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于不少没有广州户口的“新广州人”来说,在从化买房的好处之一就是能够入户大广州。然而,2011年12月31日为从化购房入户政策的最后期限,从化的购房入户政策到去年年底已经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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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1、如果是银行根本就没有接受贷款申请,由购房者自己承担违约责任。2、如果是购房者和银行已经签订了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只是银行没有按时放款,则购房者在向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后,可以按照借款合同向银行主张违约责任。总之,提醒市民在购买商品房时,首先要认真考虑自己的资金能力,如果采用按揭方式,要事先认真了解申请银行按揭的程序和要求,在与开发商签约时,要仔细阅读所有需要签署的合同条款,弄明白条款的法律意义,最好请律师陪同签合同,有律师为您说明各项条款以及定金的法律性质能够跟好的防范可能出现的风险。最后还要要求开发商在合同中注明“如果因申请银行贷款达不到预期金额,或银行拒绝贷款,而导致购房失败的,可免责并退回所交款项。”这样在不因自己的原因造成贷款不成出现纠纷时就能避免自己的利益受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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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期清远房贷政策是什么:首套房贷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改善性购房家庭,二次购房时可按照“首套房”贷款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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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次购房90房以下,正常是1.5%,但可以帮忙申请1%的契税,90方以上一定是3%的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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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商住两用楼一般的首付是%50,但是有些地区的政策是不一样的,所以建议你到当地房地产开发管理资源局仔细询问,哪里会有人给您专业准确的回答。感谢您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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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证是以买卖合同上的买受人为准,合同上买受人写谁产权证上就是谁。如果是贷款购房的话,银行要求做贷款是必须要求夫妻双方都到场的签署贷款合同,不论合同上写你的名字还是写你爱人的名字或是你们两个人的名字。因为夫妻是个共同体,房本上无论是谁的名字,只要你们之间没有约定的话,是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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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银行审批你的资料后,签购房合同然后去房管局做抵押登记,拿到他项权证后放款给开发商,你开始还款,按揭购房合同就生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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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住房贷款的时候,哪家银行好还是不好,并没有一个特定的规定。具体要综合几方面考虑:   1、贷款速度,在考虑贷款好与不好的时候,大家容易忽略贷款速度,综合衡量的时候贷款速度也是很重要的;   2、贷款额度,不同银行贷款额度有所不同,以贷款额度高的银行较好;   3、贷款利率,当然这是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了,贷款利率越低银行贷款越好;   4、贷款条件,条件越简单,借款人越容易获得贷款的越佳。   同时,在办贷款的时候,大家可多询问几家银行,然后再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来申请贷款,这样,成功获贷的机率也会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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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怎样领取?第1%7E公积金本人必须购买楼房,建房翻建,装修大修住房,以及申请贷款买房的对象.第2%7E已经离休,退休的公积金本人.需要提取的.第3%7E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个人.第4%7E公积金本人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没有重新就业满五年的对象.第5%7E办理申请出国,出境定居的对象.第6%7E本人户口迁出本市区,迁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第7%7E公积金的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有医院死亡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相关手续)第8%7E用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必须提供贷款买房凭证)第9%7E需要交纳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程度.第10%7E有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工消费以及其他住房消费的个人对象.(符合以上条例的公积金个人可以办理)*单位职工如何怎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要办理提取的过程和一般操作程序如下:第1: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持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形条件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第2:单位初审: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提取情形及相应证明材料是否真实进行初审,核实后单位填写(城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第3:单位申请: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员将经初审后的职工申请证明材料与(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申请;第4:中心核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单位递交的证明材料进行查验,并按核准后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金额转帐支付给申请单位,由单位支付给申请职工。