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业主买了房子尽管没有入住,但是不能以放弃此权利而不履行支付物业费义务,按正常标准缴纳。你可以让他们给你个账号,你按年打过去就是了。长期拒绝缴纳物业费,物业是可以将你起诉的,到时还得交,并且还有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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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下情况可以不交管理费: 1、与物业管理企业不存在合同关系(包括事实合同)。 2、物业管理企业资质不符 可见你所说的上面没有包括,所以,物业管理费还是应该交的。 另外,物业公司把信弄丢不知你是否有证据,不能自己猜想,即使有99%的可能,没有证据也不能这么说,或者法律也不支持。如果有,可以按照相关法律要求物业公司进行赔偿,但不能不交管理费。 希望以上资料能帮助到你。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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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理论上是要交的,与毛坯房和精装房无关。你收房时,开发商和物业公司会要求你签入伙协议,签了,就得交;不签,人家开发商故意为难你,而且,你还不能要求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业委会选择物业公司(要求成立业主委员会条件:1、入住率超过50%,2、交房满2年,两者之一均可要求成立主业委员会)。因此这方面,业主还没有选择,只能听开发商和他们请来的物业公司的。如果的确没有入住,可以和物业公司商量,在没有入住期间按8折缴纳(仅仅是商量);如果开发商在你房子的相同地方还没有完全开发完成(即项目没有全部竣工交房,只有你们部分房子交了房),你可以以此为由要求打折缴纳(最多可只交50%以下)!而不是全交。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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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淄博齐盛花园物业费是:0.25元/平米·月 地  址:张店区世纪路与昌国路南800米 交通状况:交通便利,四通八达,生活方便!健身设备齐全,环境优美,是您和家人茶余饭后休闲娱乐的好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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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你这个问题涉及两个法律关系,第一,开发商与你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对于阳台是否由物业公司来维修,应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如果是开发商保修期内的,应由开发商来维修。?????? 如果过了保修期,又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如果阳台漏水是因外部缝隙所致,即由于公共部位的原因所致,应归属于物业公司负责维修的外墙面范畴,当然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二是如果阳台漏水是由于业主自用部位使用不当,或防水未处理好造成的,则由业主承担责任。如果确系房屋质量问题,开发商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第二,你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存在服务合同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如果物业管理公司如约履行自己的义务,你不交纳物业管理费,那么你就构成违约。据此,对房屋质量,你应选择合法的、积极有效的方式解决问题,物业费用应按时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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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业费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协议》里面的约定价格缴纳,如果房屋暂时不装修可以申请空置物业,可按物业费总额的50%缴纳,全国各地不太一样,但都有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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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但一般为了小区的质量和安保考虑,还是交物业费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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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子不住,取暖你得报停,如果你报停,你就得交好象是20%的取暖费,用老百姓话说,就是借光费,因为你的邻居用暖气,你跟着借光了。如果你的室内温度超过邻居了,现在还没有规定让热力公司给你20%借光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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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多数是不用交的,但也看当地的要求或物业的规定。有的楼盘就不用交,有的就要交。如果物业拿得出来发改委及物价局核发的收费许可及标准,你还真就得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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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个问题涉及到了房屋入住交接和物业管理两个问题。   房屋买卖中的交付,从严格意义上讲,应当是以产权证的登记和取得作为最终的交付标准。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买卖双方往往以入住交接作为验收房屋是否符合法定和约定交付条件的一个主要程序。   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对房屋交接的程序做了约定和规范,如要求开发商要在房屋交付时,向购房人提供房屋验收合格的证明;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开发商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开发商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购房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开发商承担。   既然房屋已经交付,无论业主是否实际居住,有关的物业管理费也理应交纳,因为无论业主是否实际居住,物业公司有许多物业服务均已提供(如保安、保洁等)。   建议您在办理入住手续时,应注意几点:   1、要认真和善于行使自己的权利:所谓认真行使,就是在开发商不能提供相关文件又通知您办理入住手续时,应依据合同约定坚决拒绝接收,不要稀里糊涂收了房子。所谓善于行使,是指要对发现的问题做一下分析,看出现的问题是否能够构成拒绝验收的理由,比如墙面、地面装修有问题,卫生洁具不符合原定标准等,虽然也属于问题,但一般不会构成拒绝验收的依据。