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贷款最新政策: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房可贷最高额度仍是60万元,二手房最高可贷额度为35万元。25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消息,今年公积金贷款延续去年的政策。 此外,新年岛城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政策方面或有多方面的调整,拟放宽公积金贷款条件,推行异地贷款业务,并实现公积金中心与人社、工商等部门信息共享,实时掌握全市未建公积金制度的单位情况,将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纳入劳动合同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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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2015年6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新业务将在青岛市全市展开。据了解,需要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的市民需要满足以下几方面条件。   一是具有青岛市户籍,在山东省内其他城市就业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购买我市国有土地上可以办理产权的自住住房时,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证明材料,向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二是申请人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须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条件和住房公积金申贷缴存标准,且申请人及其配偶在省内其他城市缴存地均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申请人及其配偶只允许办理一次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人或其配偶在我市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我市贷款次数认定标准执行;   四,申请人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认定标准、贷款额度计算及贷款期限执行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申请人配偶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或具有青岛市户籍在省内其他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申贷缴存标准的,可合并计算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额度;   五,申请人及其配偶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需提供我市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贷资料,涉及异地缴存的还应提供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的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证明、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以及申贷时点前12个月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   六,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根据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情况实行计划限额管理,超过计划限额的,实行轮候管理;   七,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申请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其配偶具有青岛市户籍,在省内其他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贷缴存标准的,可合并计算其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配偶申贷资料的提供参照本通知第五条规定办理。 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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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 2.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3.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低于85%的城市,要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和人均住房面积等情况,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加大对购房缴存职工的支持力度。 4.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以所购住房抵押为主。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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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符合申请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条件: 借款申请人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12个月(即满365天),申请贷款时账户是正常缴存状态,且在申请贷款的近12个月内,连续正常缴存12个月。 (三)具有购房合同或协议及相关证明材料,且购房首付款比例符合规定要求;商品房有相当于购房全部价款(不含配套费、装修费等)30%以上的自筹资金,其中对符合规定面积标准的经济适用房为20%以上的自筹资金;二手房为40%以上的自筹资金(有房龄要求) (四)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规定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五)同意办理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及相关手续; (六)借款申请人购买新建住房的,开发单位须同公积金中心签订贷款合作协议;借款申请人购买再交易住房(即二手房)的,再交易住房的售房人(即原住房产权人)不得为其配偶; (七) 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须首次公积金贷款结清满五年;三次及以上公积金贷款停止受理。 (八)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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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青岛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青岛市并未执行公积金贷款新政,仍旧按照现有的标准执行:首次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仍为不低于30%,二次公积金贷款仍为不低于60%。除经适房、限价房等保障性住房按照最低20%的首付比例执行外,其余商品房均按照不低于30%的首付比例标准执行。对于想使用公积金二次贷款的购房者,需要在结清首次贷款并满5年后,才能申请再次贷款,且首付比例最低为60% 房贷新政中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降低仅仅只是降低购房的准入门槛,促使那些犹豫的人立即出手买房。购房者若想要真正享受购房优惠,贷款利率的降低才是其中的关键。从青岛目前的情况来看,无论是公积金贷款还是商业贷款都未完全执行新政策,成交量也未在“330”新政后出现太大的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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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青岛要求各区市每年应该安排一定比例的项目,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来建造,并逐年提高比例。到2020年将达到30%。在资金支持政策方面,装配式建筑项目可以免缴建筑废弃物处置费,主体竣工之后,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提前返还,对两年之内没有发生工资拖欠的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单位,可以减半来征收农民工的工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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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次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调整为20%,二次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60%调整为20%,但仍需距还清首次贷款满5年。而本次调整,二手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做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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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2015年6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新业务将在青岛市全市展开。