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济适用房可以卖吗:1.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即可。出售提醒: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2.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以原购房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人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若出售家庭符合条件可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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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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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军队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主要向符合购房条件的离休、退休干部,接近服现役最高年限或公寓住房保障不了的在职干部、高级士官,工龄满15年的军队职工出售,优先出售给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和无房或住房未达到标准面积的军队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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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道熠装饰,品牌标志,值得信赖,成都专业餐厅装修公司,成都餐厅装饰公司品牌,提供大量餐厅装修效果图,成都餐厅装修效果图,大道熠装饰更懂风水,运用风水学原理装修调理餐厅装修风水,力求每一位客户顺风顺水.四川大道熠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专业做会所、KTV、酒店、酒吧、写字楼、售楼部等装修的、在成都各个地方都有大量案例、价格公道、设计新颖有特色有创意。中式餐厅讲究韵味,成都锦呈装修设计有限公司做的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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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融创河滨之城最低价格: 210 万元/套,融创河滨之城,坐落于西溪湿地北,余杭塘河与五常港河交汇的双河岸上,项目交通便利,随着余杭塘路、花蒋路等重要交通干道的开通,以及紫金港立交、紫之隧道等投入建设,从河滨之城出发,将直达杭州的各个方向。价格来自于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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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一)提出申请。申请人向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第五条所述相关材料。 (二)受理审核。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受理申请,经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出具经济适用住房完善产权业务受理单。 (三)准予批复。申请人缴纳差价款后,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出具准予取得经济适用住房完全产权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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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据我所知,本期选房家庭为杭州市区经济适用房2011年第二季度、第三季度受理顺序摇号结果中受理顺序号3789~4683号申请家庭。本期经济适用房公开销售房源主要位于长睦、丁桥等地,共计890套,大部分房源为期房:后珠农港苑3套;北城枫景园6套;北城铭苑23套;长睦华天苑858套。   此次选房地点为浙江省委党校文欣校区内文欣大厦报告厅(余杭塘路69号)。杭州市区第45期经济适用房选房时间为12月1日至12月2日,共分五场。另外,为保障申请家庭基本居住条件,根据《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关于4人(含)以上申请家庭保障面积标准为建筑面积80平方米的规定,将对本次选房家庭中家庭成员4人(含)以上且自愿选择参加建筑面积80平方米左右房源选房的14户家庭单独组织选房,按照1∶1比例供应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上的房源。   参加选房的市民注意了,选房时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受理单》,并提前30分钟到现场领取《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和房源清单,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你。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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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前,国土房管局出台补充规定,经济适用房上市要补交3%土地出让金。   而某些特定已购公房上市出售要按当年房改成本价6%扣除价款。办理已购公有住房交易过户手续,出售人无法提交与原产权单位签订的公有住房买卖合同的,可将房改售房的档案材料或原产权单位出具的证明作为依据办理。上市出售房改标准价的已购公有住房,原产权单位的优先购买权是指在同等出售价格下的优先购买权。搜索   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后,购房人应与该房屋的供暖、物业管理部门签订新的协议,供暖、物业管理等费用由购房人自行解决,原产权或售房单位不再承担该房屋的上述费用。购房人仍是原产权或售房单位职工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但上述职工原产权单位在机构改革中已脱离原隶属关系并能出具证明的,可以上市出售已购的公有住房。按房改成本价购买的公有住房,并按房改成本价的1%补交土地出让金变为商品房产权后,可以将房屋赠与他人,但要按房屋转让的规定办理。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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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 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房的价格相对同期市场价格来说是适中的,适合中等及低收入家庭的负担能力。适用性,是指在房屋的建筑标准上不能削减和降低,要达到一定的使用效果。和其他许多国家一样,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低收入人群解决住房问题所做出的政策性安排,另一种出租为主的住宅政策称为廉租房。购买经济适用房注意事项  由于经济适用房在项目位置、建筑规划设计等方面存在这样或那样的差别,所以在购买时应该注意以下一些问题, 位置   虽然经济适用房的价位人们能接受,但人们不能接受的是它的位置。因为位置即代表着长期的交通。   经济适用房项目大部分均位于城乡结合地区。   有些经济适用房小区到市区的公交线路和可选择的站点又相对较少,几年后的事至少无法让购房者牺牲现在的工作或事业。 购买经济适用房户型   购买经济适用房时,同样要搞清分摊面积、使用面积等概念,充分考察户型。购买时不追求大面积大的同时也增加房价、物业管理等费用,应更注重居室功能。在有条件进行户型选择时,应尽量以专业衡量标准去做选择。现时流行的居室八大功能即包括起居、就餐、厨卫、就寝、储藏、工作、学习以及阳台。 以上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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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由于近年来经济适用房滋生许多贪污腐败现象,经济适用房“不经济”,引起了群众的反感和反对,国家住房保障部门于2017年年开始叫停经济适用房保障政策,从去年起陆续有城市开始终止经济适用房申请,力推公租房,以求可以用公租房来填补经济适用房的空缺。就杭州来说,尚未传出经济适用房停建的消息。但是纵观杭州经济适用房的发展现状可以发现,杭州经济适用房已经迈入了黄昏时期,如今杭州经济适用房最新楼盘的每一次公布都牵动着经济适用房申请者的心。