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新颁布的《物权法》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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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常抱歉:使用权不能用于贷款。 使用”顾名思义就是使和用,不是所有权。国家有明确规定:使用权只有使用权利,没有买卖、转让、继承、出租等权利。 使用权房只能自己使用,不能贷款。私下出租可以。 有地区的房子,使用权买卖过户后可以变更成大产权,所以,你可以到当地中介公司或房管局去咨询一下,有备无患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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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0年。 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 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通过调查了解第一种方法得到大家的普遍认可,也有一部分人认为房子根本就住不到70年就会拆迁。 按照新颁布的《物权法》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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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有权购买。需要签订《职工家庭公有住房购买协议书》确定产权人,成年同住人(有户口)都要签字。只要符合条件的人都可以作为产权人登记名字。跟分不分户没有关系。 2、可以约定各自所拥有的比例,根据房屋建筑面积计算。 3、同住人不同意签字无法购买。 4、房屋内的户口不迁出必将对售房带来影响,不是不能卖,只是一般的买家都不会要这样的房子。可以协商让户口迁出,如果实在没地方迁就比较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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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使用权的房子可以买卖。 1.使用权是和产权相对的,又称公房,也就是公家的房子,属于国家的,拥有的是使用权,所以每个月需要交房租,要变成产权的也就是自己的很容易,那就是把产权买下来,这个房子就变成自己的了。使用权的房子也有房证,是个小本子,比个人产权的房本要小很多。 2.使用权的房子在法律上可以买卖,和产权的房子没什么太大区别,价格肯定要低一些,另外交的更名过户费也要少一些。区别最大的就是使用权的房子卖的时候必须由单位开介绍信,房子才可以卖,因为这个房子是单位的,但是这个问题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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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可以,买北京的使用权的房子,必须是北京市户口,并且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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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只有使用权的住房,不能办理过户。 过户住房,需要住房产权清晰,有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贷款还清无抵押。 有房产证登记人和配偶一起持有各自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单身的要单身证明),以及上述住房三证,和买家一起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咨询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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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使用权的房子只有大连本地人能买,外地户口买不了,并且使用权房子不能贷款必须现金一次性支付,使用权的房子优势在于便宜.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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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宅基地转让、出租的,不得再申请宅基地;   权利人转让房屋及其宅基地使用权的,应当将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符合建房申请宅基地条件的成员;   转让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后,宅基地使用权主体发生变化,并涉及受让人取得新的宅基地,故应当依法办理转让登记手续。宅基地以及住宅房屋,不仅可以用于居住,也可以用于从事家庭生产和经营活动。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具有无偿性、福利性,申请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满两年未建设房屋的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其宅基地使用权由集体经济组织无偿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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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我们国家对房产的确认是以房产证为准,如果过不了户,则你的房产交易无法得到有效保护; 2、划拨土地上的房产是不允许买卖的,而且划拨用地没有使用年限,此类用地只适用于国家机关、军事设施、公共建筑等;希望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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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照国家现行的政策就是土地使用期限到期后如果政府没有重新拆迁和规划,房子还可以继续使用的话,每年每平方缴纳2元钱的土地租金就可以了! 不过一般住宅性质的房子的建筑使用寿命是50年左右,也许等不到70年房子就成危房了,到那个时候让你住,你也不会考虑住的了,不过不用担心,房子的所有权是永久属于你的,即使是危房一旦拆迁,该补偿给你的钱一分也少不了!这个不用太过担心! 以上价格来自于网络,仅供参考,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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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从法律层面讲,购房者有权利在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申请并获得延期的资格,但具体的法律条文却并没有对续期的土地使用费支付标准和办法作出明确规定。这个政策真空无疑给人们留下了想象的空间 2、根据《物权法》“自动续期”的法律精神,保障房屋产权所有者对物业的合法权利应当是立法的基本出发点,直接收回土地,或是根据当时的市场价格补缴巨额土地差价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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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转让过户的规定 投入使用的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使用自制合同的,当事人在过户申请前应委托经市房地局认定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预审,法律服务机构对符合规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预审合格意见。