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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贷款时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属于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应提供:
1、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一式三份;
2、申请人及配偶(或共有权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一式三份;
3、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一式三份;
4、户口本复印件一式二份;
5、由单位提供的申请人及共有权人的收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统一格式、要求盖单位公章);
6、产权抵押保证书一式二份;
7、承诺函一份;
8、首期付款票据复印件一式二份;
9、经房地产交易所备案的购房合同复印件一式二份(由开发商盖核对章);
10、申请人及共有权人公积金贷款与缴存不在同一管理部的,由公积金缴存地公积金管理部出具在当地无贷款及无公积金质押证明;
11、申请人及共有权人征信报告。
(二)属于购买房改房、集资建房的应提供:
1、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一式三份;
2、申请人及配偶(或共有权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一式三份;
3、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一式三份;
4、户口本复印件一式二份;
5、由单位提供的申请人及共有权人的收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统一格式、要求盖单位公章);
6、产权抵押保证书一式二份;
7、承诺函一份;
8、首期付款票据复印件一式二份;
9、《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一式二份;
10、经房改办审批的出售公有住房(集资建房)计算表、购买公房(集资建房)协议书复印件各二份
11、申请人及共有权人公积金贷款与缴存不在同一管理部的,由公积金缴存地公积金管理部出具在当地无贷款及无公积金质押证明;
12、申请人及共有权人征信报告。
(三).属于购买二手房的应提供:
1、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一式三份;
2、申请人及配偶(或共有权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一式三份;
3、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一式三份;
4、户口本复印件一式二份;
5、由单位提供的申请人及共有权人的收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统一格式、要求盖单位公章);
6、产权抵押保证书一式二份;
7、承诺函一份;
8、首期付款票据复印件一式二份;
9、《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一式二份;
10、房地产买卖契约复印件一式二份;
11、有关部门出具的竣工时间证明;
12、申请人及共有权人公积金贷款与缴存不在同一管理部的,由公积金缴存地公积金管理部出具在当地无贷款及无公积金质押证明;
13、申请人及共有权人征信报告。
(四)属于自建房的应提供:
1、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一式三份;
2、申请人及配偶(或共有权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一式三份;
3、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一式三份;
4、户口本复印件一式二份;
5、由单位提供的申请人及共有权人的收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统一格式、要求盖单位公章);
6、产权抵押保证书一式二份;
7、承诺函一份;
8、《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一式二份;
9、《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一式二份;
10、有资质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收一式二份;
11、申请人及共有权人公积金贷款与缴存不在同一管理部的,由公积金缴存地公积金管理部出具在当地无贷款及无公积金质押证明;
12、申请人及共有权人征信报告。
(五)属于拆迁安置房的应提供:
1、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一式三份;
2、申请人及配偶(或共有权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一式三份;
3、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一式三份;
4、户口本复印件一式二份;
5、由单位提供的申请人及共有权人的收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统一格式、要求盖单位公章);
6、产权抵押保证书一式二份;
7、承诺函一份;
8、首期付款票据复印件一式二份;
9、原房屋产权权属清晰的合法材料、拆迁安置协议、结算清单,超面积部分购房合同复印件一式二份(由开发商盖核对章);
10、申请人及共有权人公积金贷款与缴存不在同一管理部的,由公积金缴存地公积金管理部出具在当地无贷款及无公积金质押证明;
11、申请人及共有权人征信报告。
四、贷款偿还
贷款的偿还采用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即从贷款发放的次月起,借款人在每月还款日前按月偿还贷款本息。
五、其它注意事项
1、申请贷款应由申请人亲自办理,共有权人同意产权抵押的须本人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当面签章,不得由他人代签。
2、申请人及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上述所须提供材料均应提供原件核对。
4、以上所须表格均可复印、可从漳州市住房公积金网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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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 址:漳州市胜利东路御泰大厦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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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条件:
1、按规定逐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的职工。
2、在漳州市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房改房、二手房或自建住房。
3、借款人及其房产共有权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次月。
4、信用记录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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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如果有基数调整变动,应及时核定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并到承办银行办理调整手续,由单位提供电子版《漳州市公积金调整基数表》及加盖公章的纸质《漳州市公积金调整基数表》一份,于每年的7月份到公积金专柜办理基数调整业务。
单位办理2013年度公积金缴存额调整有关事宜时,须同时进行单位及职工个人缴存登记信息核对和变更登记工作。变更缴存比例及核定缴存基数,应符合公积金缴存“限高保低”的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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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公积金基数规定:1、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应按月工资总额为缴存基数(月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部门规定的工资总额计算口径核定),但最高不超过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低于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中心城区(含章贡区、赣州开发区、南康区)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2342元、下限为2468元,月缴存额(含单位、个人两部分,下同)上限为2962元、下限为246元;各县(市)月缴存基数上限9549元、下限1910元,月缴存额上限为2292元、下限为192元。2、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3、中央、省属驻市单位按其上级主管部门的缴存规定执行;主管部门没有明确缴存规定,又处在我市辖区内的,按所在地规定执行。价格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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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贷款期限:借款人的贷款期限控制在借款人离退休年限顺延5年,最长不得超过25年。购买房改房或二手房的,贷款期限与所购住房已使用年限相加之和不得超过30年。
