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公积金贷款政策 连续缴存六个月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按照现在执行的政策,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连续正常缴存公积金一年,调整后,这一时间将缩短为半年,职工可以更早的提出贷款申请,参加工作时间不长的职工也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从下月1日起,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符合其他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成都市缴存职工,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同时,从外地调入成都工作的职工,在成都缴存公积金不满6个月的,提供由外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连续正常缴存证明后,缴存时间可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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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都  适用时间:2016年6月6日起执行  贷款额度:  1.夫妻双方缴纳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单职工家庭单笔最高贷款额度40万元。  2.将贷款资金与缴存余额的挂钩倍数由30倍调整为20倍。也即是账户余额乘以20倍,就是你可贷款的额度。  3.取消“缴存余额在1万元以下的借款申请人,不受余额挂钩倍数限制,均可贷30万元”的政策。  贷款期限:  个人贷款最长年限由20年提高至30年。  公积金提取:  1.职工及其配偶在成都内无自有住房,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在成都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住房的都可申请提取。  2.职工凭身份证办理租房提取业务,不再提交租房备案凭证或公共住房承租协议。  3.提取金额调整为提取不超过年缴存余额的50%  4.城区和高新区每年提取不超过1.5万元,二圈层和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新津县不超过1.2万元,三圈层不超过0.96万元。  绵阳  适用时间:2016年5月9日起执行  调整购房合同和房屋产权证提取公积金的认定标准  缴存人购买自住住房,在购房合同(备案)生效3年内,单位集资房合同1年内,或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2年内,并付清购房款或支付首次购房款(集资款)后,可申请提取本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不超过购房款(集资款)的住房公积金。  支持困难家庭的提取  缴存人按上一年最低工资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家庭生活困难,无住房公积金贷款,可申请提取上一年度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部分。  调整调出人员的提取  缴存人调出本市行政区外,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情况下,可办理提取销户或住房公积金转移。  简化租房提取手续  缴存人在缴存地租住商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只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地无房证明。以上价格来自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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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下面是四川住房公积金的一些贷款新政策,你可以参考一下。首先是贷款额度: (一)个人住房纯公积金贷款额度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 2.最高贷款成数由成都住房公积金中心与开发商签订协议为准; 计算最高可贷款额度的公式是: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公积金个人月缴存额之和÷实际缴存比例 ×12(月)×0.45(还款能力系数)×贷款期限(最长可贷年限),若夫妻双方缴存比例不一致的,按比例较高的一方确定实际缴存比例。 3.不高于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申请公积金贷款还应满足月还款/月收入不大于50%(其中:月还款包括已有负债和本次负债每月还款之和)。 4.贷款申请人的配偶作为住房公积金共同借款人的,可以参与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 符合上述条件的贷款申请,由成都公积金中心结合借款申请人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评估后确定最终贷款额度。 (二)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的额度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不超过所购住房价值总额的70%; 2.房产支出与收入比不超过50%(含50%); 计算公式:(本次贷款的月还款额+月物业管理费)/月均收入; 所有债务支出与收入比不超过55%(含55%)。 计算公式:(本次贷款的月还款额+月物业管理费+其他债务月均偿付额)/月均收入。 对具备以上条件的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申请,由我行与公积金中心共同对借款申请人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评估后确定最终贷款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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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为借款人(夫妻)提出申请的上月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专户存款余额的3—8倍。 2、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20万元;申请额度条件是: ①、职工购房总额25万元以上的,可申请15—20万元贷款; ②、职工购房总额20—25万元的,可申请15万元以内贷款; ③、职工购房总额20万元以内的,可申请10万元以内贷款; ④、职工购房总额9万元以内的,可申请6万元以内贷款。 3、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为20年,同时不能超过借款人借款日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工作年限。 4、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为两档:5年以下(含5年)年利率为3.96%;5年以上(20年以内)年利率为4.41%(2005年3月17日中国人民通知执行)。如遇法定利率调整,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20年以内)的,于下年初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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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新房的话,你只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就可以申请公积贷款: 1)购房楼盘支持公积金贷款; 2)公积金缴纳连续至少满六个月(不同地方政策差异较大,具体几个月请咨询所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3)申请都无不良信用记录,你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地方分行去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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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对第一次购买自住住房,且有两个人及以上参与贷款的借款家庭,每户家庭最高贷款限额为60万元;若有补充住房公积金的,每户家庭最高贷款限额为80万元。   具体调整方法为:首先分别计算每一个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的可贷额度,每个人的基本公积金可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补充公积金可贷款额度不超过10万元;然后将所有借款人的基本公积金可贷款额度累加,合计不超过60万元,补充公积金可贷款额度累加,合计不超过20万元。