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流程‍: 1、初审: 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评估: 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3、审核: 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4、办理担保手续: 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5、签订借款合同。 6、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7、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资料,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 8、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后,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9、受托行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质押合同》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后,办理借款手续。 10、受托行将贷款直接划入售房方在受托行开立的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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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南京市住房公积金办理使用指南   一、贷款办理   贷款条件:   1.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自然人。申请贷款前借款人须住房公积金开户并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其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帐户处于正常状态。   2.借款人必须是购房人本人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产权人,且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住房位于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3.办理购房贷款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协议;建造、翻建住房的,须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大修住房的,须具有《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并出具当地街道(镇)以上建设规划部门的大修证明。   4.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在购房合同登记后一年之内申请贷款。购买二手房的,采取担保机构进行阶段性担保的,在《房屋所有权证》过户完毕6个月内申请贷款;申请贷款时《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已过户完毕的,在《国有土地使用证》过户完毕3个月内申请贷款。建造、翻建住房的,在《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核发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贷款;大修住房的,在大修完成后施工单位开出江苏省南京建筑业统一发票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贷款。   5.借款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征信良好,无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信用报告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贷款:⑴、借款申请人或其配偶仍有尚未偿还的逾期贷款的;⑵、借款申请人准贷记卡或贷记卡透支逾期未还的;⑶、贷款申请时近两年内,申请人贷款(不含助学贷款)逾期累计达到6期的。   6.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本市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其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第三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7.以所购买、建修房屋作抵押担保。借款人及共有产权人同意用所购房产作抵押,并出具能够在处分抵押物时自行安置的承诺书。   办理场所:   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南京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华夏银行、光大银行、江苏银行、广发银行、紫金农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北京银行、杭州银行、徽商银行所指定的承办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   1.本人、配偶身份证明原件;户口簿、暂住证原件。   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婚姻状况证明。   3.购房贷款须提供的材料: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提供经鉴证的购房合同正本原件。购买二手房的提供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正本原件、《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契税纳税申报表》原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完税证》原件;《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地址不符的,提供住房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南京市街巷门牌号码编排(变更)证明单》。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具有开发单位出具的不少于购房总价30%的首付款证明;购买二手房的,具有售房人(单位)出具的不少于购房总价30%的首付款证明;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具有不少于购房总价的30%的首付款证明。   4.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贷款须提供的材料:   借款人在国有土地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和街道(镇)以上建设规划部门批准的大修证明原件。   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造价评估报告;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发票。   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工程合同原件、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或资质证书原件。   有共同出资人的,共同出资人亲笔签名的同意抵押承诺书。   5.借款人亲笔签字的《自行安置承诺书》,同意受委托银行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并打印《个人信用报告》的承诺书。   6.借款人配偶在省级机关分中心、南京铁路分中心、省监狱管理局管理部、华东石油局管理部缴存公积金的,在申请贷款时,提供分中心(管理部)盖章确认的公积金缴存证明(注明开户日期、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连续缴存时间)及贷款情况证明。   7.借款人配偶为现役军官(含士官)的出具军队统一颁发的有效证件。   办理流程:职工提供要件材料—贷款银行受理—贷款初审—复审—管理中心审核—办理贷款抵押相关手续—贷款银行发放贷款   办理时限:   贷款申请资料齐全,管理中心审核时限不超过8个工作日。   二、贷款发放   业务介绍:符合公积金贷款各项条件,已经过贷款银行审核、公积金中心审批,并办妥所购房产的抵押手续或办理了相应担保手续且已在贷款银行开立了还款式账户的贷款户。   办理场所:公积金贷款银行。   办理流程:通过公积金中心终审并具备放款条件—贷款开户—贷款发放—打印还款计划—通知借款人开始还贷。   办理时限:贷款银行于抵押手续办理完成后1个工作日内将抵押相关信息录入中心信息管理系统。中心贷款处于贷款银行录入抵押信息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抵押终审信息确认工作。贷款银行自中心抵押终审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发放手续(因资金流动性严重不足,经管委会批准需要轮候发放的情况除外)。   三、贷款归还   (一)一年期以上贷款还款   业务介绍:一年期以上的贷款采用按月还款方式, 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在每月15日前将本月应还款额存入在贷款银行开具的还款存折或还款卡。   办理场所:公积金贷款银行。   办理流程:本月应还款额存入还款存折或还款卡—贷款银行代扣收。   计算公式:   一年期以上贷款可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和等额本金还款法。借款人可自愿选择其中一种进行还款。还款方式一经选定,不得变更。   1.等额本息还款法:即贷款期内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偿还贷款本息。每月还款计算公式为:   每月还款额 =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月数(1+月利率)还款月数 ﹣1   2.等额本金还款法:每月等额偿还贷款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每月还款计算公式为: 每月还款额 =贷款本金+(贷款本金-已归还贷款本金累计额)×月利率 贷款期月数 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执行,合同履行期间,一年期以上贷款采取每年确定利率的方法,遇中国人民银行利率调整,于次年1月1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 (二)一年期贷款还款   一年期贷款实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还款期内不做部分提前还款。   计算公式:贷款本息额=贷款本金+贷款本金×年数×年利率   贷款利率:一年期贷款,贷款利率以合同利率为准,贷款期限内不做调整。 四、提前还贷   业务介绍:借款人可提前归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可采取提前一次性归还全部贷款本息或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金的方式。 办理场所:公积金贷款银行 办理要件:   1.提前还款申请书;   2.借款人身份证件;   3.还款存折或还款卡; 办理流程:   1.一次性归还本息:借款人提供要件材料-到贷款银行提出申请-贷款银行审批-到贷款银行办理结清、销户手续。   2.提前部分还贷:借款人提供要件材料-到贷款银行提出申请-确定提前还贷金额、剩余贷款还款方式、提前还款日-贷款银行审核-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办理条件: 借款人可选择提前全部结清贷款本息或提前部分归还贷款本金。提前部分归还贷款本金,借款人可自愿选择缩短贷款期限或减少月还本付息额。 借款人若提前归还贷款,应提前五个工作日向贷款银行提出书面申请,明确提前归还贷款金额及部分提前还款的方式。对提前归还的贷款本金,按实际占用资金的时间计收贷款利息。 部分提前还款若还贷方式选择缩短贷款期限,仍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期限档次的利率计息,且不得中断按月还款;若还贷方式选择减少月还本付息额,须按重新计算后确定的月还款额还本付息。