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如下   一、职工本人提供个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并根据支取住房公积金的目的不同,分别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到职工所在的单位领取并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单位预留印鉴。   二、职工持上述证件、申请书以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到职工公积金缴存开户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进行办理。   三、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经审核确认职工的提取申请是否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职工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接到单位或职工的提取申请和有关证明文件后,应当对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情况、提取条件的证明文件、申请人的身份等进行审核,查验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是否属实,存储余额是否正确,是否符合提取条件等。如果申请人提供的文件不全,应当允许申请人补齐;申请条件具备、情况正确、身份属实的,作出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到银行办理支付手续;不具备申请条件的,作出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在通知中应当告知申请人不准提取的原因,使申请人做到心中有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决定的工作,并把决定通知申请人。   四、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经审核确认职工的提取申请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以后,要求职工提供指定银行的个人储蓄账号。   五、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   六、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完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以后,将职工申请支取款项直接划入该账户中。   七、职工到银行支取住房公积金。另外,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具体次数和时间为:   (1)采取一次性付款购买自住住房的,每年可支取一次;   (2)采取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每季可支取一次;   (3)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每年3、4月办理支取。
    已有 3 个回答
  • 西安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如下: 一、需携带的资料1、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2、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原件; 3、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提取申请表(首次提取需单位盖章确认); 4、按下列分类提供资料:需提供的资料①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房产证、购房**(或契税完税证)② 购买预售商品房,经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或契税完税证)⑤偿还贷款本息+借款合同注:1、以上资料提供原件(核对后交回)和复印件,首次提取审批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再次提取为即报即办、即报即批。2、同一房屋再次提取,只需携带身份证原件、住房公积金存折原件并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提取申请表。3、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未还清的,应先还清贷款逾期本息后,再申请提取。 二、提取时间间隔偿还贷款本息、租房提取不少于半年提取一次,其它项均为不少于一年提取一次。三、银行自动转账提取为方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从2007年10月份起试行自动转账提取。职工在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业务窗口办理首次提取后,间隔半年,可向开户银行申请办理电子自动转账提取手续。具体手续,请参阅《住房公积金自动转账提取服务须知》。四、只可参考,详情请质询相关办理房公积金相关人员。
    已有 3 个回答
  •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以下资料到管理机构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1、《你所在城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2、职工本人身份证(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由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提取人的身份证); 除上述材料,按不同提取情形,还需分别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 (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取 (a)购买商品住房的,提供商品房买卖(或预售、销售)合同(已实行备案登记制度的县(市、区)需先经备案登记)和各期购房款的收款收据。如已开具正式发票的,提供销售不动产(房屋)专用发票(发票联)(如专用发票原件已被产权登记发证部门收取的,可提供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和契税证原件)。 (b)购买“二手”住房的,提供房产买卖合同及税务部门开具的销售不动产(房屋)专用发票(发票联)或契税证。 (c)购买公有住房的,提供公有住房买卖合同和公有住房出售收入专用票据(发票联),以及公有旧公房出售分户审批表的复印件。 (d)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提供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买卖)合同(或批准文件)和各期购房款的收款收据。如已开具正式发票的,提供销售不动产(房屋)专用发票(发票联)(如专用发票原件已被产权登记发证部门收取的,可提供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和契税证原件)。 (e)购买拆迁安置住房的,提供房屋拆迁(或安置)协议书(或购买房屋协议书)和各期购房款的收款收据。如已开具正式发票的,提供销售不动产(房屋)专用发票(发票联)(如专用发票原件已被产权登记发证部门收取的,可提供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和契税证原件)。 (2)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乡镇或城镇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以及建房所需费用的预算或报告。 (3)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以及翻建房屋所需费用的预算或报告。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安全鉴定主管部门关于应该大修的鉴定报告书,以及大修房屋所需费用的预算或报告。
    已有 1 个回答
  • 你好,(1)申请人所购房屋类型为商品住房,具体指新建商品住房的期房和现房、自住型商品住房或共有产权住房的期房和现房、存量商品住房(也称二手房):   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填写《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一份,所填表内的网签合同编号和密码是指申请人或申请人配偶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上签约系统中备案的购房合同编号和密码;申请人或申请人配偶无法提供网签合同编号和密码的,应填写房屋所有权证号或不动产权证号,提供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申请人有住房补贴的,可在表内提取限额栏在购房金额的数额内自行确定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的提取限额,二者之和不能超过购房款。   (2)申请人所购房屋类型为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也称两限房):   已签订购房合同申请提取的,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填写《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及支付上述两种住房首付款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一份,在表内填写网签合同编号和密码,如申请人或申请人配偶无法提供网签合同编号和密码的,应填写房屋所有权证号或不动产权证号、提供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未签订购房合同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的,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选房确认单原件,填写《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及支付上述两种住房首付款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一份,需填写所购住房项目名称、单价、住房建筑面积和首付款金额,管理部或受托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银行代办点工作人员通过登陆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核实申请人是否具备住房保障资格,是否经过审核备案,符合条件的一次性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   (3)申请人所购房屋类型为公有住房(也称房改房)、集资合作建房:   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改售房或集资合作建房单位(也称大产权人)给申请人开具的收取售房款的收据原件(只能提供收据复印件的,需售房单位在收据复印件上盖章),填写《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公有住房、集资合作建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一份,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应在表内注明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号。收据遗失的,由原房改售房单位出具收到购房人支付售房款具体数额的说明;原房改售房单位不出具说明的,由管理部依据成本价购买公有住宅楼房的房价款计算公式核算。   (4)申请人所购房屋类型为危改、拆迁、征收回迁房:   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拆迁或征收回迁协议原件,填写《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危改、拆迁、征收回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一份,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应在表内注明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号;按照协议中明确的购房人实际缴纳的房价款金额提取。协议中未注明的,需要提供购买回迁房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收据原件,由审核人员确定提取金额。   2、购买北京行政区域外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购房合同、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需提交原件,填写《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一份,经审核通过办理提取。审核未通过的,申请人使用过商业银行贷款或使用异地公积金贷款的,提供贷款合同原件,填写《使用商业银行贷款及使用异地公积金贷款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一份,经管理部及受托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银行代办点审核人员通过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核实无误的,在三个工作日内转账至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3、同一套住房曾办理过购房提取,提取金额未达到购房款总额,中断后再次办理提取   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填写《同一住房非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一份,经审核通过办理提取。   另外,如果夫妻一方已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其配偶申请提取时,提供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填写《同一住房非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一份,经审核通过办理提取。   夫妻购房可由任意一方先行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如购房人姓名为提取人配偶的,在首次提取时,根据所购房屋的类别填写附件中相应的申请表并提交申请证明材料,同时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夫妻双方提取限额可在购房款范围内自行确定,二者之和不能超过购房款
    已有 1 个回答
  • 你好 准备材料: 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在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领取,并到单位盖章,有的单位也可以直接领取此表)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准备好材料后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审核盖章,并到指定银行取钱。 像你这种情况应该每年可以提取一次。
    已有 3 个回答
  • 1.郑州市区的职工,在住房公积金办事大厅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请首先到住房公积金大厦(郑州市百花路46号附8号)建设银行二楼(210房间)办理住房公积金龙卡(提供本人住房公积金账号(个人编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新一代身份证需复印正反面)。 2.在工行网点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供本人在工行的银行卡或存折。 3.单位统一办理住房公积金龙卡的,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时,需本人先携带身份证到建设银行网点办理密码修改手续后,方能提取现金。 4.一般办完公积金支取手续,三个工作日后资金可到账户。 (二)提取住房公积金事由及提供的资料 1.因购买商品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及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供以下资料: (1)填写《郑州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中的单位名称、单位公积金账号、个人公积金账号、姓名、身份证号、支取原因等内容,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此表三联都需加盖单位财务章。 (2)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3)两年内的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二者任选一项。 提供购房合同的,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第2、4、16页内容一份。 提供房屋所有权证的,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发证机关签章页、产权信息页、发证日期页各一份。 (4)两年内的购房发票或者契税完税凭证二者任选一项(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提取金额不足的,购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可以提取其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2. 因父母、配偶、子女购买商品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及二手房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的,准备以下资料: (1)填写《郑州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中的单位名称、单位公积金账号、个人公积金账号、姓名、身份证号、提取原因等内容,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此表三联都需加盖单位财务章。 (2)本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3)购房人身份证复印件(用A4纸复印)。 (4)父母、配偶、子女两年内的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二者任选一项。 提供购房合同的,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第2、4、16页内容一份。提供房屋所有权证的,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发证机关签章页、产权信息页、发证日期页各一份。 (5)父母、配偶、子女两年内的购房发票或者契税完税凭证二者任选一项(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6)与父母、配偶、子女的关系证明(结婚证或能证明上述关系的户口薄、派出所开具的上述关系证明均可。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3.