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什么特别规定:
1.上次公积金贷款没有还清就不能再次贷款;
2.一个人只允许同时贷一次公积金贷款;
3.符合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① 一是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
② 二是贷过公积金已还清,当月还清,次月才有资格进行公积金贷款。
4.公积金贷款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套房二套房的限制;
5.贷款利率是固定的,5年以上为年息4.9%;
6.只要已还清上次公积金贷款,然后满足公积金贷款条件,第二个月就可以用公积金贷款了。
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本市其他有效居留身份;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良好;
(3)没有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国家另有规定可延长的,按其规定执行,但最大不超过65岁);法定退休年龄一般女性55岁、男性60岁;
(4)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年以上,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连续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且所在单位不欠缴;
(5)本人没有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6)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其中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是指职工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建造、翻建住房的,须有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大修住房的,须有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备注:职工已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还清前,其配偶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限制贷款条件:
(1)贷款当前存在未还本息或担保人代还记录;
(2)近两年内存在贷款展期(延期)或以资抵债等记录;
(3)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未还清的商业性住房贷款近24个月内存在连续未还本息超过6期记录;
(4)有呆账或核销记录;
(5)因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被起诉;
(6)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累计逾期超过24期。
1.一手房贷款流程:
(1)借款人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领填申请表;
(2)资金中心审查贷款资格(5个工作日);
(3)承办银行审查贷款安全性(20个工作日);
(4)承办银行分别与借款人和售楼单位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
(5)借款人办理抵押登记和房产保险;
(6)承办银行放贷;
(7)购房者还款;
(8)清户。
2.二手房贷款流程:
(1)“中心”咨询,领取申请表:由房屋买卖双方及配偶(未婚或离异应出具证明),持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两证原件,以及户口薄、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到市资金中心进行预登记,领取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2)借款人向市资金中心提交贷款资料;
(3)“中心” 受理审批:市资金中心受理借款申请人资料,审批确定贷款额度及年限;
(4)交易过户: 房屋买卖双方到房产局及土地局办理“两证”交易过户手续;
(5)签订合同:借款人持已办理交易过户的“两证”及契税完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到市资金中心,由市资金中心出具贷款承诺书到指定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贷款文件,卖方在贷款银行开立存款专户;
(6)办理抵押:借款人到房产局办理抵押房屋登记并领取《房屋他项权证》;
(7)发放贷款:贷款手续全部办妥后,由市资金中心将贷款资金通过银行直接划转到卖房方已开立的存款专户内;
(8)按月还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月偿还贷款本息,直至贷款全部还清;
(9)结清贷款:借款人结清最后一次贷款时,本人应亲自前往贷款银行并在柜面办理还贷结清手续;
(10)注销抵押:借款人偿还完全部贷款本息后,凭贷款银行出具的结清证明和撤销房屋抵押证明、购房合同原件或房产证原件及个人身份证,到原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申请需携带资料: ①贷款申请人、配偶、共同借款人、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帐号,未成年人需提供独生子女证或出生证明。以上人员必须到场并带好私章; ②贷款申请人和共同借款人的婚姻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婚人士提供未婚证明材料; ③不少于房价二成的首付款收款凭证; ④组合贷款需提供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的收入证明; ⑤支持通存通兑功能的扣款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⑥二手房买卖合同原件; ⑦上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⑧房产评估报告。1990年(含)之前的二手房贷款额度超过房屋总价30%及1990年以后的二手房超过房屋总价50%的需要由办理机构认可的评估公司进行房屋评估; ⑨如贷款放款至上家,提供放款存折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