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即时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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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活中由于这样,那样的密码多的数不清,一时忘记是避免不了的,那么当住房公积金密码忘记了该怎么办呢?1.身份证查询的话,有公积金联名卡的话,密码是身份证后四位加00,如果没有公积金的联名卡,你是无法在网上查询自己的账户的。可以拿身份证到任何一个管理部柜台查询。2.如果没有进行过住房公积金密码修改的话,可以用公积金对账簿号的后六位找加密码。3.若您的住房公积金密码丢失,可以先通过客服热线96688或公积金网站先办理挂失,在挂失生效5个工作日后15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公积金卡到帐户所在区的公积金办事处领取新的北京住房公积金密码即可。4如果住房公积金密码遗忘时,职工需要持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卡到住房公积金所属任一办事处填写《住房公积金卡挂失申请书》办理口头挂失,并于口头挂失成功后五日内持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卡、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卡挂失申请书》到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办事处办理正式挂失(即书面挂失)5如果会员住房公积金密码。会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公积金会员卡,到“中心”综合服务科填写《园区公积金密码挂失重置申请表》,办理公积金密码挂失手续。“中心”确认后,将会员的公积金密码挂失信息公示在公积金网站会员在办理公积金密码挂失手续5个工作日后,到“中心”获取新的公积金密码会员应牢记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公积金密码。以上说住房公积金密码忘记了该怎么办,这可以说是家中的一些赏识,每个都会碰到同样的事,以上说了几种解决方面,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你,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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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太原市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主要有: 1、初审: 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评估: 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3、审核: 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4、办理担保手续: 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5、签订借款合同。 6、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7、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资料,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 8、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后,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9、受托行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质押合同》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后,办理借款手续。 10、受托行将贷款直接划入售房方在受托行开立的指定账户。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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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注册证、登记证等开业许可证明复印件; (2)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 组织机构代码证IC卡; (4) 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一联《上海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表》。(样 表如下,登记表后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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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据我所知,住房公积金一般是有单位办理的,公积金对公不对私的 1、直接交存转账支票、现金(须填制《现金送款簿》)方式 2、通过银行汇款方式 3、委托银行收款方式 4、支取住房基金方式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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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下面给你详细介绍一下:天津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是 1、登入天津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找到“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一栏,找到并点击进入; 2、点击后出现登入界面,登入方式选择“身份证号”登入,则输入身份证号码,如果知道公积金账号也可以输入公积金账号,密码一般默认为六个 3.进入个人账户后,点击公积金明细查询即可看到卡上金额。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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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长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的资料及流程: ①“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3份(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场填写)。 ②借款人及配偶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3份复印件;单身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和离婚证明原件及3份复印件。 ③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原件3份。房屋开发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期房)、《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竣工验收合格证》、大房证复印件3份。 ④涉及抵押或质押担保的,需提供抵押物或质押权利的权属证明原件及3份复印件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质)押的书面证明原件3份。 ⑤涉及保证担保的,需保证人出具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原件3份并提供保证人具有保证能力的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近三年财务报表、资质等级证明、资信等级证明等)复印件3份。 ⑥借款人已付所购房屋价款规定比例以上的首付款交款单据(发票、收据、银行进账单、现金交款单等)原件及3份复印件。 上述文件准备齐全后,贷款人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亲自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贷款手续。房屋产权归属2人以上的,须同时到场。 希望以上资料能帮助到你。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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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京公积金办理流程如下: 单位申请公积金开户需要提供的资料:       1、单位介绍信;    2、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户登记表》、《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汇缴清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3、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6、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7、最近一个月工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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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是什么 一、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如下: (1)到当地财政局资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填报《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资金管理中心”按规定对申报单位进行审核并指定住房公积金经办银行。 (2)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须附的相关证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它机构批准设立的批文原件及复印件;2、法人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3、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本表一式四份,武汉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核定登记表后留存二份;单位送交指定的公积金办理银行一份,凭此表设立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帐户和职工个人帐户;公积金帐户建立后将每月交一份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表及汇补表交附给公积金办理银行。 二、单位为新录用或者新调入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办理手续如下: 新的正式录用职工或者新调入及调出职工在起用的三十日内到受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的设立手续,并同时为已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的职工办理帐户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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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是无法办理公积金的,要以公司的名义办。 首先公司要到本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备案,然后公司在提供缴交公积金的员工的相关证件在公积金备案,备案完成以后在公积金制定的银行办理个人公积金账户就可以了,不过所有的这些手续都要公司提供营业执照、公章等相关资料的,一般都是公司的人事或者财务负责这些的。