针对市民关心的杭州经济适用房最新消息及2017年杭州经济适用房最新楼盘消息,本文做了详细的阐述。那么杭州经济适用房最新消息有哪些呢?根据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公布的最新公告显示,今年5月5日起杭州市经济适用房申请已经开始公开受理,受理截止时间为9月30日,属于受理对象的家庭可在日常工作时间内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及婚姻证明向户籍所在区住建局领取申请表格。由申请人或其配偶携带填写完整的《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及所需申请材料,到户籍所在区住建局申请公示登记。此外,杭州市出台“29条新政”,新政规定去年的一系列税费减免取消,取而代之的是购房补。一方面是国家叫停经济适用房,一方面是市民对保障型住房需求的增加,处在这种困境中,2017年杭州经济适用房最新楼盘开盘量会不会回落呢?最新开盘的楼盘都有哪些呢?面对市民的困惑,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给出了与预期相差不大的回应。官方指出,随着对公租房投入力度的加大,2017年杭州经济适用房最新楼盘开盘数量减少是必然的的结果,但是政府不会一次性取缔经济适用房建设,这需要一个过渡时期。今年,可以公开出售的有西塘花苑、后珠农港苑、华天苑、都市阳光·乐苑、都市阳光·华苑、都市阳光·嘉苑、都市阳光·和苑郡枫绿园、景溪南苑,请市民抓紧时间办理申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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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济适用房销售的价格,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最低基准价为每平方米1500元,根据地段等方面情况不同,各处的房价有所不同。其销售价格由以下因素构成:征地和拆迁补偿、安置费;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建安工程费;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以上4项之和为基数的2%以下的管理费;贷款利息;税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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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经济适用房买卖最新政策:经适房政策1、经济适用房规定未满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经适房政策2、政策规定满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把经适房转为商品房后就可以合法销售;经适房政策3、目前还未满5年情况下,签署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经适房政策一、如何出售已购买的经济适应房经适房政策二手经济适用房一般分两种情况处理: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另一种是尚未住满年的。“住满5年”是以购房家庭取得的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者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的。可由业主提供两个证件中的任一个来确定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的居住时间。经适房政策1、出售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二手经济适用房出售方可依照市场价格出售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淡也只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补交的综合地价款的计算方式:例如有一套经济适用房,面积80平方米,原购价4000元/平米,按市场价4600元/平米出售,补交的综合地价款为4600×80×10%=36800元。按市场价出售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经适房政策2、出售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以原购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方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此类二手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者必须符合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方可购买。出售方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人后,仍符合经济适用房购房条件的,还可以再次购买他处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以上内容来源网络,仅供参考。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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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依据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试行办法  第十四条(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市城镇家庭,可以申请购买或者租赁经济适用住房:  (一)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且共同生活;  (二)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达到规定年限,且户口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区(县)达到规定年限;  (三)住房面积低于规定限额;  (四)可支配收入和财产低于规定限额;  (五)在提出申请前的规定年限内,任何成员未发生过住房交易行为;  (六)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市单身人士,可以申请购买或者租赁经济适用住房:  (一)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达到规定年限,且户口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区(县)达到规定年限;  (二)年龄符合规定标准;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住房面积低于规定限额;  (五)可支配收入和财产低于规定限额;  (六)在提出申请前的规定年限内,未发生过住房交易行为;  (七)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申请购买、租赁经济适用住房的具体条件,由市政府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五条(申请人及申请程序)  家庭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全体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应当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作为申请人代表。单身人士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本人为申请人。  申请人代表和单身申请人(以下合称申请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如实填报申请文书,提交户籍、身份证、房地产权属证明、租用公房凭证、收入和财产证明等资料,并签署同意接受住房和经济状况核查且核查结果予以公示的书面文件。  第十六条(审核)  经济适用住房的审核,实行“两级审核、两次公示”。  街道(乡镇)住房保障机构负责初审,其中,申请人的收入和财产状况由上海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核查,住房状况由房屋管理部门指定的专门机构核查。经初审符合条件的,应当在申请人的户籍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或者虽有异议但经审核异议不成立的,应当报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复审。  