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英国房产的印花税,英国亨通房产的官网有一篇很好的文章解读2015英国最新房产印花税政策。下面是原文: 2014年12月3日,伦敦英国财长奥斯本发布最新的“秋季财政报告”。 其中明确了一系列关于房产印花税(SDLT)的调整政策,并在2014年12月4日生效。此次改革被视为在英国大选之前对房产市场作出的有史以来最大胆的改革计划。 根据英国相关媒体报道,新的房产印花税费改革措施,对英国印花税进行了更好的优化,将有利于英国房产市场的发展,并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 房产印花税征收的变化: 本次英国房产印花税政策的改变,主要涉及三大方面: 1. 计算方式:阶梯式计算,由划分不同的成交价格区间征收特定税率,代替原先按照房产的总成交价格方式计算 2. 征收区间:划分新的税率征收区间 3. 税率变动:根据新的征收区间调整税率 具体新规如下: 区间1:房产最终成交价格在12.5万英镑(折合人民币约125万),不用交任何房产印花税 区间2:房产价格在12.5万到25万英镑之间,从12.5万起,多出部分按照2%税率计算 区间3:房产价格在25万到92.5万英镑之间,从25万起,多出部分按照5%税率计算 区间4:房产价格在92.5万到150万英镑之间,从92.5万起,多出部分按照10%税率计算 区间5:房产价格在超过150万的部分,统一按照12%税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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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规定,以现行契税政策,个人购买住房实行差别化税率。当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的,所购普通商品住宅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税按照1%执行;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的,税率减半征收,即实际税率为2%;所购住宅户型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税税率按照4%征收。购买非普通住房、二套及以上住房,以及商业投资性房产,均按照4%的税率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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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要政策如下: 1.实行差别化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新开盘项目销售前,将项目的土地成本、建安成本和销售价格等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备案,经税务部门核定,对定价过高、预计增值额过大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提高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具体办法由税务部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制定公布。 2.加强对土地增值税清算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对已经达到土地增值税清算标准但不申请清算、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重点清算和稽查。 3.加强对购房人资格的审核,确保限购政策落实到位。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公安、税务、民政、人力社保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共享和购房人资格核查机制。对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购房人,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并由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对未严格核实购房人购买资格、违规签订商品住房销售合同或代理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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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乌鲁木齐购房政策: 乌鲁木齐现购买首套房首付不低于三成,第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以及第三套房停止放贷的规定已经在乌鲁木齐各家银行开始执行。工行、商行、建行、招行等各家银行已经开始严格执行新的贷款政策,包括对不能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房贷款、加强对消费性贷款的管理等。 而对于购买首房的市民,乌市政府也出台了相应的优惠政策。今后,购买首套房的市民在缴纳房产契税将无需再开“首房证明”。 根据最新调整的契税优惠政策,从今年1月1日开始,缴纳房产契税之时,纳税人可以填写一份《诚信保证书》,替代《家庭唯一生活住房证明》。 现乌鲁木齐市执行房产契税税率为3%,对家庭首次购买自用普通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至140平方米的,暂减半征收契税,税率为1.5%;而对家庭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自用普通住房,暂按1%税率征收契税。 此前,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的市民需在缴纳房产契税前去乌鲁木齐市房产交易中心开具《家庭唯一生活住房证明》后,才能享受到1%-1.5%的契税税收优惠。新规出台后,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的市民只需在契税申报表中填写《诚信保证书》,即能享受到契税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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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地产政策变化情况:国务院办公厅10日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出台11条措施,剑指高房价。