既然公司同意了,你就让公司给你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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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立公积金的范围  1、本市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在职职工,必须建立住房公积金。离退休职工、临时工和外商投资企业的外籍职工不建立住房公积金。  2、1993年以前按标准价优惠办法购买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不建立住房公积金,但夫妇工龄之和满65年的在职职工,从满65年之月起建立住房公积金。  3、单位聘用外地户口的职工,没有在户口所在地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可为其建立住房公积金。 单位申请公积金开户需要提供的资料: 1、单位介绍信; 2、填写《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户登记表》、《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汇缴清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3、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6、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7、最近一个月工资表。 五、住房公积金的查询  1、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可以查询本单位公积金全部情况,职工个人凭身份证可查询本人公积金情况。  2、查询结果出现错误时,如属管理部记帐或结息有误,管理部进行帐务调整,因其他因素造成错误的,由有关当事人负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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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太原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二)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三)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四)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五)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六)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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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如下: (1)到武汉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填报《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按规定对申报单位进行审核并指定住房公积金经办银行。 (2)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须附的相关证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它机构批准设立的批文原件及复印件;2、法人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3、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本表一式四份,武汉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核定登记表后留存二份;单位送交指定的公积金办理银行一份,凭此表设立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帐户和职工个人帐户;公积金帐户建立后将每月交一份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表及汇补表交附给公积金办理银行。 二、单位为新录用或者新调入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办理手续如下: 新的正式录用职工或者新调入及调出职工在起用的三十日内到受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的设立手 续,并同时为已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的职工办理帐户转移。 三、核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如下: 按职工月均工资总额的10%计缴。(其中单位部分按5%计缴,职工个人部分按5%计缴。) 四、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名称、地址发生变更的,办理手续如下: 单位名称、地址发生变理的,原单位应当自发生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经“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审核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变更登记表》到受托银行办理相关手续。 五、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撤销、破产或者解散的,办理手续如下: 单位撤销、破产或者解散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三十日内持相关证明文件,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办理注销登记并自注销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二十日内持“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审核的《单位住房公积金帐户注销登记表》,到受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转移或者集中封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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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1、申请。借款申请人向管理中心或受委托银行提出申请并提交规定的申请材料。 2、调查。受托银行对借款申请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对个人信用报告、家庭现有房屋状况、首付款比例、担保是否足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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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想用住房公积金提前结清贷款的,应向贷款银行提出提前清偿贷款的申请,职工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提供以下资料。 A、住房公积金贷款:填妥并加盖单位印章的一式三联《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出具的《提前结清贷款情况证明书》,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原件; B、商业性贷款:填妥并加盖单位印章的一式三联《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出具的《提前结清贷款情况证明书》,房产证原件和商业性贷款合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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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流程1)职工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可以通过公积金中心网上服务平台申报并预约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业务。2)用于其他住房消费的,职工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签订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协议后,可以通过公积金中心网上服务平台在线办理。若非没有如实申报信息或者提交证明材料的,因而被公积金中心将其信息作为不良记录录入住房公积金监管档案(系统),对以后回来深圳工作没有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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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于住房公积金缴存在北京地区的职工,如果异地购房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但不能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办理提取手续时也没有针对非北京市户口的有什么特殊要求,和本市职工申请提取所需资料、办理程序都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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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流程:1、申请人携资料到管理中心咨询、申请、填写申请表;2、中心审批后向申请人发放委托通知书;3、申请人领取通知书后携带所有原件到银行签订合同等、同时在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4、申请人持签定好的合同资料等到房屋出卖人处盖章;5、申请人持保证后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到宿迁市房地产管理处(建设大厦西裙楼房地产交易大厅)办抵押登记;6、申请人持登记后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和公证书到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领取划款通知书,最后持划款通书到银行办理划款手续。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能得到您的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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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流程如下: 1、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 这里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2、补缴住房公积金手续:   (1)、单位填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补缴书》、《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及与《住房公积金补缴书》金额一致的转账支票,到管理部办理补缴手续。 对于未在《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中列明补缴原因的,还应报补缴说明一份。 (2)、管理部接柜人员对《住房公积金补缴书》、《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及转账支票进行审核,补缴确认后,接柜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补缴书》一式两份,盖章后一份退单位经办人,一份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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