对因单位破产已领取住房公积金封存证明(包括领取封存通知书后单位破产)的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由申请人持封存证明和符合提取情形的证明材料,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现金支票给申请职工,只要符合以上条件的公积金个人就可以办理提取.*怎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方式,可以由单位进行办理,遇特殊情况也可由个人办理.以上是关于如何办理提取公积金的问题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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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先要看当地的政府部门也没有这方面的政策! 具体程序如下: (一)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或到市房产管理局领取。 (二)申请人按规定如实填写后,向市房产管理局提交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 (三)市房产管理局初审后,将申请人申报的有关情况(主要为家庭人口、现居住地点、住房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资产等),首先在其所在社区或单位进行公示(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同时在两地公示);然后在本市公开发行的报纸或其他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分别不少于15天。 (四)在公示期内有异议且经由房管、监察、社区等单位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调查核实异议成立的,确认不符合条件,书面告知申请人;在公示期内无异议或经调查核实异议不成立的,确认符合条件,发给《购买保障性商品房批准通知书》。 (五)经批准取得购房资格的申请人,由市房产管理局按申请顺序予以编号,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一条 申请人提交《市区保障性商品房购买申请表》时,需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的户口、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赡养、抚养关系证明。 (二)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现有房产(包括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地及其他相关房产)的证明资料,私有住房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租住公房提供租赁合同,农村住房提供建房审批表。 (三)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上一年度收入证明(含工资、奖金、各类补贴、福利、加班费及其他收入);无单位的,提供失业证或其他相关证明以及社区出具的收入情况证明。 (四)因在本市大中专院校读书取得本市户籍,且毕业后直接在市区落户的,提供毕业证书及在市区工作的相关证明; (五)因就学(不含出国留学人员)、服兵役等原因迁出户籍的,提供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证明; (六)因支援内地、边疆建设等原因迁出户籍,现已返回市区定居且户籍回迁的,提供相关证明; (七)低保、特困、残疾等特殊困难及军、烈属等优抚对象家庭,提供相关证明。 上述材料涉及各类证件或合同等,应提交经申请人签字确认的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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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风大不宜 在购楼时,应该先在房屋周围巡视一番,看看附近的环境是否有缺陷 首先应该注意风势。倘若发觉房屋附近风大,十分急劲,那便不宜选购了,因为即使那房屋真的有旺气凝聚,也会被疾风吹散。 风水学是最重视“藏风聚气”的,这表示风势强劲的地方肯定不会是旺地! 但要留意一点,风过大固然不妙,但倘若风势过缓,空气不大流通,那也绝非所宜! 最理想的居住环境,是有柔和的轻风徐徐吹来,清风送爽,这才符合风水之道。 2、阳光充足 阳宅风水最讲究阳光空气,所以选择房屋居住,非但要空气清爽,而且还要阳光充足,若是阳光不足的房屋,便往往阴气过重,会导致家宅不宁,实在不宜居住。 3、中心受污不宜 这是指房屋的中部位不宜用作厕所,否则便有如人的心脏堆积废物,那便自然是凶多吉少了。 倘若厕所并不是位于房屋中心,但却位于房屋后半部的中心,刚好与大门成直线,那亦不宜选作居所,因这很可能导致破财损丁。 4、街巷直冲不宜 风水学是“喜回旋忌直冲”,因为直冲的来势急剧,倘若居所首当其冲,则为患甚大,不可不慎! 故此各位前往选楼时,不妨先在房屋周围看一番,看看房屋的前后左右是否有街巷直冲的情况出现,若房屋的大门正对直冲而来的马路,那条马路愈长便凶险愈大,车愈多则祸愈多,因此有人称之为“虎口屋”,表示难以在其中安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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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购房合同还是预售合同呀?如果是预售合同(就是指一手房)就要找开发商调节了,你贷款的话没办法了,因为已经定型了;如果是购房合同即买卖合同(二手房)的话,就等房产证出来以后,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带上相关证明去更改名字即可,当然还需要你交些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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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如果购房合同上有父母和子女的名字,可以用父母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贷款的额度计算,否则就不可以。 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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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珠三角应该就还江门保留购房入户政策。在江门市区购买80平方以下商品房带2个户口指标,80平方以上3个户口指标。购房后凭购房合同在房子所在居委会和派出所申请,一般二周内会人批复,迁户时还需要900元/人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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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拿着购房合同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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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手房是可以办理按揭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贷款方案咨询――抵押物评估――预审贷款资料通过签署贷款合同(下家)――贷款资料进银行,银行审核通过――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抵押过户(上/下家)――领取新产证、他项权利抵押证明――银行发放贷款此外还有几个问题需要注意一、哪些二手房可以向银行贷款有两种情况可以贷款:第一种是购买按规定可出售的公有住房,需要购房贷款的:第二种是购买具有产权的二手住房,需要购房贷款的。