据了解,需要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的市民需要满足以下几方面条件。   一是具有青岛市户籍,在山东省内其他城市就业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购买我市国有土地上可以办理产权的自住住房时,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证明材料,向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二是申请人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须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条件和住房公积金申贷缴存标准,且申请人及其配偶在省内其他城市缴存地均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申请人及其配偶只允许办理一次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人或其配偶在我市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我市贷款次数认定标准执行;   四,申请人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认定标准、贷款额度计算及贷款期限执行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申请人配偶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或具有青岛市户籍在省内其他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申贷缴存标准的,可合并计算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额度;   五,申请人及其配偶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需提供我市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贷资料,涉及异地缴存的还应提供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的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证明、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以及申贷时点前12个月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   六,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根据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情况实行计划限额管理,超过计划限额的,实行轮候管理;   七,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申请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其配偶具有青岛市户籍,在省内其他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贷缴存标准的,可合并计算其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配偶申贷资料的提供参照本通知第五条规定办理。 仅供参考,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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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青岛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 一、购房首套房(南京市公积金、江苏省公积金都是这样) 1,家庭名下无住房,第一次使用公积金贷款,首付三成,利率基准。 2,家庭名下无住房,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上次公积金贷款结清,首付三成,利率基准。 二、购买二套房 (一)市公积金 1,家庭名下已有一套住房,面积大于100平米或人均超过32平米,无论是否申请过公积金贷款,都无法申请。 2,家庭名下已有一套住房,面积小于100平米或人均小于32平米,第一次或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都是首付三成,利率上浮10%。市公对人均要求宽松,即使单身一人或夫妻没有孩子,房子小于100平米,只要这个家庭房子不到100平,不管几口人,就可以用。 (二)、省公积金 1,第一次申请省公积金贷款,不受家庭名下已有房产套数和人均面积限制,首付三成,利率基准。 2,第二次申请省公积金贷款,家庭名下已有一套住房,人均小于32平米,首付30%,利率上浮10%。人均超过32平米,限贷。省公对人均要求严格,一家三口房子大于96平米不行,夫妻两人没有孩子房子大于64平都不行,单身一人房子大于32平米不行,人均严格按照32平米算。 三,购买三套房 (一)省公: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首次使用省公的,首付三成,利率基准,二次使用省公积金,限贷。 (二)市公:名下已经有两套房,不管加起来面积大小,再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无论是否贷过,限贷。 四、用过两次公积金,限贷。 五、用过一次公积金,未结清,限贷。   六、组合贷款,市公积金即使符合首套贷款条件,如果商业贷款被认定为二套房以上,商业贷款利率要上浮,则公积金利率也要上浮。省公积金例外,即使商贷上浮,省公付个首套贷款条件,省公也不上浮。 七、如果夫妻一人是省公,一人是市公,则要综合考虑以上省公与市公贷款政策,比如省公可以被认定为首套,市公被认定为二套,那么本次贷款还是按二套政策办。 备注:以上政策全部以家庭为对象,所谓家庭就是指父母与未成年子女。自己的父母或者自己的子女超过18岁就与自己不是一个家庭,与户口在不在一起没有关系。 最新的南京公积金提取政策(365整理) 1.提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②、离休、退休的; ③、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④、出境定居的; ⑤、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⑥、租房; 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者户口不在本市的; 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符合1、5、6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其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2.提取政策 限制提取条件: ①   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其本人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得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含提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解读:A.同时满足“买第三套房及以上”和“已经提过两次”这两个条件,才不能提取公积金。   B.购房提取次数不含住房公积金转账还贷   注:省级公积金认贷不认房,只要公积金使用次数不超过两次,仍然可以提取公积金。   ②   异地购房:在南京无房,异地购房时可提取公积金。在南京有房,在异地购房,购房所在地不是本人(配偶)工作地或户籍地的,不能提取公积金。   公积金提取及还贷注意事项:   提取:同一套住房在一年内只能提”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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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公家具保养-防尘,一般高档的原木办公家具都有精美的雕花装饰,办公家具保养如不能定期清洁除灰,这些雕花装饰不但失去了精美的装饰的效果,堆积的灰尘还将影响办公家具美观。办公家具保养将除尘这一步做好,能有效的防止办公家具“变老”。办公家具保养-刮痕,办公家具在使用中要注意避免硬物划伤。坚硬的利器、或者碰撞都容易使办公家具受损。办公家具保养当然不能使得办公家具表面有刮痕的存在。如果不小心出现刮痕了该怎么办 交给办公家具保养,使用与办公家具表面颜色接近的蜡条在刮痕处修补,效果明显,完美遮盖住办公家具划痕。办公家具保养-技巧,办公家具保养技巧第一点就是在使用时避免频繁挪动、拆装。这样可以大大减小办公家具受损,有效延长办公家具使用寿命。日久天长,家具发黄办公家具保养该怎么做。首先用点蛋清反复清理,相信它又会散发昔日光彩。办公家具保养-烫伤,当我们的办公家具被香烟、火柴等热力烫伤留下印记该怎么办呢 办公家具保养又有什么方法来处理 这时候就需要用上柠檬了,将柠檬切成两半,取其中一半擦拭有痕迹的地方,再用被热水浸泡过的布来擦,你会看到办公家具保养带来的惊喜。办公家具保养-移动,办公家具一般比较庞大,搬运和移动都非常困难,一不小心就会出现问题。要使得办公家具保养的好,就要注意轻搬轻放,为了避免办公家具受到损伤。如果办公家具实在体形过大,可采用软绳来辅助移动办公家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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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青岛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下发通知,从9月1日起,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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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前,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通知,6月1日起我市将实现公积金异地贷款,6月12日起,将进城务工人员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范围。