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预售商品房合同备案书需要的材料是:已备案并加盖备案章的《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购房发票及复印件,原件加盖开发商发票专用章;《武汉市商品房权属证明书》原件;购房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房屋平面图;《房屋产权移交凭证及交易权属登记申请表》原件,开发商加盖公章(办证中心9号窗口提前领取)《预购售合同抵押换发他项权证申请表》原件,加盖贷款银行公章(房产有抵押情况需提交)《武汉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表》原件,加盖贷款银行公章(房产有抵押情况需提交)办证部门认为需要补充的其它证明材料,以窗口现场答询为准。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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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是柜面查询,你可以携带身份证或缴存证到市中心或各县区办事处、管理部进行查询; 二是通过襄阳住房公积金网站查询, 三是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在各银行ATM机查询。注:住房公积金是个人私有性财产,不能对外公开,因此查询时必须出具能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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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应提交下列资料: (1)房地产权证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2)出租人、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法人、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 (3)房屋租赁合同; (4)同意房屋出租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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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_________)房预买字(_________)第_________号   卖方: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国籍: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委托代理机构: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国籍: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所占份额:_________   公司或机构名称: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国籍: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第一条 订约依据与基础   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转让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买方、卖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共同订立。   第二条 项目建设情况   卖方与深圳市土地和房产主管部门签订深地合字(_________)_________号《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及_________号补充协议/_________批复,取得位于深圳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宗地编号为_________,土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该地块土地用途为_________,建筑容积率为_________;土地使用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前款所述土地领取的《房地产证》号码为:_________;卖方经批准在该幅土地上兴建商品房,项目名称为_________;《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_;《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_;《施工许可证》号为:_________。   该房地产项目由_________设计;由_________承建;由_________监理。   本房地产项目地价款已缴清,所售房地产未设抵押,也无其他权利限制,业经深圳市土地和房产主管部门批准预售,《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_____。   第三条 标的房地产情况   买方购买前条所规定房地产项目中的第_________栋_________单元_________层_________号房(房号以附图中楼层平面图为准),是为本合同标的房地产(以下称本房地产)。其用途为公寓/住宅/别墅/办公/商业/厂房/_________,建筑层高_________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分摊共有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套内建筑面积计算与共有建筑面积分摊范围、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及共有建筑面积分摊范围及规则均见附件一。   具体楼层和位置及尺寸见所附总平面图、立面图、楼层平面图及分户平面图。   本房地产项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及其补充协议中规定的共用设施及附属配套项目见附件三。   本房地产转让时,转让人(卖方)对同宗土地上的道路、绿地、休憩地、空余地、电梯、楼梯、连廊、走廊、天台、外墙等共有部位或其它共用设施设备所拥有的权益同时转移。   本房地产项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停车场、广告权益等没有特别约定的,停车场、广告权益等随本房地产同时转移;有特别约定的,经房地产登记机关初始登记,由登记的权利人拥有。   第四条 计价方式和价款   买卖双方约定本房地产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计算购房总价款:   (一)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单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港币_________元,总金额为人民币/港币_________亿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_________角_________分(小写_________元)。   (二)按套计算:总金额为人民币/港币_________亿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_________角_________分(小写_________元)。   第五条 监管和代收   卖方委托_________为购房款的代收和监管机构。   卖方在代收机构的账户名称是_________,账号是_________。   第六条 付款方式和日期   买方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付款:   (一)一次性付款;   (二)分期付款;   (三)按揭方式付款。   买方首期支付本房地产总价款的_________%,其余价款向_________银行借款支付。   具体付款方式和日期的约定见附件二。   