二、哪些人符合二手房贷款申请条件境内人士:1、本市城镇常住户口。2、本市居住并工作的外地人,需要提供暂住证等。境外人士:1、本市居住工作的境外人士,需要提供暂住证和劳动就业证等。2、境外居住工作的境外人士若有律师及使领馆认证的公证书,也可向银行申请贷款。三、现有的贷款类型有哪些,应选择怎样的贷款类型现有的贷款类型很多,你可以用公积金,没有公积金的借款人可以用商业贷款,如你的公积金不够您的贷款额度,还可以用公积金和商业性贷款相结合的贷款方式。四、银行对二手房的最高贷款额度是否有限制银行规定个人购房贷款额度最高为房价的70%,但如果您的贷款额度超过50%或60%,就须由银行指定的评估公司进行评估,并且审核的要求有所不同。五、银行对二手房的贷款年限如何规定公积金贷款不超过15年,商业贷款不超过20年六、银行对借款人的资信方面有何要求银行通常是通过个人收入来测算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具体测算标准,家庭月收入应大于月还款额的2倍,但减去月还款后必须满足家庭正常生活开支(通常为1000元);而如果仅申请纯公积金贷款则没有这方面的要求。七、首付款额度要求您在申请贷款之前必须已付清总房款的30%或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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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个存在法律风险,建议慎重考虑。 首先,房屋所有权证是房屋所有权的唯一合法凭证,那么只有在房产登记机关,进行了房屋所有权转移,才能视为出卖人已经履行了将标的物所有权转让于买受人名下的义务。 那么对于你这种,先签订购房合同,因出卖人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需要等房屋所有权办理下来再进行房产更名的合同,在事实履行中存在诸多法律风险, 你今天交钱,即便只是房屋全款的百分之20,那么也绝对是一笔不小的费用,你等房屋所有权人办完产权证再更名,只想好的地方了,风险想了么?问你几个问题,你想想 第一、如果开发商五证不全,短期之内不能给出卖人(房主办理)产权证,你也等?这个等待期限你能确定么?等待期限过程中是否会发生不利的情况? 第二、就算开发商在一段时间后,具备了办理房屋所有权的全部手续,给出卖人办理房屋所有权,但是此时,该小区的房价上涨很大,此时房主想要你们补涨价部分的差额,你又该怎么办? 如果房屋所有权证书下来之后,房主因为你们不愿意补差额,不配合过户更名,你们又该怎么办?打官司?一般的百姓承受不了那种焦虑。你多看看报纸,像你这种情况,先给部分钱,因产权证没下来,等下来再过户,出现的纠纷多还是不多, 凡事只往好的地方想,不想风险,这种做法或者说思维是极端错误的,凡事都应先向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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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公积金贷款要求申请人要连续缴存公积金满一年,并且到现在是正常缴存状态(欠一个月也不予受理),及现在是正常在职的本地区缴存人,或符合条件的异地(广州、东莞、佛山、珠海、茂名、惠州、江门和肇庆下属县市)缴存人,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1)以你现在缴存状况,不能用公积金货款购房。2)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主要体现在利息方面的差别。公积金贷款现在的利率是:首套住房:5年以内:4.0%,6年以上:4.4二套住房:5年以内:4.4%,6年以上:4.95商业贷款现在的利率是:首套住房:1年:6.0%,2-3年:6.15%,4-5年:6.4%,6年以上6.55%二套住房:1年:6.6%,2-3年:6.675%,4-5年:7.04%,6年以上:7.205%3)你在端州区缴存公积金,户口是否在端州区,问题都不大,但你如果要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就要提供一年的与公积金缴存单位(端州区内的单位)一致的社保缴纳证明或个税缴纳证明。4)如果你是首套住房,最少要交三成首期,大概要18W。你的情况只能用商贷,42W月供(按现行利率)大概要3200元/月。但你考虑,你的家庭总收入,一般是用家庭总收入的一半来供楼。如果超过一半的家庭总收入,建议申请长一点的供楼年限或交多点首期。??5)至于利率折扣方面,请咨询你要办理按揭的银行。??暂时只可以回答你这些,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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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谓基本比例,可以理解成通常所说的公摊率。   不同的房屋类型,公摊率是不一样的。大体来说,多层房屋在5-12%之内是正常的,高层电梯住宅在15-20%左右是正常的,商业项目在20-50%之内是正常的。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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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建立和完善基本住房制度,逐步形成符合首都实际的保障性住房体系和商品住房体系。加快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十二五”期间全市计划建设、收购各类保障性住房100万套,比“十一五”翻一番,全面实现住有所居目标。坚决完成2011年本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通过新建、改建、购买、长期租赁等方式筹集保障性住房20万套以上,发放租赁补贴2万户,竣工保障性住房10万套。全面推进旧城保护性修缮和人口疏解工程,基本完成门头沟采空棚户区等“三区三片”棚户区改造任务,启动京煤集团房山矿区等五片棚户区改造工作。继续实施无城镇危房户和老旧住宅抗震节能综合改造工程,改善群众住房条件。?(三)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在加大政府投入的同时,完善体制机制,运用土地供应、投资补助、财政贴息或注入资本金、税费优惠等政策措施,合理确定租金水平,吸引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和运营。继续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中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租赁住房,并持有、经营,或由政府回购,扩大公共租赁住房供应规模。全面启动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配租工作,2011年年底前实现配租入住1万户以上。积极与金融机构合作,落实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中长期贷款。?三、加强税收征管?(四)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个人转让住房的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征收政策。财政部门会同税务、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根据市场情况及时动态调整存量房交易最低计税价格,坚决堵塞“阴阳合同”产生的税收漏洞。???