国办在通知中明确了调控的行动纲要,即增加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有效供给,合理引导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加强风险防范和市场监管,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责任,并针对性地提出了11条措施。这11条措施是:加快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增加住房建设用地有效供应,提高土地供应和开发利用效率;加大差别化信贷政策执行力度;继续实施差别化的住房税收政策;加强房地产信贷风险管理;继续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进一步加强土地供应管理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加强市场监测;力争到2012年末,基本解决1540万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中央将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支持力度,适当提高对中西部地区廉租住房建设的补助标准;进一步健全和落实稳定房地产市场、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由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市、县人民政府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引人关注的是,国办这次明确了二套房贷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终结了此前市场传闻二套房贷首付比例有可能上调至50%的传闻。通知明确,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严格按照风险定价。并要求加大差别化信贷政策执行力度,规定金融机构在继续支持居民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同时,要严格二套住房购房贷款管理,合理引导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同时规定,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完善房地产信贷风险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信贷标准。严格执行房地产项目资本金要求,严禁对不符合信贷政策规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开发项目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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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展会期间购商品房,开发企业让利3%,提供免费看房车。   (2)展会期间购二手房,中介机构免收看房费、佣金减半。   (3)展会期间个人申请办理房屋转移登记的交易手续费减半收取。   (4)展会期间申请所购住房的室内环境检测费减半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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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据我所知,国务院办公厅10日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出台11条措施,剑指高房价。国办在通知中明确了调控的行动纲要,即增加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有效供给,合理引导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加强风险防范和市场监管,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责任,并针对性地提出了11条措施。这11条措施是:加快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增加住房建设用地有效供应,提高土地供应和开发利用效率;加大差别化信贷政策执行力度;继续实施差别化的住房税收政策;加强房地产信贷风险管理;继续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进一步加强土地供应管理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加强市场监测;力争到2012年末,基本解决1540万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中央将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支持力度,适当提高对中西部地区廉租住房建设的补助标准;进一步健全和落实稳定房地产市场、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由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市、县人民政府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引人关注的是,国办这次明确了二套房贷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终结了此前市场传闻二套房贷首付比例有可能上调至50%的传闻。通知明确,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严格按照风险定价。并要求加大差别化信贷政策执行力度,规定金融机构在继续支持居民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同时,要严格二套住房购房贷款管理,合理引导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同时规定,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完善房地产信贷风险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信贷标准。