因购买拆迁安臵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准备以下资料: (1)填写《郑州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中的单位名称、单位公积金账号、个人公积金账号、姓名、身份证号、提取原因等内容,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此表三联都需加盖单位财务章。 (2)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3)拆迁安臵协议(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4)结算清单(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5)两年内的发票或收据(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6)父母、配偶、子女因该项原因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除按第1、第2项内容准备本人的资料、提供上述其他项目资料外,还需提供与被拆迁人之间的关系证明(结婚证或能证明上述关系的户口薄、派出所开具的上述关系证明均可。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和被拆迁人身份证复印件(用A4纸复印一份)。 4.因购买单位集资房或房改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准备以下资料: (1)填写《郑州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中的单位名称、单位公积金账号、个人公积金账号、姓名、身份证号、提取原因等内容,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此表三联都需加盖单位财务章。 (2)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3)房改部门对集资建房或出售公有住房的批复文件和购房人员名单(用A4纸复印一份)。 (4)两年内的发票或收据(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5)父母、配偶、子女因该项原因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除按第1、第2项内容准备本人的资料、提供上述其他项目资料外,还需提供与购房人之间的关系证明(结婚证或能证明上述关系的户口薄、派出所开具的上述关系证明均可。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和购房人身份证复印件(用A4纸复印一份)。 5.因在城区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准备以下资料: (1)填写《郑州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中的单位名称、单位公积金账号、个人公积金账号、姓名、身份证号、提取原因等内容,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此表三联都需加盖单位财务章。 (2)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3)土地使用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5)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6)施工许可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7)两年内建房支付费用的凭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8)父母、配偶、子女因该项原因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除按第1、第2项内容准备本人的资料、提供上述其他项目资料
    已有 3 个回答
  • 1、职工到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或单位领取并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职工还商贷的填写《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住房贷款申请表》,两种表格都可在公积金网站下载);    2、职工向单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所在单位应当予以认真核实,证明提取事由的真实性,并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职工还商贷的需到贷款银行盖章确认);    3、职工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到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或缴存银行办理提取审核手续;    4、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或缴存银行在受理职工提取申请时,经审核通过准予提取的,应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上签署同意意见;经审核有疑问的,应将相关提取证明资料留存,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5、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或缴存银行审核批准后,职工持经审核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到所在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到缴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已有 3 个回答
  • 一、职工离、退休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供材料下列证明: 1、退休批文或退休证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2、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二、职工出境定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出国定居的护照鉴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批文或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三、职工死亡支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医院提供的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及1份复印件。 2、继承人的继承证明(如:配偶要提供结婚证、父母、子女关系要提供户籍证明和单位证明) 3、由继承人联合签定的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劳动部门或医院出具的证明文件原件及1份复印件。 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原件及1份复印件。 3、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五、职工购买商品房申请提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经房产交易所鉴证的购房合同原件。 2、首期款发票及身份证原件 3、购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以下简称直系血亲)申请提取公积金,应提供户籍关系证明。 4、已填好和盖章的《职工购(建)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和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六、职工自建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建设部门签发的《建设许可证》、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2、自建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补充提供与自建人关系证明的原件。 3、申请人单位名称、账户和开户银行。 4、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七、职工购买房改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1、房改办签发的《交款通知书》复印件1份。 2、房改办印制的《单位出售公有住房报表》或《职工购买集资房名册》或《计算表》复印件一份。 3、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 4、购买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补充提供与购房人关系的证明。 5、已填好和盖章的《职工购(建)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和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八、职工购买二手房且不办理按揭贷款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房产交易所鉴证的购房合同原件。 2、过户后的产权证(期限在产权证办理出后 个月内)。 3、购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4、申请人单位名称、账户和开户银行。 5、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九、职工购买二手房且办理按揭贷款,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房产交易所鉴证的购房合同原件。 2、首期款发票原件。 3、中介所的账户和开户银行。 4、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十、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合法的借款合同原件。 2、借款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与借款人关系证明。 3、已填好和签章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抵交住房按揭贷款申请表》和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已有 4 个回答