第七条 按揭   采用按揭方式的,卖方应书面告知买方办理按揭所应具备的条件和应提交的资料;卖方应在本合同签约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协助买方与银行签订按揭贷款合同。   买方无法取得银行按揭贷款的,买卖双方可协商达成选择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的补充协议:   (一)解除合同;   (二)变更付款方式。   选择解除合同的,如因卖方过错导致买方无法取得银行按揭贷款的,卖方应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房款及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并支付本房地产总价3%的违约金;因买方过错导致无法取得银行按揭贷款的,卖方在扣除本房地产总价3%的违约金后退还买方已付房款及银行同期贷款利息。   第八条 买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方如无正当理由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一)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1、逾期在90日之内(含90日)的:自本合同约定的应付款期限之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方按日向卖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90日的:卖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解除合同的,买方按累计应付款的10%向卖方支付违约金;买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卖方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约定的应付款期限之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方按日向卖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附件二约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二)_________。   第九条 付款证明   买方付清购房款后,卖方应出具付清购房款证明书及购房发票给买方。   第十条 交付时间和办法   卖方承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本房地产交付买方使用,交付使用前应取得法律、法规规定相应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卖方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办理入伙手续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并通知买方。   卖方在取得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之前交付的,其交付行为无效。   卖方向买方交付时,应发出《入伙通知书》,《入伙通知书》中应包含实际交付本房地产套内建筑面积的内容。   买方接到《入伙通知书》后,应依照卖方书面通知的时间对本房地产进行验收,如有异议,应当在15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不提出,视为同意接收本房地产。   本房地产经买方验收,认为不符合交付标准或条件的,应在《收楼意见书》中一次性提出异议。卖方在接到买方异议后,应在15日内对异议部分作出书面答复和处理意见。逾期不予答复及处理的,视为买方异议事实成立,本房地产视为未交付,卖方应按本合同第十三条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在《收楼意见书》中,须逐条列明验收内容,其中应包括:本房地产的位置、套内户型结构、套内建筑面积、工程质量、装修内容、套内设施设备、共用设施设备和附属配套项目等内容,买方应对上述内容是否符合合同约定进行逐条书面答复。有异议的应明确以书面形式表示,无明确表示异议的视为符合交付标准。   卖方应妥善保管《收楼意见书》。卖方不提供《收楼意见书》或《收楼意见书》中无买方意见和签名,或卖方将《收楼意见书》遗失的,卖方应按本合同第十三条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买方对卖方所交付的房地产无异议,或异议部分经协商处理同意收楼的,应对卖方交付的本房地产的钥匙出具收条,该收条视为本房地产实际交付的凭据。   未经双方约定,卖方在交付本房地产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否则,买方有权拒绝收楼。   对卖方未经双方约定增加的装修及设备,视为无条件赠送给买方。   第十一条 交付的文件   卖方应在本房地产交付时向买方提供有关本房地产的下列文件:   (一)法定测绘机构出具的竣工面积测绘报告和预售面积测绘报告的相关部分;   (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三)《房地产(住宅)质量保证书》;   (四)《房地产(住宅)使用说明书》;   (五)前期物业管理企业出具的物业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接管查验清单;   (六)《收楼意见书》;   (七)《业主临时公约》。   上述文件中的(三)、(四)项,卖方应提供加盖公章的原件;(一)、(二)、(五)项应出示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六)、(七)项应由买方填写或签署。   上述文件不全的,视为不符合交付标准,买方有权拒绝收楼。   第十二条 交付时间的确定   本房地产交付时间,按下列方式确定:   (一)卖方书面通知买方入伙后,经买方验收,认为符合交付标准同意收楼的,以卖方《入伙通知书》中的通知入伙日为本房地产交付时间;   (二)卖方书面通知买方入伙后,经买方验收,认为不符合交付标准,但经买卖双方就不符合交付标准事宜协商达成补救及解决方案的补充协议的,以该补充协议签订之日为本房地产交付时间;   (三)卖方通知买方入伙后,买方无正当理由拒绝验收或无正当理由拖延验收时间的,以卖方《入伙通知书》中的通知入伙日为本房地产的交付时间。   第十三条 卖方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十五条约定的特殊情况外,卖方如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本房地产交付买方使用,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一)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1、逾期不超过90日(不含90日)的,自本合同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之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卖方按日向买方支付本房地产总价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90日(含90日)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买方解除合同的,卖方应当自买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10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房款及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并按本房地产总价款的8%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买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交付时间之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卖方按日向买方支付本房地产总价款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二)_________。   