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借款人具有城镇户口; (2)本人及所在单位在本市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从后往前推算); (3)有稳定的职业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购买自住房的合法合同或协议,并有所需规定
(一)借款人凭《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协议和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有关证明,到管理中心领取并填写相关表格; (二)借款人将填写的相关表格、本人身份证和符合第五条规定的有关证明材料交管理中心审查; (三)管理中心
新乡公积金贷款条件 1、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3、有符合规定的首付款收据; 4、有符合规定的购房合同(协议); 5
贷款流程1、借款人提供贷款证明材料;2、管理中心审核、决定;3、受委托银行对借款人资质复核;4、借款人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5、受委托银行发放贷款;6、借款人按合同规定归还贷款本息。新乡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方式新政策贷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公积金贷款必须连续缴存12个月以上并且贷款时还在连续缴存着。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