 在契税的计算中,注意过户与否是一个关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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