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好,住房公积金新开户流程,①单位到住房公积金的代办银行领取《市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市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汇总表》。以下简称《清册》、《清册汇总表》。②单位先确定交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范围、工资基数、住房公积金交存额,再一式三份填制《清册》、《清册汇总表》,字迹要清晰,数字要准确。③单位在代办银行办理开户手续留财务印鉴,代办银行在“中心”的“住房公积金系统”中为单位开设单位住房公积金帐户和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单位在该行购取有关空白汇交凭证。注:“代办银行”为“中心”指定的专门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专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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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管局:职工先申请,提供贷款所需资料,经确认受理后填写《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由受理方贷前调查人员对《申请表》所填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贷前调查核实,拟定贷款金额和贷款期限;贷前调查后,符合贷款条件的,由受理方填写《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审批表》,经初审和逐一核实后,确定贷款金额和贷款期限并同意;借款人与受托银行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并开立活期储蓄存款账户和办理相关手续,中心将贷款额划至受托行委贷基金户,受托行按《委托贷款发放通知书》的要求将贷款划转至售房单位账户;借款人于每月还款日柜台还款或提前足额存入应还本息,贷款行于每月还款日扣收贷款本息。 一是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提供了一种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融资解决住房的渠道;二是由于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较低,因此职工还贷负担相应比较低,从而提高职工购房的支付能力,尽快解决职工的住房问题;三是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所有职工通过低存低贷的原则,帮助那些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职工实现购房的愿望。 房管局:在商品房交易中,所说的“订金”与“定金”在法律上是有明显区别的。“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商品房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开发商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而“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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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我国现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公积金是单位和个人共同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专门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所以,公积金是不能直接用于买车的,只能用于购房或者装修。   1、已有住房且有房产证:持房产证(须是本人的)、公积金支取申请审批表(去公积金中心领取并拿回单位盖章且填写单位的公积金帐号;规模大的单位一般财务部门会存有这样的表格)、本人的身份证,到所在城市的公积金中心办理审核,然后到银行支取(公积金中心会告诉你是哪家银行)。   2、贷款购房:持购房合同、购房贷款合同、还款明细(银行打印的,最好事先咨询一下贷款行和公积金中心,需要多长时间的还款明细)、公积金支取申请审批表、本人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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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办理住房公积金所需要的资料是:   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2.申请人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复印件。   3.购房首付款发票复印件。   4.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6.借款申请表原件。 带齐这些资料去公积金办公大厅就可以直接办理,等审核通过即可。 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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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第二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希望能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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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流程    (一)客户需先填制《xx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及专办员注册登记申请表》,签订《xx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协议》(一式两份),选择每月托收方式汇缴的客户还需签订《xx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收款协议》(一式三份) (二)专办员携带相关材料到我行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缴存登记(开立单位公积金账户)。专办员来柜台办理缴存登记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专办员办理单位缴存登记需带资料清单 (1)《xx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及专办员注册登记申请表》一份 (2)《xx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协议》一式两份 (3)《xx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收款协议》一式三份(选择托收方式缴存的客户) (4)不同性质的单位按照表格右侧的分类分别提交相应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国家机关:单位设立的批准文件                   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其他城镇企业: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          外商投资企业及其经营性分支机构、 办事处: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或《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注册证》                   民办非企业单位:民政部门核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社会团体:民政部门核发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5)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专办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单位填制《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申请清册》,并携带该清册的电子文档到我行公积金专柜办理个人账户设立(开立个人公积金账户)。 (四)单位完成缴存登记及职工个人账户设立后可进行每月住房公积金的汇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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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办理方法: 1、   按规定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2、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购建住房的合同或与贷款内容相关的证明材料; 4、具有购建房款总额的30%以上的自有资金作为购建住房的首期付款; 5、具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房产作为抵押物; 6、申请贷款年限必须在借款人工作年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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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办理  办理要件:   1、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通用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受委托银行办理封存或启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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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想交住房公积金,必须是单位出面办理,个人是不能缴存的。另外,公积金是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个人缴纳,另一部分是公司缴纳的。所以,如果你一定要交,就找一个能交公积金的公司上班,或者找一个能帮你交公积金的公司,你把个人和公司合起来应该缴纳的额度都给到这家挂靠的公司。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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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能 只能说是公司与相关的银行进行交涉 而且要负责的部门出具证明原因之类的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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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可以凭你离职的证明直接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如果你的户口没有在广州,直接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就OK,不过得填张单子,很简单的。原则上同属于广东省,你可以电话问问是否可以合并或者转接。