每户家庭购房总贷款额度不超过80万元。    2、只有一个人参与贷款的家庭:仍按现有计算规则,基本公积金可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若有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补充公积金可贷款额度不超过10万元。总计不超过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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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都公积金新政:缴存余额低也可贷30万   前两年申请公积金贷款太难了,不过国庆节后成都公积金贷款政策将变,缴存余额较低、购买保障房的市民将大大受益   公积金账户上余额不足1.5万元,最高也能贷到30万,购买精装房可以按照总价款为基数申请贷款,保障房贷款将优先发放……9月16日,华西都市报记者从成都公积金中心获悉,10月8日起,成都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将面临调整。新规之下,缴存余额较低的市民、购买保障房的市民将受益。   缴存余额低也可贷30万   现行政策规定职工可贷款额度为个人账户内余额的20倍。   “为了加大对职工购房需求的支持力度,我们对中低收入职工贷款额度的计算进行了一些调整。”成都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从下月起,这项规定将调整为:在符合还贷收入比、征信条件等规定的情况下,缴存余额在1.5万元以下的贷款申请人,贷款额度不受余额挂钩倍数的限制,原则上均可以贷到30万元。如果所需贷款的额度超过30万元,仍然按照额度与缴存余额挂钩的方式计算。   该负责人表示,为了强化公积金贷款对住房保障的服务和支持,此次贷款政策调整,成都还明确规定对购买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等保障性住房的职工的贷款申请,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核、优先发放。”   精装房按总价贷款   据成都公积金中心统计,目前全市有近800个楼盘支持公积金贷款,而新政实施后,合作的楼盘有望增多。   据该负责人介绍,2011年成都公积金中心规定: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开发企业,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已经建立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合作关系的,就可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申请。   此次成都公积金中心拓宽了合作范围,凡是向中心申请贷款合作的项目,在签订项目合作协议后,即可受理、审批和发放个人贷款,不受项目建设进度的限制。   此外,在此次贷款政策调整中,工业化、装配式商品住宅,可按全装修住宅总价款为基数申请公积金贷款。该负责人解读说,以前职工购买精装房申请贷款,装修部分是不计入住宅总价款的,调整后对购房职工的支持力度将更大。   贷款手续费将减少   “在此次调整中,我们还对两项抵押登记费收取方式进行了调整,进一步减少了贷款职工的手续费用支出。”该负责人说,从2014年9月15日起,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无担保公司担保的现房公积金贷款的抵押权登记费由各贷款受托银行承担,不再向贷款申请人收取。   同时,由市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成都金控置业担保有限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公积金贷款抵押权预告登记费和抵押权登记费由担保公司承担,不再向贷款申请人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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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公积金贷款买房利率计算公式是[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月数]÷[(1+月利率)^还款月数-1],此种还款模式相对于等额本金还款法的劣势在于支出利息较多,还款初期利息占每月供款的大部分,随本金逐渐返还供款中本金比重增加。等额本金贷款计算公式是每月还款金额=(贷款本金/还款月数)+(本金—已归还本金累计额)×每月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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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对2015年6月28日前已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执行原合同利率,不进行调整;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于2016年1月1日,按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   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80万,贷款30年,等额本息还款方式为例,降息前月还款额为3704.92元,降息后月还款额为3592.36元,降息后借款人每月少还112.56元,30年总共减少利息支出40521.6元。与按揭贷款相比,同样以贷款80万,贷款30年,等额本息还款方式为例,降息后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为3592.36元,按揭贷款月还款额4492.25元,住房公积金贷款每月还款额比按揭贷款少899.89元,30年总共少支出利息323960.4元。 价格来源于网络 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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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供资料如下: 1、通用材料(1)合法的身份证件;(2)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3)借款人婚姻证明;(4)家庭有稳定的经济收入的证明; (5)其他必需的相关资料。2、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类:(1)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费用的首期付款或自筹资金证明。(2)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及相关资料;建议先咨询公积金中心再办理或者:1、职工到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或单位领取并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职工还商贷的填写《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住房贷款申请表》。2、职工向单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所在单位应当予以认真核实,证明提取事由的真实性,并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职工还商贷的需到贷款银行盖章确认);3、职工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到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或缴存银行办理提取审核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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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广安公积金年利率为2.75%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以上,年利率为3.25%。 归集和上年结转的分别按活期存款和三个月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计息,目前分别为0.35%和1.10%。此次调整后,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将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目前为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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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四川公积金贷款的最长贷款期限改变了哦,6月6日起,最长贷款期限由原来的20年变为30年了呢,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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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给你参考; 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最高30年; 贷款额度:单笔可贷额度将与借款申请人账户余额挂钩。