  • 你好,公积金提取手续无房证明由单位经办,职工填写签字后,由单位经办人办理手续,到网点,管理中心的员工现场实时查询,打印无房证明,审核通过之后在现场办理提取,就不再需要职工个人前往开具证明。希望可以帮到您。
    已有 3 个回答
  •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下: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已有 3 个回答
  • 1、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等。
    已有 3 个回答
  •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已有 3 个回答
  • 办理住房公积金手续 一手房提取: (1)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2、二手房提取: (1)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住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3、职工因购买公有住宅楼房首次公积金提取: (1)单位房管部分出具的购房协议或者购房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已有 3 个回答
  •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须知及办理流程 提取须知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规定: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者户口不在本 市的; 8、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 情形。 依照前款第 2、3、4、7 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 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 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 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 益。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 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物业专 项维修、物业服务费等费用: 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2、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3、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男职工年满四十五周岁、女职工 年满四十周岁,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4、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申请提 取住房公积金,应当向管理中心提供本人身份证、所在单位出具 的提取证明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单位到建行网点领购《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现金 (转账)支票》。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到单位填写 《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并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 位核实后在《申请单》上加盖预留印鉴并出具《现金(转账)支 票》。职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属建行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 金(各区县职工到区县管理部申请)。 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 件: 1、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登记的《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乙 方办理登记手续专用)》正本; 2、首付款收据或发票; 3、身份证。 购房时间以预售合同登记时间为准,配偶购房的还需提供结 婚证。 购买二手房含开发单位转入自管户的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 金需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房屋所有权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完税证》; 3、《南京市存量房购买合同》(或《现售合同》); 4、身份证。 购房时间以交纳契税时间为准,配偶购房的还需提供结婚 证。 购买经济适用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 复印件: 1、《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复建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单》; 2、《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契约》(或《南京市房屋买卖 契约》(危旧房改造项目专用)); 3、《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协议》; 4、付款收据或发票; 5、身份证; 6、结婚证; 7、户口簿; 8、公证书。 购房时间以买卖契约登记时间为准。 购买中低价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 和复印件: 1、《购买中低价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单》; 2、《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 undefined 同》; 3、《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协议》; 4、付款收据或发票; 5、身份证; 6、结婚证; 7、户口簿; 8、公证书。 购房时间以预售合同登记时间为准。 购买公有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 印件: 1、《房屋所有权证》; 2、全额购房发票(收据); 3、《公有住房买卖契约》; 4、身份证。 购房时间以《房屋所有权证》发证时间为准。配偶购房的还 需提供结婚证。 在国有土地建造、翻建自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下列材 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国有土地使用证》; 2、《房屋所有权证》(翻建住房职工提供); 3、《建设工程许可证》; 4、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发票; 5、身份证。 建房时间以《建设工程许可证》发布时间为准。 在集体土地建造、翻建自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下列材 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集体土地使用证》; 2、《房屋所有权证》(翻建住房职工提供); 3、《村镇建设工程许可证》; 4、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发票; 5、身份证。 建房时间以《村镇建设工程许可证》发布时间为准。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者户口不在本市提 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或在外地就业的劳动合同; 2、户口迁移证或者外地户口簿,不能提供户口迁移证或者 外地户口簿的,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3、身份证。 离、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退(离)休证; 2、身份证。 职工死亡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下列材 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职工的户口注销证明; 2、死亡证明; 3、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男职工年满四十五周岁、女职工年满 四十周岁,家庭生活特别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下列材料的 原件和复印件: 1、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2、《就业登记证》; 3、身份证。 