第十四条 共用设施与附属配套项目   卖方承诺在本房地产交付买方使用时,本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及其补充协议中规定的共用设施及附属配套项目,应一并建成交付使用;经批准分期建设的,应按批准的进度建设并交付使用(见附件三)。共用设施及附属配套项目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不能按约定时间交付使用的,视为不符合交付标准。   买卖双方可就不符合交付标准事宜进行协商,达成补救及解决方案的补充协议;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法处理:   (一)卖方按照前条逾期交付的处理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二)卖方支付本房地产总价款5%的违约金给买方。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严重影响施工进度,致使房地产不能按原定时间交付使用的,卖方应及时通知买方合理延期后的交付时间。   第十六条 质量   本房地产交付后,买方认为有严重质量缺陷或主体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委托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确属有严重质量缺陷,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应按本合同第十三条之约定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 保修   本房地产工程质量保修期限,不得低于以下年限:   (一)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_________年(国家标准:_________);   (三)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管道为_________年(国家标准:_________);   (四)墙面、顶棚抹灰层_________年(国家标准:_________);   (五)卫生洁具_________年(国家标准:_________);   (六)灯具、电器开关_________年(国家标准:_________);   (七)装修工程_________年(国家标准:_________)。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按《房地产(住宅)质量保证书》中的承诺执行。   保修期自交付之日起计算。   在保修期限内的保修费用由卖方负担,但因买方使用不当或不可抗力造成的问题除外。   在保修期内,卖方经买方通知3日内不履行保修义务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买方可以自行或聘请他人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卖方承担;发生紧急情况的,卖方应当及时保修,否则买方可以自行或聘请他人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卖方承担。   在保修期内,因质量缺陷经两次以上维修后,仍不能解决质量缺陷,且严重影响到买方正常居住和使用的,买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卖方须按本合同第十三条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其他损失,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实际损失的,卖方应补偿其差额。   第十八条 面积差异处理   卖方交付使用的本房地产实际面积与本合同第三条约定面积存在差异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交付使用的本房地产实际套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约定套内面积差异在0.6%以内(不含0.6%)的,为允许的合理差异,买卖双方互相不退、不补;   (二)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套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约定套内面积差异在0.6%以上(含0.6%)至3%以下(含3%)的,买卖双方按本合同约定的购房总价款,对差异部分多退少补;   (三)交付使用的本房地产实际套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约定套内面积差异3%以上(不含3%)的,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买方解除合同的,卖方在10日内退还买方支付的购房款及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并支付本房地产总价款10%的违约金给买方。买方不解除本合同的,依照前款方式执行。   实际套内建筑面积-合同约定的套内建筑面积   面积差异=------------------------------------------×100%   合同约定的套内建筑面积   第十九条 装置、装饰、装修   交付使用的本房地产的装修部分达不到本合同附件四约定的主要装修标准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就未达标准部分进行重新装修。因重新装修而推迟交付使用日期的,按本合同第十三条之约定处理。   卖方交付使用的房屋所用的装置、装饰、装修所用材料必须是合格产品,且其对人体有害物质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限制。   建筑装置、装饰、装修材料有不合格产品,或其对人体有害物质超过国家强制性标准,危及买方健康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予以更换、处理,造成买方损失的,卖方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 规划、设计变更   已预售的房地产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变更原有规划设计。如确需变更的,分别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本房地产专有部分的变更,卖方应通知买方征得买方书面同意,并依照相关规定向深圳市规划设计主管部门申报;   (二)本项目共有部位、共用设施的用途、设计和项目名称(如"房号"、"栋号")等的变更,卖方应持五分之四以上本项目购房者同意的公证书,向深圳市规划设计主管部门申报。经批准后,方可进行相关变更。   若买方不同意变更,卖方应自变更方案获批准之日起15日内通知买方。买方有权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作出解除合同的书面决定;卖方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方的,买方亦可解除合同。买方解除合同的,卖方须在买方通知解除合同之日起10日内,将买方已付款及银行同期贷款利息退还买方,并支付本房地产总价款8%的违约金;买方不解除合同的,双方应当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二十一条 瑕疵担保   卖方保证销售的房地产具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并免受第三人追索,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卖方原因,造成该房地产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卖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 办证义务   卖方须在本房地产交付之日起半年内,办妥本项目的房地产初始登记,并选择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以尽办证义务:   (一)书面通知买方共同(或委托卖方)向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房地产转移登记,办理《房地产证》;   (二)卖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填妥《深圳市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见附件五),待初始登记时向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机关出具本房地产卖方委托买方自行登记办证的备案申请,买方于本项目初始登记后径向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房地产转移登记,办理《房地产证》。   