个人贷款额度将综合申请人公积金缴存情况、收入情况、信用状况、购房价格、贷款期限等;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如果贷款申请人临近退休,但具有偿还能力且个人信用良好,能有效实施贷后管理的,可适当放宽贷款期限至退休后1~5年; 受益范围:明确将外籍人士、单位聘用的农村户籍劳动者、个体工商户、具有执业资格的自由职业者等群体纳入了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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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据成都公积金中心统计,目前全市有近800个楼盘支持公积金贷款,而新政实施后,合作的楼盘有望增多。2、据该负责人介绍,成都公积金中心规定: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开发企业,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已经建立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合作关系的,就可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申请。3、此次成都公积金中心拓宽了合作范围,凡是向中心申请贷款合作的项目,在签订项目合作协议后,即可受理、审批和发放个人贷款,不受项目建设进度的限制。4、此外,在此次贷款政策调整中,工业化、装配式商品住宅,可按全装修住宅总价款为基数申请公积金贷款。该负责人解读说,以前职工购买精装房申请贷款,装修部分是不计入住宅总价款的,调整后对购房职工的支持力度将更大。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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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贷款利率3.2%左右。 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 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购房首付款证明; 收入证明; 银行打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报告; 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贷款人准备相关资料,到银行填写贷款申请,并提交材料; 贷款银行接到申请后进行资料的确认和审核; 审核过后,贷款银行联系贷款人,签订相关合同; 银行放款,贷款人履行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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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若您需要办理我行的贷款业务,以下是以成都地区的公积金贷款资料为例,您了解一下: 贷款的币种和额度: 贷款币种:人民币。 贷款额度: (一)个人住房纯公积金贷款额度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 2.最高贷款成数由成都住房公积金中心与开发商签订协议为准; 计算最高可贷款额度的公式是: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公积金个人月缴存额之和÷实际缴存比例 ×12(月)×0.45(还款能力系数)×贷款期限(最长可贷年限) 若夫妻双方缴存比例不一致的,按比例较高的一方确定实际缴存比例。 3.不高于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 申请公积金贷款还应满足月还款/月收入不大于50%(其中:月还款包括已有负债和本次负债每月还款之和)。 4.贷款申请人的配偶作为住房公积金共同借款人的,可以参与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 符合上述条件的贷款申请,由成都公积金中心结合借款申请人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评估后确定最终贷款额度。 (二)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的额度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不超过所购住房价值总额的70%; 2.房产支出与收入比不超过50%(含50%); 计算公式:(本次贷款的月还款额+月物业管理费)/月均收入 所有债务支出与收入比不超过55%(含55%), 计算公式:(本次贷款的月还款额+月物业管理费+其他债务月均偿付额)/月均收入。 对具备以上条件的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申请,由我行与公积金中心共同对借款申请人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评估后确定最终贷款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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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 2、申请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少于六个月; 3、购房首期付款的金额不低于规定比例(现为20%); 4、申请人有偿还贷款的能力; 5、没有公积金个贷债务及其他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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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 2、申请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少于六个月; 3、购房首期付款的金额不低于规定比例(现为20%); 4、申请人有偿还贷款的能力; 5、没有公积金个贷债务及其他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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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策中增加了关于本科生缴半年可申请房贷的内容:n根据四川以前的住房公积金政策,必须缴纳住房公积金满1年以上才有资格申请住房贷款。为促进更多的人才来四川工作,新政策对缴存时限作出调整: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后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硕士研究生、部队转业军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高级技师人员,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四川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人员,国家级、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专家,享受国家、省、市级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等8类人才,只需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个月后,即可申请房贷。n以上的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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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对第一次购买自住住房,且有两个人及以上参与贷款的借款家庭,每户家庭最高贷款限额为60万元;若有补充住房公积金的,每户家庭最高贷款限额为80万元。     具体调整方法为:首先分别计算每一个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的可贷额度,每个人的基本公积金可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补充公积金可贷款额度不超过10万元;然后将所有借款人的基本公积金可贷款额度累加,合计不超过60万元,补充公积金可贷款额度累加,合计不超过20万元。每户家庭购房总贷款额度不超过80万元。      2、只有一个人参与贷款的家庭:仍按现有计算规则,基本公积金可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若有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补充公积金可贷款额度不超过10万元。总计不超过40万元。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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