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
1、职工向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后开具《泰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书》; 2、职工持《泰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书》、居民身份证以及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3、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
房屋类: 1、购买自住商品房提取 2、购买二手自住住房提取 3、异地购房提取 4、异地购买二手房提取 5、翻建、建造自住住房提取 6、大修自住住房提取 提取材料 1、提取人身份证原
(1)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2)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4)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5)非沪籍职工调离
郴州公积金提取条件 房屋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合法手续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3、无自住房的低保对象合法租住自住房; 非房屋类: 郴州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条件 推荐阅读:租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