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过户申请后,应对买卖双方提供的申请过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如下: 一、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二、申请书填写的内容与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无误; 三、房地产的权属是否清楚,有无权属纠纷或他项权利不清的现象,是否属于《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不得转让的范围; 四、受让人按规定是否可以受让该房地产; 五、买卖的房地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权; 六、买卖已出租的房地产,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七、买卖共有的房地产,共有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八、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认为应该审核的其他内容。 买卖双方当事人对于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过户决定有异议,可向市房地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手续和费用: 1、5年内的房屋过户,需要由卖方交纳个人所得税。5年以前的不需交。 2、第一次过户要交纳1.75%的讫税(财政部门收取) 3、6元/平方米的手续费(房管局收) 4、房屋评估费按评估后总价的5‰收(评估事务所收) 5、公证费最高300元 根据以上各项费用您自己一算便知。 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应缴税费 一、买卖: 除所得收益缴纳外,以成交价(或评估价)为计(费)基数按下列规定缴纳税费: (一)土地出让金:按国家、省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让金和收益分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所得收益缴纳(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出售免缴):由卖方缴纳。按成交价扣除当地政府公布的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原支付超过住 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和卖方按本规定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印花税、监证费 后的净收益,按超额累进比例缴纳。成交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 均单价50%以下的部分,按20%缴纳所得收益,80%归卖方;成交 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50%以上的部分,30%缴纳所 得收益,70%归卖方。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净收益全额缴纳。 (三)印花税:0.1%,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四)契税:1.5%,由买方缴纳; 二、出租: (一)土地收益:按出租建筑面积每平方米0.5元征收,由出租方缴纳; (二)营业税、房产税、教育费附加、社会事业发展费、基础设施建设附加费、城市维护建设税、个人所得税:按租金收入10%的综合征收 率征收,由出租方缴纳; (三)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按现行规定征收; 三、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房产过户的费用有下列几项,但各地可能有出入: 一、政策性收费: 1、契税:普通住宅:评估价*1.5%;非普通住宅:评估价*3% 2、个人收入调节税:(评估价-原购入价)*20% 3、营业税:住宅购入不满两年的:评估价*5.55%;非普通住宅购入两年以上的:(评估价-原购入价)*5.55%;普通住宅购入两年以上的免交。 4、房产交易费: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 5、印花税:评估价*0.1% 6、房产证工本费:85元 7、土地证工本费:105元 8、交易评估费:评估价*0.3% 二、如果通过中介交易,应支付的中介费: 1、交易中介费:成交价*1% 2、房产权证代办费:每证100元 以上价格来源于网络,具体购买是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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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需要所有户口本上的现有户籍人口到场。如果不到场可以办理公证委托手续,代理人凭公证委托手续是可以办理的。使用权的房子卖不叫卖,叫承租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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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没有产权的房子是属于共有住房,只有使用权的,如果拆迁的话就不一定有补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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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还是很容易理解的,使用权房泛指公产、企产、军产、宗教产等住房人与产权单位为租赁关系的房屋,个人没有房屋的所有权,遇到拆迁可以拿到与产权房一样的拆迁价格,但是产权单位会扣除5%左右的拆迁款,其他都一样,过户的话叫置换,不叫买卖,类似一个房东换了一个租户,一般去津房置换和房管局托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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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只有使用权的住房,不能b办理过户。 过户住房,需要住房产权清晰,有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贷款还清无抵押。 有房产证登记人和配偶一起持有各自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单身的要单身证明),以及上述住房三证,和买家一起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咨询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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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证和产权证是同一回事,土地使用证是指你对该房屋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能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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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使用权的房过户其实就是使用权转让,不可买卖;如下: 第三十九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 第四十条 所有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第一百一十七条 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使用权房即是对他人的房屋占有、使用和收益。使用权人只能转让使用权,且不得损害所有权人权益。 简单点说就是所有权人能卖房子,使用权人不能卖房产。 一般城市的公房有两种情况,直管公房和自管公房,前者直接到所在地的房管部门办理,费用根据各城市消费水平而不同;后者要到单位产权单位办理,费用不确定赠与缴纳房价3%的契税和0.05%印花税,免其他税.。 如果转让,要承担买卖双方的全部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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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我们国家对房产的确认是以房产证为准,如果过不了户,则你的房产交易无法得到有效保护; 2、划拨土地上的房产是不允许买卖的,而且划拨用地没有使用年限,此类用地只适用于国家机关、军事设施、公共建筑等;希望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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