办理《房地产证》的有关税费,按国家、省、市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第二十三条 延期办证的违约责任   如卖方未按前条约定履行办证义务,造成买方不能按法定期限领取《房地产证》的,卖方自取得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之日后的第240日起,按日向买方支付本房地产总价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直至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机关核发《房地产证》之日止;由于买方的原因或者不可抗力造成延期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 结构与用途禁制   本房地产仅作_________使用,买方不得改变该房地产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   第二十五条 物业管理   卖方以招标/协议方式聘请具有_________级资质的_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为期三年(自首次入伙之日起计)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管理费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元计收,本体维修基金按政府规定收取。期限未满,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随即终止。   卖方应在预售时公布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和制定的业主临时公约;卖方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和制定业主临时公约不得侵害买方的合法权益,不得与本合同的约定相抵触;买方依法享有的物业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等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卖方不得擅自处分,不得改变用途。   买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同时签署本房地产项目的业主临时公约。   卖方无偿提供产权属全体业主共有的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物业管理用房,其位置见附图5。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尚未交付的房地产,由卖方按政府规定的标准交付本体维修基金,并自首次入伙之日起按本条第一款约定的标准交付物业管理费。   卖方应按我市相关法规的规定在业主大会成立后两个月内交付共用设施维修基金。   第二十六条 文件便利   卖方有向买方提供查阅、复印、摘抄以下文件的便利之义务:   (一)卖方与深圳市土地和房产主管部门签订的深地合字(_________)_________号《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及_________号补充协议或者《房地产证》;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及《房地产预售许可证》;   (三)主管部门批准的总平面图、立面图、楼层平面图、分户平面图;   (四)卖方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第二十七条 合同备案   卖方应于本合同签字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机关作备案登记。   如卖方未履行此项义务,造成买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买方有权督促卖方履行备案义务。   第二十八条 通知与送达   本合同中通知均采用书面形式。在通知书上,如系单位发出应加盖公章,如系个人发出应有签名。如无盖章或签名,视为未通知。买卖双方在收到对方的书面通知时,应当签收。   买卖双方地址以本合同载明的地址为准。如地址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对方。未通知或延迟通知的,由其承担法律后果。   送达方式采取直接送达买卖双方并签收或邮寄送达(挂号信或特快专递);如已经采取以上方式但无法送达而采取公告方式送达的,应在《深圳特区报》/《深圳商报》/《深圳法制报》上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的第十日,视为送达。公告内容应有被送达人的名称或姓名。   第二十九条 附件与合同组成   买卖双方可约定其他条款列于附件六中。   附件须经双方签字、盖章方为有效。   本合同的附件及附图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卖方所作的售楼广告、售楼书等符合要约条件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卖方应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三十条 纠纷处理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选择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申请仲裁;   (三)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一条 合同变更与注销   本合同经登记备案后,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依照本合同相关条款约定或前条约定的方式裁定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的,双方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补充协议或裁(判)决书到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本合同变更或注销登记备案的手续。   第三十二条 合同数量及持有   本合同包括附件及附图,共_________页,为一式_________份,卖方、买方各执一份,其他交有关部门。   第三十三条 生效   本合同自签订时起生效;涉外的经公证后生效。   卖方(签章):_________        买方(签章):_________   卖方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买方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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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合同备案申请表: 一、原件资料: 1、外埠进冀(廊)企业投标备案申请表(三份),表头盖企业公章(附后); 2、企业法定代表人声明(附后); 3、进冀(廊)负责人身份证; 4、法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5、进冀(廊)建筑业企业承诺书(附后); 6、出省(市)介绍信(省外企业由注册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开具,本省外市企业由注册地地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开具); 