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下列材料 的原件和复印件: 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 2、相关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或者《残疾人证》; 3、身份证。 出境定居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定居国出具的定居证明; 2、身份证。 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大病提 取公积金需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病人(职工本人、配偶及子女)已参加医保,当年南京市医 疗保险结算管理中心累计为患者支付的医药费已超过基本医疗 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进入大病医疗救助范畴。 1、病人的医保卡; 2、当年医保中心医药费专用发票; 3、与职工身份关系证明; 4、身份证。 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下列材 料的原件和复印 件: 1、《低保家庭在保情况确认表》(该表格在管理中心业务大 厅或区县管理部柜台领取); 2、户口簿; 3、《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4、身份证。 遇到其他突发事件如火灾等,造成家庭重大财产损失导致生 活特别困难的,应当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如《火灾损失核定书》。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 10%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下列 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房租超出家庭月均工资收入 10%以上部分,职工及其配偶 当年合计提取总额不应当超过当年实际发生的超额房租。每年十 二月份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管理部柜台申请 一、租住公房 1、《公有住房租赁契约》; 2、职工夫妻双方收入证明; 3、当年全部租金发票; 4、结婚证; 5、户口簿; 6、身份证。 二、租住私房 1、与出租人签订的租房合同; 2、房产管理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登记证明》; 3、职工夫妻双方收入证明; 4、当年全部租金发票; 5、结婚证; 6、户口簿; 7、身份证。
    已有 3 个回答
  • 1、职工凭提取凭证,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泰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书》,单位签章预留印鉴。 2、职工凭提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和单位出具的《泰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书》,到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提取,公积金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经审批不准予提取的, 公积金管理部门应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 3、经审批准予提取的,职工凭身份证和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的《泰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书》,到承办银 行办理提取手续。
    已有 3 个回答
  • 住房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 (一)所购买的单位集资房或房改房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取所需材料:1、提取人的身份证;2、《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3、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龙卡;4、《房屋所有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收据)。 (二)所购买的单位集资房或房改房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取所需材料:1、提取人的身份证;2、《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3、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龙卡;4、购房发票或收据(开具时间应在两年以内)。 (三)因上述原因,购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共有人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1、购房人身份证;2、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共有人无需提供)。
    已有 4 个回答
  • 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有: 职工从2015年1月1日起连续缴存满3个月的,本人及其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夫妻双方均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职工每半年可提取一次,两次提取转账时间间隔须满6个月或以上。
    已有 3 个回答
  • 1.申请人到单位或佛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领取《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填好后经所在单位审核无误后,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及法人章或预留印鉴章; 2.提取人携带身份证明等上述材料到佛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办理提取审批手续; 3.经佛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审核无误后,窗口工作人员为提取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单,提取人持公积金提取清单和《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到中心指定银行办理; 4.佛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职工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提取规定的,当天办结;需要核实的,在接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职工。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已有 3 个回答
  • 公积金装修贷款是使用公积金贷款用于房屋装修,享用公积金贷款利率的一种贷款产品,申请条件: (1)申请贷款前六个月正常连续缴存本市住房公积金; (2)具有完全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蓝印户口(非农业); (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人必须是大(装)修住房的产权人,与正规的装修公司签订工程实施合同; (5)借款申请人的配偶、同户直系血亲作为住房公积金共同借款人可以参与公积贷款额度计算。 (6)抵押物为借款人实施个人大(装)修的自住住房,并拥有个人完全产权。 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的流程是: 1、申请人携资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申请、填写申请表; 2、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后向申请人发放委托通知书; 3、申请人领取通知书后携带所有原件到当地的银行签订合同等、同时在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 4、申请人持签定好的合同资料等到房屋出卖人处盖章; 5、申请人持保证后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到当地宿迁市房地产管理处办理抵押登记; 6、申请人持登记后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和公证书到当地的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领取划款通知书,最后持划款通知书到银行办理划款手续。 仅供参考,希望能帮到你!
    已有 3 个回答
  • 职工自建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建设部门签发的《建设许可证》、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2、自建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补充提供与自建人关系证明的原件。3、申请人单位名称、账户和开户银行。4、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已有 3 个回答
位业主已在问吧找到答案

已有4150名业主喜获装修礼券

error text

error text

我已阅读并接受 《服务条款》 《隐私政策》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