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需要的材料有: (1)《房屋所有权证》;
(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审原件,收复印件);
(3)交易评估报告;(4)存量房合同;(5)房屋交易登记申请表;
(6)土地纳税登记簿;
(7)卖方资料: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审原件,收复印件);若为单身的,需到派出所或民政局开具单身证明
,或到公证处公证;若为离婚的,需离婚证或民事判决书,并提供财产分割协议及至今仍单身的证明;
(8)买方资料:身份证(审原件,收复印件);外地人口需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9)《房屋所有权证》图纸页若为电脑打印的,需复印两份,一份留房地局存档,一份附在新《房屋所有权证》后,可免测丈费。
领取房产证时需在公司权证人员的陪同下,本人带身份证原件、交易收件单领取(收件担保方保管)。以上仅供参考。
办理商品房产权登记须提交的资料
(1)权属申请书、委托书、法人代表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土地使用证;
(6)红线图;
(7)建筑平、立面图(竣工图);
(8)房屋面积计算图;
(9)竣工验收务案表。
办理新建的房屋产权登记须提交的资料
(1)申请书、墙界表、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平、立面建筑图纸(竣工图);
(4)竣工验收备安表;
(5)土地使用证;
(6)红线图;
(7)房屋面积计算图图。
办理抵押登记须提交的资料
(1)申请书、委托书、抵押书、抵押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
(2)房地产权证;
(3)抵押合同(经公证处公证或见证);
(4)贷款合同(经公证处公证或见证);
(5)抵押担保书;
(6)金融许可征复印件(或公证书);
(7)查档答复书;
(8)评估报告;
(9)婚姻状况证明(私人);
(10)抵押权人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按揭登记须提交的资料
(1)申请书、委托书、抵押人身份证复印件;
(2)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
(3)购房发票;商品房购销合同;
(4)购房抵押借款合同(经公证处公证或见证);
(5)查档答复书。
证办理流程:
一、提供所需材料。
二、进行产权登记。
三、契税税率及缴款书的办理。
1.提供户主身份证复印件。
2.提供销售发票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3.提供销售合同及最终补充合同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4.若开发公司代为办理,则派遣员工时应出具公司盖章的证明书。
四、注意事项:保证合同﹑发票﹑测绘报告等各个凭证资料的内容一致性, 认真核对,确保措辞﹑各项数据﹑日期等一致无误。
房产证办理所需材料:
1. 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
(若房屋测绘报告为旧格式的,则还需出具竣工验收单及填写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新格式只需提供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即可。)
4.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
5.⑴购房人已婚 。
①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原则上需校验原件)。
②婚姻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③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场办理,则需提供私章,若委托第三方代办则需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私章
⑵购房人单身(必须本人到场,不可代办)。
①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②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③单身声明具结书 购房者在本地则到民政局办理
购房者在异地则到公证处办理
购房者在国外则到大使馆办理
⑶购房人为单位 ①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校验原件),无法提交原件校验,则需提交工商出具的彩印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