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提条件1、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3、离休、退休的;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解除
一、缴存人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办理销户提取: 1、 离休、退休的; 2 、出境定居的; 3、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缴存人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缴存人的继承
1,身份证2,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书》;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4,职工的配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居民户口簿》或《结婚证》原件);5,建造、翻建提供:区、县(市)规划土地
中山公积金非销户提取条件1、职工本人需要购买、自建、大修自住房屋的2、职工本人在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3、职工本人租赁住房的4、职工或家庭成员涉及大病医疗的5、职工本人申请住房贷款用于购房的6、在我市已有房产且没有办理其他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