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是施工全过程的最后一道程序,是建设投资成果转入生产或使用的标志,也是全面考核投资效益、检验设计和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 建设工程完工后,承包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建设单位提供完整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一、工程竣工验收 (一)、工程竣工验收准备工作 1、工程竣工预验收(由监理公司组织,建设单位、承包商参加):工程竣工后,监理工程师按照承包商自检验收合格后提交的《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申请表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及环保部门审批意见. 注:申请时提交原件各1份(完成验收后退还申请单位). 二、验收监测报告(表)或者(调查)报告(表)2份. 注:1、报批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不必提交验收监测报告
首先应写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施工单位的施工资质等级;施工过程中出现过什么问题及如何解决的;施工时采用什么产品,产品的质量如何;最后对该工程要有一个综合评价即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对该工程的评价是否为合格的一个评价。
第一部分 开工前资料 1、 中标通知书及施工许可证 2、 施工合同 3、 委托监理工程的监理合同 4、 施工图审查批准书及施工图审查报告 5、 质量监督登记书 6、 质量监督交底要点及质量监督工作方案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