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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如下: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三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四条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条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第七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拟定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监督执行。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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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上可以查,去古城热线在生活百事通里就可以找到住房公积金,只要输入你的身份证就可以查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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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13种提取情形
一、住房消费情形
1. 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2. 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
3. 偿还本市或外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贷款本息
4. 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住房
5. 其他住房消费
其他情形
6. 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7. 户籍迁出本市
8. 在国外或责港澳台地区定居
9. 退休
10.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11. 男性满50周岁或女性满45周岁事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2年
12.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13. 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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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住房公积金地址在:
榆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榆林市榆阳区航宇路大门5
榆阳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榆林市榆阳区常乐路29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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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直分中心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西北一路52号
附近公交站有:
西北一路(公交站)
509路、712路
广仁寺(公交站)
509路、712路
玉祥门(公交站)
507路(临时停运)、10路、12路、12路区间、28路、107路、235路、301路、501路、506路、509路、703路、712路、K606路、102路、103路、2路、45路、50路、104路、207路、224路、264路、711路、930路、18路、21路、202路、206路、221路、262路、900路区间、900路
西站(公交站)
2路、18路、21路、50路、104路、206路、207路、221路、235路、262路、264路、711路、900路区间、900路、202路、501路
洒金桥(公交站)
10路、506路、507路(临时停运)、12路、12路区间、28路、102路、103路、107路、235路、301路、703路、K606路、702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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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住房公积金个人查询第一次首先要到当地的住房公职金管理中心进行查询的,也可以在那里申请下密码找回,更改密码之后就可以在网上查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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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住房公积金中心地址:西安市西北一路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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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住房保障中心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青年街145,你可以乘坐923路 公交车到延安大学创新学院站 下车,然后步行170米就可以到达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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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住房公积金个人查询第一次首先要到当地的住房公职金管理中心进行查询的,也可以在那里申请下密码找回,更改密码之后就可以在网上查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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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自住房屋可以支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 提取条件和对象:职工及配偶装修自住住房的。 证明材料:房产证或正式购房合同原、复件,装修合同、小区物业部门或房产管理部门开具的装修证明。配偶方支取的还须提供结婚证原、复件。 申请时限:装修合同签订之日或装修证明开具之日起一年内,每套房可提取一次。 提取额度:按自住住房房产证明建筑面积计算,每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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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陕西省住房公积金贷款怎么办理:
1、初审: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评估: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
3、审核: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4、办理担保手续: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
5、签订借款合同
贷款基本条件
1、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以上的自筹资金作为房屋首付款
2、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夫妻双方都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只允许一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4、一个家庭同一时间只能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处住房
5、贷款人须有本省(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6、同意用所购住房做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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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据我所知陕西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以下几个地方:
1、铜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铜川市耀州区
2、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二环南路西段202
3、榆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航宇路大门5号
4、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宝鸡市金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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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通过拨打陕西省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进入自动语音播报系统中的个人对账信息进行查询,按语音提示输入个人公积金客户号(12位)及身份证号码。
2、进入陕西省住房公积金网(网上业务——个人业务)输入个人公积金客户号(12位)及身份证号码注册后查询。
3、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陕西省中心归集提取服务大厅政策咨询窗口查询。
4、凭市民卡到陕西省中心归集提取服务大厅查询机插卡查询。
5、到陕西省中心归集提取服务大厅多媒体查询机上进行自助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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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国家、省、市的要求,自2014年1月起,行政事业单位的单位缴存比例最高为12%,个人缴存比例暂维持原比例不变。
2、企业及其他单位,参照行政事业单位执行。单位自身经济状况良好可提高缴存比例,但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不得超过24%。
3、企业因亏损等特殊原因申请降低缴存比例的,经所属分中心(管理部)初审后,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复,单位和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最低不得低于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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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业房贷首套房利率(首付最少2.5成)单位:%,常见批出利率4.41%(9折),最低利率4.17%(85折),最高利率4.90%(基准),
注:本表利率是贷款基准利率,目前首套房商业贷款利率通常执行9折利率,部分银行有少许下浮或上调。最多贷7.5成(首付最少2.5成)
二、商业房贷二套房利率(首付最少4成)目前二套房贷款利率多执行1.1倍基准利率,甚至更高。借款人贷款利率同时与银行以及借款人资质有关。最多贷6成(首付最少4成)常见批出利率5.39%(1.1倍)最低利率5.39%(1.1倍)最高利率6.37%(1.3倍);
三、公积金贷款利率贷款期限贷款利率5年(含)以内2.75%5年以上3.25%;
四、公积金二套房贷款利率贷款期限基准利率1.1倍基准利率5年(含)以内2.75%-3.025%5年以上3.25%-3.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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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各为5%-20%,具体缴存比例由单位和个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每个单位原则上只能选定一个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应当等于或高于单位缴存比例。缴存比例取1%的整数倍。
2.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可按现行政策文件规定,向我中心申请降低缴存比例,由我中心上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再办理缴存调整手续。
3.职工个人缴存部分免缴的情况 缴存基数低于或等于我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1550元/月的职工,单位应当按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经职工本人同意,职工个人缴存部分可以免缴。
价格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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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规定,职工及配偶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支取时限由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以内调整为五年以内。装修自住房屋可提取本人及配偶公积金。有需求的职工需在装修合同签订之日或装修证明开具之日起一年内,提交房产证或正式购房合同原、复件,装修合同、小区物业部门或房产管理部门开具的装修证明。配偶方支取的还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复件。每套房可提取一次,按自住住房房产证明建筑面积计算,每1200元/㎡,账面留存最近3个月缴存额,取至百元位整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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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1、陕西省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西五路64
2、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地址:西北一路52
3、西安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二环南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东区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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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准备好资料后可以开始申请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申请的步骤(一)借款申请人咨询: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或致电贷款经办部门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咨询,准备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材料。(二)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办理初审及相关评估:1.借款申请人持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所需材料至贷款经办部门进行公积金贷款初审。2.按照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进行个人信用评估的,借款申请人需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在信用评估《授权书》上签字。3.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打印相关单据,并告知借款申请人如何办理下一步手续。4.按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所购房屋进行评估的,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同时向借款申请人开具《抵押物评估通知单》,借款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至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申请抵押物评估。(三)借款申请人等待电话通知:1.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依据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贷款所需材料及有关机构的评估结果进行复审,对于需要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沟通的,工作人员将通过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联系方式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核实、确认。2.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担保中心担保的,在担保审核通过后,担保中心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需要携带的资料及所需交纳的担保服务费;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非担保中心担保的,根据不同担保方式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后,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及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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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地址:西安市新城区新城大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