对这样的问题,不妨在开发商提出赔偿方案或改进措施后,先办理入住手续,再敦促开发商落实,以免耽误自己使用房子。   2、交接过程中,要完善交接程序:在办理交接手续时,如果发现问题,一定要书面记录下来。如果决定拒绝接收,则要书面说明拒绝接收的理由。如果接收但有问题需要解决,则应要求开发商将处理意见形成书面文字,以备今后协商不成时,有据可查。   上述所有的书面内容,原则上都应该是一式两份,双方要签字或盖章,避免开发商内部发生人事变动后,接任者拒绝承认前任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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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业公司把信弄丢的时候可以拒交,但是不知你是否有证据,不能自己猜想,即使有99%的可能,没有证据也不能这么说,或者法律也不支持。如果有,可以按照相关法律要求物业公司进行赔偿,但不能不交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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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照约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是业主应承担的一项基本的合同义务,没有足够的抗辩理由而不交物业费是一种违约行为。   但出现以下几种情况,业主可拒交物业费:   1、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2、物业公司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重复收费的;   3、物业公司不经业主许可自行增加的收费项目。如果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说明服务质量不到位。出现服务质量与收费价格不符的问题,业主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直接与物业公司交涉,甚至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改聘其他物业公司来管理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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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这个理由拒交物业费是不合理的,只要邻居装修新房是按照规定的时间的话,是没有理由说别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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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有权拒交;2、物业这块,市场毕竟还未规范,所以可以不需要公开经营账目;3、物业费都包括:公共卫生、公摊水电、治安管理等;4、小区夜间人为噪声大,在地方规定的休息时间范围内物业是要进行管理和制止;小区门禁系统经常坏根本就是没人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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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是如果阳台漏水是因外部缝隙所致,即由于公共部位的原因所致,应归属于物业公司负责维修的外墙面范畴,当然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是如果阳台漏水是由于业主自用部位使用不当,或防水未处理好造成的,则由业主承担责任。如果确系房屋质量问题,开发商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第二,你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存在服务合同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如果物业管理公司如约履行自己的义务,你不交纳物业管理费,那么你就构成违约。据此,对房屋质量,你应选择合法的、积极有效的方式解决问题,物业费用应按时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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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两种情况可以拒交物业费. 1、与物业公司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和约关系。 2、物业公司的资质不符。 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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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至四十五条对物业收费内容做了明确约定:  第四十一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四十二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四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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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成都馨康花园物业费是0.65-2.5元/平米/月。比起其它小区,价格是比较低的,望馨花园的户型比较多,选择性较大,环境也好,绿化度很高,高达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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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业费:4.80元/㎡·月 开发 商:天津保利融创投资有限公司;、 楼盘地址:解放南路和湘江道交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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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们业主与物业公司双方是服务合同法律关系,物业公司提供按照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业主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物业费。如果是小区设施不完善,合同规定的水景、运动场、安保设施不到位或被取消的,可以视为物业公司的服务存在瑕疵,履行合同不完全。业主可以要求物业公司在一定的期限内进行改进行,如果物业公司承诺的服务设施和服务质量仍不能符合合同约定的,业主可以解除双方的物业服务合同,可以不予支付或者减少物业服务费。 业主应该就物业公司存在的问题以及解除合同和不予支付或者减少物业服务费等事项以书面的方式通知物业公司,双方进行友好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可以诉诸法院解决。建议不要采取单方行为或者是抵制的方式来解决此事,这样业主自己的合法权益也不能得到更好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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