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按揭贷款政策解读:
住房按揭贷款规定按揭贷款要有如下流程:首先是选择一套特定的房产,其实是根据实际提出贷款的申请,接着要与卖方签订一份购房的合同,然后签订楼宇的按揭合同,最后再办理抵押的等级以及保险等项目,直到最终我们已成功拥有一个专门还款的账户。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作为购房的一方要注意,我贷款的履行期间我们不能中断保险以及其他的抵押物。在贷款本息全部还清楚之前要保管好银行单据。
住房按揭贷款的政策对外籍人士还有着特殊的要求,例如对台湾人而言,需要出示台胞证以及户籍誊本等等,而香港人则需要出示自己香港居民身份证以及抵押的公证书等等证件。对于其他国家的人来说,则需要各种翻译公证的证件,同样的,抵押的公证书也必不可少。
商品房抵押贷款,是指抵押人(借款人)将其合法拥有的物业作为抵押物抵押给抵押权人(贷款人),保证抵押权人为第一受益人并保证履行商品房按揭(抵押)贷款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从而从抵押权人处取得一定数量和期限的贷款。 办理商品房按揭贷款的程序如下: 1、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登记手续; 2、付清首付,申请按揭贷款:购房人付清首期购房款,准备材料申请按揭贷款; 3、贷款银行审查并批准:贷款银行对经律师见证、公证处公证的购房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对合格者予以批准; 4、签订抵押贷款合同及保证合同:银行与购房人签订抵押贷款合同,银行与开发商签订保证合同; 5、抵押合同公证:抵押贷款合同签订后,购房人到贷款银行认可的公证处办理相关公证手续; 6、购房人办理该商品房的保险,抵押期间保险单正本由贷款银行收押; 7、贷款银行向购房人发放贷款,通常按贷款合同或保证合同的约定直接汇入开发商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售房款帐户或转入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存款帐户; 8、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设还款帐户,按期向该帐户还款付息,直至结清全部贷款本息;
商品房按揭贷款政策:1、申请人和配偶的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3份(如申请人与配偶不属于同一户口的需另附婚姻关系证明)。2、购房协议书正本。3、房价30%或以上预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4、申请人家庭收入证明材料和有关资产证明等,包括工资单、个人所得税纳税单、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银行单等。5、开发商的收款帐号1份。
房地产业的蓬勃兴起,房地产按揭业务首先在我国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发展起来,继而向内地推进,并成为我国房地产业融资的一条重要渠道。
有法可依的可以参考以下信息:
1994年4月5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4条明确了商品房的预售制度,第47条也规定了“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连同该房屋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但是,该法并未规定楼花可以设定抵押权。1995年6月30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34条虽然也规定了“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可以抵押,但未规定楼花可以抵押。
建设部前1997年4月27日通过的《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四款规定:“本办法所称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是指购房人在支付首期的房价款后,由贷款银行代其支付其余的购房款,将所购商品房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由此可以看出,其是允许房(预购商品房)抵押的。
建设银行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在国内率先开办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迄今为止已有近20年的历史,是国内最早做按揭业务的银行之一,但当时并不是预售制度下的按揭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