严格执行房地产项目资本金要求,严禁对不符合信贷政策规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开发项目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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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规定,以现行契税政策,个人购买住房实行差别化税率。当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的,所购普通商品住宅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税按照1%执行;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的,税率减半征收,即实际税率为2%;所购住宅户型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税税率按照4%征收。购买非普通住房、二套及以上住房,以及商业投资性房产,均按照4%的税率征税。关键看房屋是否满2年、卖方是否唯一住房,买方是否首次购房,一般二手房交易需要交纳的税费:   一、 买房人应缴纳税费:   1、 契税:首次购房评估额90平内1%、90平~144平内1.5%,超过144平或非首次3%,买方缴纳;2、 印花税:房款的0.05%   3、 交易费:3元/平方米   4、 测绘费:1.36元/平方米   5、 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二、 卖房人应缴纳税费:   1、 印花税:房款的0.05%   2、 交易费:3元/平方米   3、 营业税:全额的5.56%(房产证未满2年的、普通房满2年减免)   4、 个人所得税:房款的1%(.普通房满五年唯一减免)。价格参考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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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房地产行业:前景依然乐观国家发改委的资料显示,去年12月内地70个主要城市的平均房价同比弹升7.8%及环比上升1.5%。一手房价格同比攀升9.1%,较11月上升1.9%;而二手房价格则同比跃升6.8%及环比上升1.0%。其中69个城市的一手及二手房价格均录得同比升幅;广州一手房价格的同比升幅最大,达19.9%,而深圳的二手房价格更涨升23.9%。该等数据显示,尽管政府最近推出楼市调控措施,但置业人士对楼市的前景依然乐观。 内地楼市于2009年下半年显著反弹;11月上海住宅的平均售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18,686元,同比急升32.7%及环比上升15.0%。该月的平均售价大幅上升乃主要由于豪宅成交活跃所致。去年11月,北京的平均房价亦创新高,达每平方米人民币17,509元,同比上升8.7%。2009年广州的平均房价稳步增长,11月同比上升9.5%至每平方米人民币10,282元。虽然大部分城市的房价均展现升浪,但深圳的一手房平均售价却环比下跌5.8%。 去年11月,内地合共售出6.90亿平方米住宅总建筑面积,同比增加54%,相关收入为人民币3.16万亿元,同比大增92%。售出的总建筑面积及收入分别较2007年同期增长25%及52%。在建住宅的总建筑面积同比增加17%至23.4亿平方米。虽然地产发展商于11月购入土地的总建筑面积仍同比减少15.4%,但由于2009年的住宅销情炽热及平均房价上升,地产发展商于该年下半年已积极扩充土地储备,最近上市的地产发展商更尤其进取;而市场于12月亦录得若干收购活动。我们估计2009年售出的住宅总建筑面积及收入将分别逾8.50亿平方米及人民币3.9万亿元。 中央政府最近公布一系列楼市调控措施,旨在遏制房价急涨。该等措施包括向低收入家庭供应更多低成本住房,并透过加紧监控第二套房的按揭贷款,以打击炒楼活动。我们认为该等调控措施标志着内地楼市由早前获政府支持的状况重返「正常」的市场主导基础。预期2010年首季应是内地楼市的过渡期,期间政府将推出更多开发闲置土地及打击炒楼活动的政策。 回顾过去,2009年物业销量显著复苏,下半年的销情尤其畅旺;虽然年内在建及发展中住宅的总建筑面积仍低于2008年的水平,但一线城市主要核心地区的购地活动已逐渐升温。预期2010年上半年的住宅供应将有限,但下半年将有新住宅供应,故全年供应应足以应付市场需求,房价亦料将趋向稳定。虽然政府推出的楼市调控措施难免影响市场增长,但因该等措施乃针对炒楼活动,故对二、三线城市及主要发展中小型住宅的地产发展商影响较小。最佳答案国家近期接连出台政策,对房地产进行调控。在多重政策之下,房地产板块整体处于一种弱势盘整之中。国家之所以调控房地产市场,关键是房地产价格近年上涨过快。这引起高层的高度警惕,房地产价格之所以上涨过快,并非是由于市场需求引起的,更多的是由于投资房地产引起的,投机炒作的成份过于浓厚,这当然会引起高层的重视了。 房地产价格过高已成为一个很大的民生问题。所谓安居乐业,没有房子居住当然难以乐业了。中国之所以出现春运等问题,是由于很多外出打工的人都买不起房子,所以每年春节都赶回家去过年吧。这从经济的角度看来是一种很大的浪费,房地产市场是否过高,在国际上是有一个普遍的尺度去度量的。一个是房价与收入比,再一个就是房价与房租比,考察这两个指标,中国的主要城市的房价都是过高的。更何况一般的农民工的工资是比较低的,要想在打工的地方买个房子更是难了。房价问题成为民生问题就必然会引起高层的重视了,调控房地产市场也就显得很迫切了。 正因为房地产关系到民生,中央出台政策调控房价升幅太快也就成为必然了。对于房价的调控,主要政策就是一推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二是提高二套房的首付(四成以上)。对于经济适用房,有人有不同的看法。其中典型的有等同美国的次级债的房贷,并可能会造成银行的坏帐。本人对此不敢苟同,因为经适房的群体与美国的次贷的群体是有所不同的,况且,造成这次全球性的金融危机并非是由于次贷,而是美国将次贷打包卖给全球金融机构,将次贷的风险转嫁而已。所以从这个角度看,经济适用房是一个关系到民生的工程,不是太多,而是太少了。 高房价不是中国经济发展的动力。很多人以香港作为比较,前些年香港政府实行低房价政策导致香港经济增长过慢,以此作为证据以为中国也要实行高房价的政策才能保证经济的快速增长。其实这是片面的,香港作为一个自由港的小经济体,而中国作为一个大的经济实体两者是完全不同的。高房价的危害大家可以从日本的经济发展历史得到见证的,中国不能重复走日本的路了。以中国的广阔腹地来说,也不能实行高房价的政策,也没有这个必要。 到现在还有很多人对高房价持乐观的态度,这是低估了决策层的意志了。现在中央的政策已很明显,千万别把政策当儿戏。房价关乎民生,只有改变那种高房价的认识,中国的经济才能更好更快的发展。住房的第一功能就是为了居住,离开这一基本常识去判断分析就难免会有差错。经济要扎根于民生才能有持久的发展动力,房地产只有走大众化的路才能更有发展前途,所以房地产企业要想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应该将目光转向平民化的住宅项目。 