(五)实行差别化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新开盘项目销售前,将项目的土地成本、建安成本和销售价格等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备案,经税务部门核定,对定价过高、预计增值额过大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提高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具体办法由税务部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制定公布。?(六)加强对土地增值税清算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对已经达到土地增值税清算标准但不申请清算、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重点清算和稽查。?四、切实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七)各金融机构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要切实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的政策。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可根据房地产市场情况,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基础上,研究提高本市第二套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和利率。银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商业银行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要严肃处理。?五、严格住房用地供应管理?(八)增加住房用地有效供应。全面落实本市2011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优先保证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占全市住房供地的50%以上,各类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年度供应总量的70%。商品住房用地计划供应量不低于前2年年均实际供应量。总结本市“限房价、竞地价”的经验,并在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中全面施行。???(九)加强对企业土地市场准入资格和资金来源的审查。参加本市土地竞买的单位或个人,必须说明资金来源并提供相应证明。对擅自改变保障性住房用地性质的,要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开展商品住房用地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对超过2年没有取得施工许可证进行开工建设的,必须及时收回土地使用权,并处以闲置1年以上罚款。依法查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对房地产开发建设投资达不到25%以上的(不含土地价款),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土地及合同约定的土地开发项目。?六、合理引导住房需求?(十)继续巩固限购政策成果。自本通知发布次日起,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家庭,下同)、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在本市没拥有住房且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本市有效暂住证和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十一)加强对购房人资格的审核,确保限购政策落实到位。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公安、税务、民政、人力社保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共享和购房人资格核查机制。对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购房人,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并由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对未严格核实购房人购买资格、违规签订商品住房销售合同或代理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依法严肃处理。???七、建立健全约谈问责机制?(十二)各区县政府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各项政策措施,确保完成住房保障目标责任书规定的各项任务。优先保证保障性住房供地,加快建设进度,按期完成开工和竣工任务,并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加快配租配售工作进度,严格房源分配使用管理,全面落实保障性住房全过程“阳光工程”。保证普通商品住房供应,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十三)发展改革、国土、规划、住房城乡建设、财政、税务、公安、民政、统计、人力社保、监察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健全机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国土部门要确保住房用地供应,并严格依法查处闲置用地,盘活存量土地资源,杜绝土地出让中连续出现楼面地价超过同类地块历史最高价的情况发生。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不断完善政策,抓好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完善监管长效机制,巩固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成果;完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为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提供基础数据。税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个人转让住房税收征管,认真做好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工作。财政、税务、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相互配合,积极开展应用房地产价格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坚决堵塞税收漏洞。统计部门要按照《住宅销售价格统计调查方案》,进一步做好房价分类统计和发布工作。?(十四)进一步加强对各区县政府、市有关部门住房保障和稳定房价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对没有完成住房保障工作目标任务,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得力的,进行约谈和问责。???八、坚持和强化舆论引导?(十五)新闻媒体要强化舆论宣传和正面引导。要大力宣传本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取得的进展与成效,深入解读政策措施,引导居民理性消费,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和加快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提供有力的舆论支持,防止虚假信息或不负责任的猜测、评论误导消费预期。对制造、散布虚假消息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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