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木家具购买合同范本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依据《中华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相关法规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就向乙方购买家具达成以下协议:
1、由乙方负担运输及费用;
2、交货地点为甲方指定地点;
3、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需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7日通知乙方。
第三条、产品的质量按照国家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标准的,按部门标准执行;没有部门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合同双方也可以自行约定产品质量,但必须在合同中写明。
第四条、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之日需付款定金: 壹佰零叁万伍仟元整(¥:1035000.00)。余款贰佰柒拾万元整(¥:2700000.00)需在签订合同后30日内付清。
双方约定乙方的收款账号如下:
姓名:
开户行:
卡号:
第五条、纠纷解决方式;
双方如发生纠纷,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红木家具购买合同范本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 红木家具基本情况 (请逐项填写,勿写“同样品”:“验收说明”等内容请在验收后填写)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二条 质量标准:每件红木家具应符合QB/T2385-2008 新版《中国深色名贵硬木家具标准》规定的树木名称,产品标识和实际用材符合,且不低于样品同等质量。
第三条 付款方式:定货时,甲方收取货款总额 15 %(不得超过20%)的定金(乙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甲方违约定金双倍返还),余款提货或送货时付清。
第四条 自提货物。乙方自行提货,现场验收,缴清全款方可提货,提货时视为当日验收合格。
第五条 甲方送货,运费由甲方承担。乙方缴清货款,经乙方验货签收,卖方应在交货时督促买方对家具的商标、数量及款式等外观特征及有无《产品质量承诺书》进行验收,买方发现问题应当场提出,并由双方协商达成解决方案。
第六条 违约责任:若甲方未能按约定时间交货,每延误一天,按合同总额的 1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购买家具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告知甲方后,甲方在 7 天内修理或更换,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换的,予以退货。乙方在使用中发现家具质量与质量保证书明显不符提出更换或退货要求的,甲方应予以更换或退货。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所有附则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