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办理逐月还贷的条件:账户中的金额要足13个月的总额 如果账户中的金额不足13个月的总额,单位最好在每月扣款日前缴存公积金,则不会扣除,一直到满足条件了才会扣除,如果满足,就会自动扣除还贷,不然,即每月缴存金额*1
一是你要符合“申请人”条件,即申请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的申请人,为在丽水市行政区域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尚未还清丽水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贷款、公积金组合贷款的借款人及配偶。 二是要符合信用条件,申请人住房
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计算方法如下: 按还贷能力计算公式为: {(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
1、公积金逐月还贷条件:账户留足一年余额。 2、公积金逐月还贷操作:每月15日银行开始划账。 逐月还贷的操作手续其实很简单,只要贷款买房的市民,在公积金账户上保留有1年的余额,比如每月的缴存额为1000元,账
1、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还款代扣账户(卡或存折)原件; 4、《当地市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委托申请表》:上网下载或到贷款银行领取,填写后经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