那么如何解读现在中央的房地产政策。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看法,甚至有些人以为此举将重创中国的经济,这种想法未免小看中国领导人的智慧了。作为决策层,在出台每一项政策时都要从各方面考虑的,平衡利弊得失。房地产作为一个国家的经济支柱,其推动经济发展的作用是不可忽视的。现时中央出台的房地产政策并非为了打击房地产,而是为了房地产业更加健康的发展。中国的房地产市场是巨大的,如果房地产企业能够提供更多的质优价廉的住房,这样就能推动更多的有效需求了,那就更能促进经济的快速发展了。现时中央出台政策推出更多的经济适用房,其用意就是引导房地产企业去建设更多的普通住房。所以从这一点来看,中央出台这些政策后,中国的房地产不但不会受到打击,并将会有一个快速的发展。 另外,中央的政策意图还在于控制金融风险,这可以从当年日本的高房价结果看到的教训。以中国众多的人口来说,房地产的发展空间是巨大的,但这并不意味着中国会走高房价的发展道路。还房产以居住的原本功能,大力发展大众化的住房,这样产业的空间就可以大拓展了。如果不能顺应这一市场需求,高房价总有泡沫破灭的那天,金融危机就会迟早都会发生。美国的次债危机并非是由于房地产发展过度,而最根本的原因就是金融创新过度。所以不能以美国的次债危机作为中国要发展高房价的佐证。 所以从这一点说来,现在的房地产板块的调整是不可避免了,至于什么时候才能走出低谷,那要看上市公司经营模式转变的速度。只有顺应上层的政策才能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这是一种国家意志的体现。在事关大局的情况下,也只有从大局出发才能获得发展。 中国的房地产市场是畸形的,可以形容为千军万马也不为奇。房地产的价格也是畸形的,房地产的利润是暴利的,并且毫无风险。在市场发展到现在阶段,房地产是个独特的行业,那就是市场化并不充分。而最根本的原因是房地产是一种特殊的产品,它不是工业产品,所以市场化就不够。地方政府、房产商占据市场主导地位,购房者毫无讲价的余地。只有改变这种状况,中国的房地产市场才能健康发展,中国的经济才能更好更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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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1.   2015年3月30财政部:个人转让两年以上住房免征营业税   内容: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更多行业内容可查询房地产行业分析及市场研究报告   政策2.   2015年3月30日央行:“二套房贷款首付比降至四成”   内容:央行、住建部、银监会联合下发通知,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购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20%;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最低首付30%。   政策3.   2015年3月20日福建出台新政“闽七条”   内容:   1)首改房认定放宽;   2)支持公积金贷款,首次申请首付比例降低至20%;   3)支持住房贷款,本省金融机构适当下浮贷款利率;   4)房屋货币化安置,补偿款购商品房享“团购”优惠;   5)打通转换通道多渠道促进商品房与保障房转换;   6)试推共有产权住房,个人按所持产权比例支付购房款;   7)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升住宅小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政策4.   2015年3月27日国土部住建部联合发文救市,严格控制供地规模,改善供求关系   内容:   1)合理安排住房及其用地供应规模;   2)优化住房及用地供应结构;   3)统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4)加大市场秩序和供应实施监督力度   政策5.   3月15日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闭幕后,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答记者问透露房地产市场发展利好信号   内容:总体而言,李克强总理的答记者问,释放了诸多房企利好消息,但无形中也对房企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房企们不应该因为政策利好而沾沾自喜,而是应该抓紧时间“调结构”,做“升级”,等下一个“风口”来临时,才能做到迎风起飞,而非被风刮跑。   1)经济稳增长是新常态,支柱产业房地产必将受益   2)总理要求金融更好的服务经济实体,融资环境宽松可期   3)去行政化是主旋律,楼市政策有望延续市场化格局   4)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或将带动新一轮开发投资增长   5)互联网+”或将助力房企进行产业升级   6)鼓励“走出去”和“引进来”,地产行业预期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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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务院办公厅10日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出台11条措施,剑指高房价。国办在通知中明确了调控的行动纲要,即增加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有效供给,合理引导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加强风险防范和市场监管,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责任,并针对性地提出了11条措施。这11条措施是:加快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增加住房建设用地有效供应,提高土地供应和开发利用效率;加大差别化信贷政策执行力度;继续实施差别化的住房税收政策;加强房地产信贷风险管理;继续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进一步加强土地供应管理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加强市场监测;力争到2012年末,基本解决1540万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中央将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支持力度,适当提高对中西部地区廉租住房建设的补助标准;进一步健全和落实稳定房地产市场、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由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市、县人民政府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引人关注的是,国办这次明确了二套房贷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终结了此前市场传闻二套房贷首付比例有可能上调至50%的传闻。