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1)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2)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程序 : 1.财政拨款单位: 申请人提供有关提取依据-------分口负责人初审------营业厅负责人核实------中心主任审批--------财务科汇总报财政局核实拨款----------财务
1、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社保跟住房公积金是不一样的,社保是不可以取出来的,住房公积金在你辞职时是可以取出来,但需要单位开证明希望能够帮到您
公积金取出来一、离、退休支取: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离、退休批文、复印件。3、由单位财务人员带上述资料、单位收据、单位印鉴到中心办理销户支取业务,需填写支取表。二、出国、出境定居:1、职工个人申请报告经单位审批盖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