2、贷款金额的核定:可贷额度为以下几项计算的最低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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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据我的了解:1.如果你在外地的公积金没有还完,你爱人是不能在北京使用公积金贷款的。2.纯公积金首套首付2层,二套5层。3.上限目前政策120万。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根据房屋总价的一定比例、借款人的收入情况、公积金贷款上限、公积金账户余额的一定比例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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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漳州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
1、购买首套住房且是第一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30万元,双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
2、购买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或是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个人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双职工家庭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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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缴存比例
从2013年7月1日起,缴存比例最高为12%、最低为5%。
二、缴存基数
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三、缴存上限
月缴存额(包括个人及单位缴存部分)上限调整为2528元、下限芗城区、龙文区、龙海市、招商局漳州开发区各为106元,漳浦县、云霄县、诏安县、东山县、南靖县、平和县、华安县、长泰县各为94元;中央驻闽单位缴存比例最高为15%,月缴存额为526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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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漳州公积金的查询步骤:
1、网上查询
此查询功能只适用于已申领住房公积金查询卡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缴存人员。登陆福建漳州住房公积金网站,点击右侧“住房公积金查询”按钮(注意那个大按钮其实是两部分,点击上边那一部分)。然后输入验证方式及号码、密码、验证码。
2、在ATM机上查询,凡是办理北京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朋友,均可在标有银联的ATM机上查询。
3.登陆网上银行查询,如果办有北京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则可直接登陆与住房公积金相应的网上银行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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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的查询方法一:网上查询
职工可通过登录网上营业厅“个人普通版”查询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初次登录的初始密码为职工住房公积金编号后6位。
住房公积金的查询方法二:自助式终端查询
职工可凭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通过输入查询密码,可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处大厅设立的自助查询机上查询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 持有住房公积金查询折的职工,可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处大厅设立的自助查询机上打印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持有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职工,也可到发放联名卡所属银行自助终端查询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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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还贷提取(包括提前还本或按年还贷)首次办理需贷款满12个月,办理按年还贷,首次办理该项业务的,近24个月内还贷逾期记录累计不超过3期以上(含3期),第二次(及第二次以上)办理该项业务的,近一年内不得出现还贷逾期记录,提取时若有提及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必须先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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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漳州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漳州购房贷款本息的;
(三)离休、退休的;
(四)调离漳州或出国(境)定居的;
(五)民政部门确认的漳州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用于支付房租的;
(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经县级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伤残为一级至四级),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七)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一年后,未重新就业和续缴住房公积金的;对非公企业职工支取住房公积金给予区别对待,即非漳州户籍的职工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由用人单位出具终止劳动关系及其个人身份证明,即可支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
(八)单位依法宣告破产,职工办理失业登记,并停缴住房公积金的;
(九)职工被人民法院判刑,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未处没收个人财产的。
本条第(一)项所称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大修是指住房部分主体构件出现危及住户安全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全部拆除住房。房屋的中修、小修、装修及装饰均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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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公积金基数规定:
1、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应按月工资总额为缴存基数(月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部门规定的工资总额计算口径核定),但最高不超过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低于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中心城区(含章贡区、赣州开发区、南康区)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2342元、下限为2468元,月缴存额(含单位、个人两部分,下同)上限为2962元、下限为246元;各县(市)月缴存基数上限9549元、下限1910元,月缴存额上限为2292元、下限为192元。
2、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3、中央、省属驻市单位按其上级主管部门的缴存规定执行;主管部门没有明确缴存规定,又处在我市辖区内的,按所在地规定执行。
价格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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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