新政被业内视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破冰”之举,但记者调查发现,由于公积金异地贷款限制条件颇多,进城务工人员的公积金缴纳又不具有强制性,多数人对此次公积金政策改革并不“感冒”。   多数人公积金异地贷款受限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消息称,自6月1日起,具有青岛市户籍,在山东省内其他城市就业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购买我市国有土地上可以办理产权的自住住房时,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证明材料,向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记者采访中发现,多数人认为公积金异地贷款新政对自己并没有帮助。   “听说青岛将实行公积金异地贷款的消息很兴奋,但一看细则我就傻了眼,白高兴了一场。”在上海工作的青岛小伙王阳表示,上海高昂的房价让他只能望房兴叹,打算回青置业的他原本非常期待公积金异地贷款,然而青岛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仅限山东省内其他城市”的要求却将他挡在了门外。   在省内其他城市工作的青岛人是否就可以庆幸了呢?多数人也表示自己并不符合条件,因为此次青岛市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还要求“申请人及其配偶在省内其他城市缴存地均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我当时为了省房租,用公积金贷款买了一套小房子,其实现在贷款已经还清了,没想到还是卡在这儿了。”在济南工作的成小姐本考虑回青买房,但青岛的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让她很受伤,“我专门打听了一下,即使我把济南的那套小房子卖掉也不行。青岛本来房价就不低,还无法使用公积金贷款,看来只能在济南安家置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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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青岛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青岛市并未执行公积金贷款新政,仍旧按照现有的标准执行:首次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仍为不低于30%,二次公积金贷款仍为不低于60%。除经适房、限价房等保障性住房按照最低20%的首付比例执行外,其余商品房均按照不低于30%的首付比例标准执行。对于想使用公积金二次贷款的购房者,需要在结清首次贷款并满5年后,才能申请再次贷款,且首付比例最低为60%房贷新政中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降低仅仅只是降低购房的准入门槛,促使那些犹豫的人立即出手买房。购房者若想要真正享受购房优惠,贷款利率的降低才是其中的关键。从青岛目前的情况来看,无论是公积金贷款还是商业贷款都未完全执行新政策,成交量也未在“330”新政后出现太大的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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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年全年公积金贷款利率没有调整,存量公积金贷款的2016年贷款利率将不会变化。如果是2016年的新增公积金贷款,则以贷款发放时的利率为准。目前最新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为5年期(含)以内4%,5年期以上利率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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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目前全国各地公积金缴存比例差异大,有的私营企业缴存比例不足10%,新条例中,对公积金缴存范围进行明文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由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享有提取、贷款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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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现在全国大部分城市都没有开通异地公积金贷款,只有少数几个城市可以。异地买房不能用公积金贷款,只能商贷,但是可以买房提取公积金来偿还贷款。具体可以咨询风格当地的住房公积金单独管理中心,或者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官网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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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2016年全年公积金贷款利率没有调整,存量公积金贷款的2016年贷款利率将不会变化。如果是2016年的新增公积金贷款,则以贷款发放时的利率为准。目前最新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为5年期(含)以内4%,5年期以上利率4.5%。首套房贷款按基准利率执行,二套房贷款利率会基准上浮10%。   希望能够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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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青岛异地公积金贷款买房政策:1、根据现行青岛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在异地缴存公积金者,不能在青岛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2、如果在青岛购房,你可以申请提取在成都交纳的个人公积金帐户余额。3、其他疑问,可以拨打青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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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申请人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12个月(即满365天),申请贷款时账户是正常缴存状态,且在申请贷款的近12个月内,连续正常缴存12个月。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流程‍: 1、初审: 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评估: 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3、审核: 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4、办理担保手续: 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5、签订借款合同。 6、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7、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资料,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 8、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后,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9、受托行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质押合同》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后,办理借款手续。 10、受托行将贷款直接划入售房方在受托行开立的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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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符合申请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条件: 借款申请人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12个月(即满365天),申请贷款时账户是正常缴存状态,且在申请贷款的近12个月内,连续正常缴存12个月。 (三)具有购房合同或协议及相关证明材料,且购房首付款比例符合规定要求;新建住房有相当于购房全部价款(不含配套费、装修费等)20%以上的自筹资金,二手房为30%以上的自筹资金(有房龄要求) (四)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规定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五)同意办理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及相关手续; (六)借款申请人购买新建住房的,开发单位须同公积金中心签订贷款合作协议;借款申请人购买二手房的,二手房的售房人(即原住房产权人)不得为其配偶; (七)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须首次公积金贷款结清满两年;三次及以上公积金贷款停止受理。 (八)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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