7、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8、拟进冀(廊)注册建造师证、建造师资格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9、拟进冀(廊)项目经理部成员职称证书及岗位证书(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C类专职)、造价员、材料员),岗位证书应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岗位证书单位名称与企业资质证书单位名称一致的有效证件(有效期三年、超三年未年检的提交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 10、企业注册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和近三年无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证明(省内外市企业由注册地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 11、企业注册地省级解决建设领域拖欠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无拖欠民工工资证明(省内外市企业由注册地地市级建设领域清欠管理部门开具;清欠证明须先到廊坊市清欠办备案) 12、招标公告或邀标书(县、区邀请招标工程,工程所在地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需开具证明。内容包括:工程招标形式、工程名称、工程报名日期、工程开标日期、工程面积、工程造价)。 13、河北建设网申报单项工程投标备案资料,并打印《投标备案申请表》(不含本省企业及与河北省签定共同建筑市场协议且被确定为对等互认的进冀企业)。 14、《进冀建筑业企业市场进入备案书》(不含本省企业及京津冀试点企业)。 二、复印资料: 以上资料用A4纸按上述顺序,打印目录、复印(每页盖企业公章、第1、2、5、6、10、11、13条不需复印,留存原件)、表格由企业依实逐项填写,盖章或印鉴要齐全并不得漏项,复印件须清淅、可辨,以上资料用拉杆文件夹装成册。 三、受理时间: 企业委托人及进冀(廊)负责人本人执身份证在投标报名时间段内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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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很简单的啊,你可以到当地的房管部门进行查询,不过要注意带好相关证件,除此之外,你可以在当地的商品房备案网签系统进行查询,相对来说,在网签系统上查询,更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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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购房合同登记备案后会在合同上盖一个登记备案章,上面的号码即为合同登记备案号。购房者既可登陆武汉房地产市场信息网,键入相关信息查询合同登记备案情况,也可亲自前往武汉市房管局了解合同登记备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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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购房合同登记备案后会在合同上盖一个登记备案章,上面的号码即为合同登记备案号。您既可登陆武汉房地产市场信息网,键入相关信息查询合同登记备案情况,也可在向开发商征询经办合同登记备案房产局后,亲自前往房管局了解合同登记备案情况。 如果您在网上查询不到您的购房合同登记备案号,可能有两个原因。第一种可能是网上信息更新不及时,那么您只要延后几天再查询即可;第二种可能是您将合同编号当做合同登记备案号,不小心输错了号码。您应该了解的是:商品房购房合同第一页的合同编号并不是合同登记备案号,购房者上网查询时应该输入合同登记备案章上显示的号码,否则就可能会出现查询失败的情况。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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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各地都实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销售、签约,即时登记备案、预告登记。 二、没有必要签订手写版书面合同,开发商承诺一周备案是错误的,可向成都房管部门投诉此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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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应当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日内,办理租赁合同网上备案手续。 租赁双方自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应当通过房屋所在地的镇、街流动人员管理中心或已开通网备系统的物业服务企业,办理租赁合同网上备案手续。 租赁双方经中介机构促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应当通过该中介机构办理租赁合同网上备案手续。 镇、街流动人员管理中心、中介机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房屋租赁当事人办理租赁合同网上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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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很简单的,你可以登录大连商品房合同备案网签系统,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订及备案是指商品房买卖双方直接登录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订及备案系统,在线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通过网签系统将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房屋权利状况和自然状况数据在房屋登记薄即时记载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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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全部是由开发商的前期人员帮你填表相关表格,由你本人签字手印确认后,由开发商盖公章拿到房管局办理,和你的售楼员多联系,问清楚,另外,各地方案可能有些不一样,但现在变更/注销一般不太好办 有5份的,7份的,一般银行需要一份,抵押需要一份,房管局一份,业主一份,其它的一般就是开发商自己留了 如果是不贷款,就4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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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商品房买卖双方当事人根据网上公布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协商拟订合同条款。