购买商品房可贷额=总房价-首付款(首套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总房价20%;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第二套或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款不得低于50%)-申请人及共有权人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金额;购买二手房可贷额=契税计税价格的60%(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为计税价的50%)-申请人及共有权人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金额;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可贷额=总价款70%(第二套或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为总价款的50%)-申请人及共有权人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金额。
还贷占比不得超过50%{还贷占比=月还款额/家庭月收入(收入以具结书为依据)×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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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购买首套住房且是第一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30万元,双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
2、购买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或是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个人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双职工家庭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
希望能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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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公积金贷款上限最高50万。1)购买首套住房且是第一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30万元,双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2)购买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或是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个人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双职工家庭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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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2、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六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3、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即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5、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以所购住房抵押为主。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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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城市都规定了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比如成都个人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广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最高额度为50万元,申请人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最高额度为80万元。 其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房款总额的70%; 申请公积金贷款还应满足月还款/月收入不大于50%(其中:月还款包括已有负债和本次负债每月还款之和)。 计算公式 1.按实际缴存比例 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公积金个人月缴存额之和÷实际缴存比例×12(月)×0.45(还款能力系数)×贷款期限(最长可贷年限) 若夫妻双方缴存比例不一致的,按比例较高的一方确定实际缴存比例。不高于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 2.按还贷能力 {(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使用配偶额度的: {(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 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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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第二,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第三,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
提取材料
1、身份证、
2、公积金申领表
3、缴存证
2、结婚证(未婚者提供未婚证明原件、复印件)
5、并依据不同用途要求出具相关凭证:
房屋类:
漳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非房屋类:
漳州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提取流程
1、职工持提取凭证,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在住房公积金支取使用申领表签字盖章,同时向职工提供住房公积金缴存证。
2、职工在单位核实后持提取凭证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职工所在单位无正当理由不予核实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职工可直接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提取申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查核符合提取条件后可予受理。
4、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若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不止一人,可由其中一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但该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必须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当场签写“领取人声明”并签章。“领取人声明”格式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
5、经审批准予提取的,职工持身份证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确认后的“单笔审批表”等审批材料,到受托银行专柜办理提取手续。
提取额度
全额提取:
漳州住房公积金全额提取条件
部分提取:
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支取额度为支取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支取至整百元),且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总价额,一套房只能提取一次用于购房、拆迁补差、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购房贷款的,贷款人、房产共有权人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额合计不得超过应偿还的贷款本息总额。
3、采用提前还贷方式或按年还贷方式的,支取额度为职工支取时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支取至整百元),若选择按年还贷方式的提取额不得超过12个月的还贷额。
4、民政部门确认的本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用于支付房租的,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合计不得超过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期间已支付的房租。
提取时间
1、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即需间隔满十二个月以上方可再支取)
2、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购房合同、协议签订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颁发之日1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逾期不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