通知明确,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严格按照风险定价。并要求加大差别化信贷政策执行力度,规定金融机构在继续支持居民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同时,要严格二套住房购房贷款管理,合理引导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同时规定,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完善房地产信贷风险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信贷标准。严格执行房地产项目资本金要求,严禁对不符合信贷政策规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开发项目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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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年房地产市场最新政策:   事实上,自十一之后,房地产市场政策续深化。部分城市在此前收紧政策的基础上,继续出台升级政策,从严格落实楼市调控政策、提高购房门槛、规范商品房明码标价、调整公积金政策、加强市场监管等方面加码调控。综合来看,主要经历了三轮调控政策加持:   第三轮调控:   第三轮调控始于11月28日,上海、天津限购政策再升级!而上海楼市政策加码“认房又认贷”,力度更是比北京、深圳更严厉。   同日,天津也发布房贷新规,在提高首付的同时,对首付人群的认定也要参考商贷因素:对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 但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市内六区和武清区范围内购买首套住房的,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   第二轮调控:   11月中旬,武汉、杭州、深圳、南京等地的楼市已推起第二轮调控的波澜,这一轮的调控,整体上都是在国庆调控政策的基础上,从公积金、社保和个税缴存年限、贷款比例等方面,进行了加码。   第一轮调控:   今年国庆期间,举国上上下下都没闲着,楼市更是十分的热闹。据统计9月30日至10月9日,北京、天津、苏州、郑州、成都、济南、无锡、合肥、武汉、南京、广州、深圳、佛山、厦门、东莞、珠海、福州、上海、杭州、南昌等20多个城市相继出台了限购限贷政策。   房地产政策展望:调控效果逐步显现,未来仍将推动市场平稳运行   调控效果逐步显现,热点城市楼市逐步回归理性。十一期间,全国一线和部分二线热点城市相继出台了调控政策,需求端主要是限购限贷,减少投机性的购房需求;供给端主要是增加土地供应,加强土地市场以及交易环节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检查。11月,部分热点城市继续收紧调控,限购限贷力度加强。从统计局数据显示,调控效果取得初步成效,一线和热点二线城市因地制宜、因城施策实施调控政策以来,房价走势明显趋稳。近期部分城市继续加码调控,进一步巩固调控成果,预计随着未来调控政策持续发力,热点城市楼市将逐步回归理性。   房地产行业分析及市场研究报告分析,未来仍将把控稳增长与防风险之间平衡,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当前我国经济保持平稳运行,转型升级深入推进,新动能加快成长,新常态特征进一步显现。但国际国内环境依然错综复杂,不稳定不确定因素较多,经济企稳基础仍不牢固。临近年末,政治局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召开在即,将部署明年经济工作,而随后的住建部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也将定调明年的房地产政策。此前的政治局会议提出抑制资产泡沫和防范金融风险,央行也表示要注重稳增长和防泡沫之间的平衡,预计未来一段时间,宏观调控仍将维持积极的财政政策、稳健的货币政策基调,房地产市场调控仍将沿续当前分化局面,在三四线城市继续推动去库存的同时,注重热点城市房地产市场的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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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意大利房地产政策还是比较合理的,预计今年意大利的住家房地产交易量将达55万,该研究所主席Mario Breglia表示,经济危机已经过去,我们正处在一个开始增长的时期。失业率稳定、税收上升都表明经济开始复苏。且投资明显上升,今年或将达到100亿欧元,其中60%来自外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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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购买首套房的,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米以内的,交纳总房款1%的契税, 购买建筑面积在90-114平米之间的,交纳总房款1.5%的契税, 购买建筑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交纳总房款的3%的契税 购买二套房的,契税为3%-5%,一般为3%。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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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都房地产新政策:在本市市辖十区暂时实行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的政策。