经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复审符合条件的,应当通过指定媒体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或者虽有异议但经审核异议不成立的,应当以户为单位(以下简称申请户)予以登记,出具登记证明,并报市住房保障机构备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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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出售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二手经济适用房出售方可依照市场价格出售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淡也只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补交的综合地价款的计算方式:例如有一套经济适用房,面积80平方米,原购价4000元/平米,按市场价4600元/平米出售,补交的综合地价款为4600×80×10%=36800元。按市场价出售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2、出售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以原购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方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此类二手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者必须符合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方可购买。出售方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人后,仍符合经济适用房购房条件的,还可以再次购买他处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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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资格:3人户家庭申请经济适用房,家庭年收入须不超45,300元,同时人均住房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36万元以下。申请人须取得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3年,且年满18周岁。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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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长沙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政策是:1.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2.政策规定满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把经适房转为商品房后就可以合法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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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济适用住房准入标准和供应标准 首批经济适用住房的准入标准和供应标准按照《上海市2010年经济适用住房准入标准和供应标准》(沪府发[2010]29号)执行。 (一)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的准入标准 同时符合下列标准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1、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且共同生活; 2、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7年,且在申请区(县)城镇户口连续满5年; 3、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4、3人及以上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34800元(含34800元)、人均财产低于90000元(含90000元);2人及以下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按前述标准上浮10%,即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38280元(含38280元)、人均财产低于99000元(含99000元); 5、申请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和赠与行为,但申请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 同时符合上述标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30周岁的单身人士(包括未婚、丧偶或者离婚满三年的人士),可以单独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二)经济适用住房的供应标准 1、单身申请人士或者2人申请家庭,购买一套一居室。 2、3人申请家庭或者原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规定限额(即人均15平方米建筑面积限额×申请家庭人员数-申请家庭原有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以上的2人申请家庭,可购买一套二居室。 3、4人及以上申请家庭,购买一套三居室。 申请家庭或者单身申请人士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房源供应数量,选择申请购买较小的房型。 2011年6月将实行新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的准入标准 (主要是收入和财产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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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可以的但是有条件,要5年以后才可以上市交易,补交相关契税就可以和正常商品房一样具有完全产权了。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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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柳州银海小区五期284套经济适用房开始销售选房 今天上午,经济适用房银海小区北区五区销售选房在市经济实用住房发展中心举行,共有4栋,284套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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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经济适用房出售条件是: 1. 1人家庭成员,年收入在227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面积在10㎡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24万元及以下; 2. 2人家庭成员,年收入在363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面积在10㎡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27万元及以下; 3. 3人家庭成员,年收入在453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面积在10㎡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36万元及以下; 4. 4人家庭成员,年收入在529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面积在10㎡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45万元及以下; 5. 5人及以上家庭成员,年收入在600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面积在10㎡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48万元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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