商品房买卖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确认后,购房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电子文本上输入相关的个人信息,并设置密码; (二)签订合同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告知购房人认真阅读购房合同上的有关说明,在确认购房人阅读完毕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场采集购房人人像信息,并将已设置密码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电子文本和购房人人像信息一并发送至市房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四)商品房买卖合同发送至网上登记备案系统后,管理系统自动进行登记备案,并生成统一的合同编号,同时在商品房销售楼盘表内自动显示该商品房为已销售状态; (五)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使用备案系统专用纸张打印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纸质文本和合同备案证明书,并由双方当事人签署有关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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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现在很多地方施行了与房管局的联网签订合同,这种情况下有些地方是在生成正式合同后,就电子备案了。没有什么手续,房管局的电子系统和登记薄里都会有纪录。 2、手签合同备案,一般是开发商持合同到房管局或者权属登记中心手工案备,房管局或者权属登记中心在其中一本合同上(一般购房合同是一式四份或者一式三份)加盖房管局的备案专用章。这时也算是备案了。 备案合同一般不给用户的,因为办理按揭、抵押、分户产权都要用到备案合同,备案合同最后是要作为房产档案交回房管局存档的。而期间的手续一般是开发商在代办,所以你要确定是否备案直接上房管局查询就行了。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您,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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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很多市民反映购房合同登记备案号在网上查询不到,并因此担心被开发商欺骗。对此,武汉市房产局工作人员称,购房合同登记备案后会在合同上盖一个登记备案章,上面的号码即为合同登记备案号。工作人员表示,购房者既可登陆武汉房地产市场信息网,键入相关信息查询合同登记备案情况,也可在向开发商征询经办合同登记备案房产局后,亲自前往该处了合同登记备案情况。 如果您在网上查询不到您的购房合同登记备案号,可能有两个原因。第一种可能是网上信息更新不及时,那么您只要延后几天再查询即可;第二种可能是您将合同编号当做合同登记备案号,不小心输错了号码。您应该了解的是:商品房购房合同第一页的合同编号并不是合同登记备案号,购房者上网查询时应该输入合同登记备案章上显示的号码,否则就可能会出现查询失败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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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方法如下: 1、可以持个人身份证明到房管局进行现场查询,在房管局交易办事窗口提供合同及身份证即可查询合同信息是否有效以及是否已经备案; 2、还可以登陆房管局网站进行远程查询,具体如下: 登陆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管理局政务信息网”,直接在首页点击“网上签约查询”; 点击后进入查询页面,输入《商品房买卖合同》封面左上角合同编码,再输入约时所确定的密码即可进行合同相关信息的查询。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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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商品房购买合同备案也就是商品房预告登记,是指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而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如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 物权法第20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预告登记时需要先将契税和印花税交完,办理预告登记的时候还需要交纳80元的预告登记费。整个办理时间也就是前后15分钟就能完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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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商品房合同备案流程一般是以下的步骤 1.从2006年开始,所有买卖合同统一网上签订,网签之前一般先进行草签,确定合同内容无误,并且没有异议之后,再进行网上签约。商品房网上签订后,开发商进行合同备案,经相关部门审核后取得备案号,打印出合同文本,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各持应拿的份数。合同签约完毕后,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核会返回一个06开始的9位数备案号,说明合同已经备案成功。 2.具体的操作步骤和细节,您可以详细咨询开发商或是房管局产权市场处。 3.而查询合同备案登记情况,您可以登录网站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查询频道,输入身份证号以及合同备案登记号,并选择正确的备案时间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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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查询购房合同是否在房管局备案一般有以下方式: 一、本人可通过合同备案号和证件号码在房管局提供的合同备案查询中心查询相关信息; 二、登入当地房地局官网查询: 1、登入官方网站后,在官方网站的地方一般有一块很明显的位置是用于大家查询查询合同备案情况,也可在向开发商征询经办合同登记备案房产局后,亲自前往该处了合同登记备案情况。如果你在网上查询不到你的购房合同登记备案号,可能有两个原因。第一种可能是网上信息更新不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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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备案流程: 1、所有买卖合同统一网上签订,网签之前一般先进性草签,确定合同内容无误并且没有异议之后,在进行网上签约。商品房网上签订后,开发商进行合同备案,经相关部门审核后取得备案号,打印出合同文本,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各持应拿的份数。合同签约完毕后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核会返回一个06开始的9位数备案号,说明合同已经备案成功。 2.具体的操作步骤和细节,您可以详细咨询开发商或是房管局产权市场处。 3.而查询合同备案登记情况,您可以登录网站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查询频道,输入身份证号以及合同备案登记号,并选择正确的备案时间即可。 备案需要的手续: 1、由质量管理部门出具的质量鉴定报告; 2、具体纠纷缘由和司法、仲裁机关出具的有关证明; 3、另换购的新购房合同文本; 4、商业银行出具的不能受理贷款的证明; 5、开发建设单位收取购房人违约金的证明; 6、护照及有关部门确认证明、工作调动证明、医院重症诊断书等; 7、本人身份证(含户口簿)、注销合同申请书、开发企业予以确认的签章证明以及全部购房合同原件; 8、房屋交付公告或公布的相关证明; 9、有抵押行为的,需提供金融机构同意解除和转让抵押的有关证明; 10、超时退房的,需提供税务部门的缴税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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