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基本程序步骤:
一、 由建设单位主持会议开始
二、 人员介绍及资格确认
(一) 由建设单位介绍参加竣工验收的各单位人员
1、 建设单位(项目)责任人、专家及专业人员
2、 设计单位(项目)责任人、专家及专业人员
3、 施工单位(项目)责任人、专家及专业人员
4、 监理单位(项目)责任人、专家及专业人员
(二) 由监督单位介绍竣工验收监督机构人员
(三) 验收监督人员查验各质量责任主体人员资格
三、 施工介绍施工情况
四、 监理单位介绍监理情况
五、 设计单位介绍施工与设计的相符情况
六、 建设单位竣工验收主持人对验收人员分组:
质量控制资料检查 组长: 组员:
现场实物质量检测(依工程规模各专业可分1~3个检查小组)
建筑与结构专业 组长: 组员:
给排与空调专业 组长: 组员:
电气专业 组长: 组员:
燃气专业 组长: 组员:
七、 各验收小组进行实物抽查和资料检查,监督人员随组监督(住宅验收按住宅验收方案进行)
(一)实物抽查部位:屋面,顶层,标准层2~3层,裙房屋面,裙房顶层,一层,地下
室等
(二)检查时间安排
(三)检查发现的问题汇总
八、各检查组由组长汇报抽查情况,提出需要整改的问题
九、监督人员提出整改意见及做出相关提示
(一)各专业提出需要整改问题
(二)《责令整改通知书》及其它监督文书的发放情况提示
(三)复查程序说明
(四)重要分部验收证明及功能和观感检查检测资料留档情况提示(桩基、基础、主体、
防水、幕墙的中间验收资料和外窗、沉降、室内环境、功能和观感等检查检测资料)
(五)监督费结算情况提示
十、质量责任主体协商确定单位工程是否通过验收
十一、验收监督小组负责人发表监督意见
验收监督小组负责人对验收组织形式、验收程序、验评标准的执行情况、质量评定结果发表
十二、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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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竣工预验收:
1、建设单位主持验收会议。
2、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汇报。
3、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商品住宅工程要听取参会的购房户意
见。
4、验收组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5、验收组成员发表意见(大型复杂工程要分专业组审议)。
6、验收组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意见并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1、由竣工验收组组长主持竣工验收;
2、建设、施工、设计、勘察、监理等单位分别书面汇报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状况、合同履约及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验收组分为三部分分别进行检查验收: (1)、检查工程实体质量; (2)、检查工程建设参建各方提供的竣工资料;(3)、对建筑工程的使用功能进行抽查、试验,包括水压、通电、排污主管通球、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漏电跳闸测试、层高、方正度等。
4、对竣工验收情况进行汇总讨论,形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综合验收结论,填写《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验收组人员分别签字、单位盖章;
5、当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严重问题,达不到竣工验收标准时,验收组将责成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并宣布本次验收无效,重新确定时间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6、当在竣工验收过程中发现一般需整改的质量问题,验收组可形成初步验收意见,填写《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验收组人员分别签字,但各单位不加盖公章。验收组责成有关责任单位整改,并委托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复查,整改完毕符合要求后,加盖各单位公章;
7、当竣工验收组各方不能形成一致竣工验收意见,协商不成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机构进行协商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