对于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不同)及能够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交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购套商品住房;对于无法提供在本市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交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不得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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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照现行契税政策,个人购买住房实行差别化税率。根据规定,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的,所购普通商品住宅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税按照1%执行; 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的,税率减半征收,即实际税率为2%;所购住宅户型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税税率按照4%征收。购买非普通住房、二套及以上住房,以及商业投资性房产(商铺、办公写字楼、商务公寓等),均按照4%的税率征税。 享受契税下调的普通住房应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   1、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   2、单套建筑面积不足144平方米或套内面积120平方米以下   3、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商品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1。2倍以下契税征收标准90平米以下的是一个征收标准,90-144平米之间的是一个标准,144平米以上的是一个标准。二套房、三套房不享受契税优惠政策。   一般实行的是首套住房契税的两倍,即3-4%。注:家庭唯一住房并不一定是首套房,比如买了套房子又卖了,再购买住房就算二套房。 但是名下确实只有一套房子,所以可以申请家庭唯一住房。契税税率实行3% ~5%的调整幅度。实行幅度税率是考虑到中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各地经济差别较大的实际情况。   因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在3%~5%的幅度税率规定范围内,按照该地区的实际情况决定。契税计算方法契税采用比例税率。当计税依据确定以后,应纳税额的计算比较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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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长沙市房地产政策有以下这些: 1、落户条件:凡在我市通过购买、受赠、继承、自建、单位分配等途径,获得住房所有权并实际居住的居民,可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及父母户口迁入我市。      2、所需材料凭证:迁入人凭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核发的房屋产权证(按揭房凭房屋产权证复印件、购房合同和银行按揭协议)、购房不动产统一发票、契税完税证、迁入人居民户 口簿、居民身份证办理。直系亲属要求随迁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以及子女与父母关系证明,随迁子女满18周岁未满20周岁的,需出具学校在读证明;满20周岁的子女不能随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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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京限购令规定无法提供1年以上(含1年)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南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南京市区内向其销售住房。 目前南京全市十一区的房屋权属登记信息已联网,通过这一网络可以查询到购房者在南京市所拥有的房屋套数。南京市以外的购房记录现在还无法准确获得,拥有房屋套数的参考依据也是南京市登记的数据为主。 外地人在南京买房要什么条件? 外地人在南京买房需要先去房管部门开具新购房资格证明,然后再提供这些资料:1、开具新购住房证明申请表。2、本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结婚证或未婚证明。4、户口本。5、一年以上(含)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在南京按揭贷款买房需要提供的资料有:1、申请人和配偶的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3份(如申请人与配偶不属于同一户口的需另附婚姻关系证明)。2、购房协议书正本。3、房价30%或以上预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4、申请人家庭收入证明材料和有关资产证明等,包括工资单、个人所得税纳税单、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银行存单等。5、开发商的收款帐号1份。 外地人在南京买房规定 非本地户口在南京市购买房屋需提供:一年(含)以上南京市纳税证明,或者一年(含)以上南京市社保。如果需要迁入户口有以下两种情况:1、在南京工作,户口已经迁入南京市集体户口(户口落在公司或者是人才市场的),这样对所购房面积没有什么要求。2、户口没有在南京本地的,就需要购买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的房屋才能落户。满足以上条件的就能在当地社保局或地税局开据相关证明,即可在南京购房。因此,像王女士这样的外地人,暂时还不能满足购房条件。 南京限购令细则对买房套数的规定 限购政策——以家庭实际住房套数为准。对于住房套数的认定,将按照居民家庭名下实际拥有套数计算,即“认房”。“本市市区”包括11个区 “本市市区”,其实是指南京范围内除溧水县、高淳县之外的11个区,包括江南八区、江北两区和江宁区。溧水县和高淳县也在限购范围内。 买房先到房管部门开具新购房资格证明 南京市住建委的负责人表示,今后市民想要买房,必须先到房管部门开具“新购房资格证明”。即日起,全市(含江宁、江北)各房产交易中心内,都将开设专门的查询窗口,买房人带身份证及相关证明,先来此填写、递交申请表,经系统认定具备购房资格后,会给买房者开具新购房资格证明。凭此证明与开发商签订商品住宅的买房合同,再由开发商代为送件、鉴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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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 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   1,对于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一手住房,其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购房合同总价款的80%   对于购买住房房龄在五年(含)以内,状况良好的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二手住房,其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购房合同总价款或房产评估价值(以两者较低者为准)的80%。   2,对于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一手或二手住房贷款,其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购房合同总价款的70%(一手房)或购房合同总价款与房产评估价值两者较低额的70%(二手房)。   3,首套自住房贷款利率最低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0.85倍或光大银行固定利率优惠利率执行。   (二) 第二套住房贷款政策   对于借款人的第二套住房贷款,其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按照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   (三) 第三套(含)以上住房贷款政策   1,借款人的第三套(含)以上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得基本要求是:每增加一套住房,其贷款首付比例应在第二套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的基础上增加2个百分点(例如第三套住房贷款的首府比例不得低于42%,以此类推)。   2,借款人的第三套(含)以上住房贷款利率水平的基本要求是:第三套住房贷款利率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1.15倍执行;第四套(含)以上住房贷款利率应按照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1.2倍执行。   (四)办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借款人需具备的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城镇常驻户口或有效居留证证明   3)稳定的职业收入,信用良好,由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5)能够支付不低于购房价款20%的首期付款   6)同意以所购房屋作为贷款抵押物,或提供贷款银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物或质物   7)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价格来源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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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是明确房地产业的定位。与中国将房地产业作为“支柱产业”不同的是,德国坚决否定房地产“支柱产业”说,而是将其作为社会福利机制的重要一环(汽车、电子、机械制造和化工是德国的四大工业支柱产业)。德国《宪法》第20条规定,“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是民主的和社会福利的联邦制国家”。虽然德国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掌握了一些公有土地和住房,但任何人都不敢通过抬高当地地价、房价,来增加当地政府的房租收入或税收收入。    二是政府通过税收手段,加大房地产投机炒作的成本,压缩炒房者“低买高卖”的利润空间。在德国,自有自用的住宅不需要缴纳不动产税,只需要缴纳宅基地土地税。但用于出售的房地产首先要缴纳评估价值1%到1.5%的不动产税,房屋买卖还要缴纳3.5%的交易税。如果通过买卖获得盈利,还要缴纳15%的差价盈利税。从2009年1月1日起,对投资者的房租收入征收25%的所得税。重重的税收限制大大压缩了炒房者进行“低买高卖” 的利润空间,同时也抑制了德国人投资买房的需求。   三是住房金融制度为稳定房价提供了制度保障。由于战争对国民经济和住房的严重破坏,“二战”后的一段时间里,德国既是经济困难国家,又是住房十分困难的国家。由于战后各方面百废待兴,政府拿不出较多的钱用于住房,因而推行了德国特有的住房金融模式和房贷固定利率机制。    四是对购建住房者给予补助。德国政府根据家庭人口、收入及房租支出情况给予居民以适当补贴,保证每个家庭都能够有足够的住房支付能力,86%的德国人可以享有不同额度的购房补贴和租金补贴。   五是赚取房价、房租暴利视为犯罪并予以严惩。德国法律规定,对于房价、房租超高乃至暴利者要承担刑事责任。    德国法律规定,对于房价、房租超高乃至暴利者,地产商和房东甚至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地产商制订的房价超过“合理房价”的20%为“超高房价”,根据德国《经济犯罪法》就已经构成了违法行为。购房者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房价不立即降到合理范围内,出售者将面临最高5万欧元的罚款。如果地产商制订的房价超过50%则为“房价暴利”,这已经触犯《刑法》构成犯罪,出售者将受到更高罚款,甚至最高被判处三年徒刑。 希望能帮到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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