如果实在是不知道要怎么办的话可以问一下原来公司的行政,应该他们对这块是有了解的,如果他们也不知道的话就先打电话咨询怎么办理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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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公积金托管是指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其住房公积金无法转移且不符合销户提取条件的,原单位应自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至中心托管专户。   一、申请办理托管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是:   1、书面申请一式三份(见背页样本)。   2、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二、单位在转出银行办理托管应提供的资料:   1、中心审核意见书。   2、单位填制盖章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并将托管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在第四联正面。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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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办理公积金贷款办理方法如下:1.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及条件: 凡住房公积金已按规定及时、足额存入西安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指定银行专户的职工, 在购买自用住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西安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能按时偿还贷款本息; 3、单位及个人能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般要求已正常缴存一年以上或其所在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二年以上); 4、购买全部产权自用住房并己交付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期购房款; 5、同意用所购的房产或受委托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作为贷款抵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为保证人; 6、用房地产抵押的,须符合房地产抵押管理的有关规定。 申请贷款所需资料 个人资料: 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 2、借款人婚姻证明; 3、购房缴款凭证; 4、夫妇双方收入证明; 5、合法的购房合同; 6、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7、借款人及配偶印章。 房屋建审资料: 1、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或房改批复;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国有土地使用证; 6、建审平面图及楼层平面图。 个人住房贷款所需费用 1、房屋评估、抵押登记工本费:每户80元; 2、住房置业担保服务费(一次缴付):贷款总额×费率×贷款年限。担保费采取分段累加计收:1-10年费率为1.2‰;11-20年费率为0.8‰;21-30年费率为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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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个人2手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①“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3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场填写。 ②交易双方夫妻二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3份复印件。 ③与房屋产权所有人(包括住房共有人)签订的合法、有效的房屋交易合同原件3份;交易房屋的共有人未在房屋交易合同上签字的,需提供其同意出售的书面证明原件3份。 ④交易房屋的权属证书,即《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3份复印件。共有的房屋,要提供《房屋共有权证》原件及3份复印件。 ⑤预付购房款票据、契税完税证原件及3份复印件。 ⑥涉及抵押或质押担保的,需提供抵押物或质押权利权属证明原件及3份复印件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质)押的书面证明原件3份。以所购住房或其他抵押物抵押的,还需要提供贷款机构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对交易房产或其他抵押物的评估报告原件3份。 ⑦涉及保证担保的,需提供保证人具有保证能力的证明(包括营业执照、近三年财务报表、资质等级证明、资信等级证明等)复印件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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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先我们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是经办业务部门是不对外办公的。 你是主购房人,应该由你先提取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递交的材料因所购房屋性质不同而有所区别,在没有新的单位继续为你缴纳公积金时,你的帐户是封存在原单位的,你将提取材料交给你原单位的经办人(请认真分配你与你配偶的提取份额),由原单位经办人到原单位的开户管理部为你办理提取手续。 当你提取过你的住房公积金后,会有一张提取记录单,你的配偶拿上你的提取记录单及你提取时所递交的材料、结婚证、她的身份证交由她单位的经办人到她单位的开户管理部办理提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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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转移职工变动工作单位的,应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将其在原单位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新调入单位。(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职工应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1、职工在本市范围内调动工作的;2、职工调入、调出本市的;3、单位合并、分立的;4、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5、其他需要办理转移手续的情形。所有住房公积金转移业务要求转出单位先为职工办理封存手续,转入单位在为职工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后,方可办理转移手续。双方系统中职工个人信息不一致的人员不得办理转移,需先通过职工个人信息变更程序更正个人信息后方可办理。(二)住房公积金的转移分为内部转移、外部转出和外部转入。1、内部转移住房公积金的内部转移,是指职工因在中直机关单位之间调动工作而办理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手续。(1)由转出单位填制《中直机关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以下简称《转移通知书》见附件二十),到中直分中心办理内部转移手续。(2)单位如办理2人(含)以上转入同一单位的转移业务,可填写一张《转移通知书》,但需填写《中直机关住房公积金内部转移清册》(见附件二十一)。2、外部转出外部转出是指职工因调到中直机关以外的单位工作,而办理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手续。(1)转出单位填写《转移通知书》,并持转入单位所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的住房公积金开户证明材料(市中心及铁路分中心提供的《转移开户证明》,国管分中心受托银行提供的《查询书》、外省市单位所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开户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到中直分中心办理外部转出手续。(2)单位如办理2人(含)以上向同一单位转出的,可填写一张《转移通知书》,但需填写《中直机关住房公积金外部转出清册》(见附件二十二)。3、外部转入外部转入是指职工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将其在中直分中心以外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立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入中直分中心而办理的转移手续。外部转入程序如下:(1)单位在中直分中心为调入职工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后,职工个人持《中直机关住房公积金开户证明》(以下简称《开户证明》见附件二十三)到转出单位办理转移手续;(2)中直分中心收到转入汇款,经核对相关信息正确后,将其转移本金、利息金额分别记入职工个人账户及利息专户,待年度结息后,利息再计入职工个人账户;(3)业务办理成功后,中直分中心电话通知单位经办人员领取该职工的转入业务回单;(4)单位经办人员收到转入回单后,将转入本金金额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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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流程: (一)、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二)、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三)、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四)、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五)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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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是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办事处。注意申请时一定要材料齐全,需要的材料有: ①贷款申请人、配偶、共同借款人、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帐号,未成年人需提供独生子女证或出生证明。以上人员必须到场并带好私章; ②贷款申请人和共同借款人的婚姻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婚人士提供未婚证明材料; ③不少于房价二成的首付款收款凭证; ④组合贷款需提供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的收入证明; ⑤支持通存通兑功能的扣款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⑥期房的预售许可证或现房的大产证复印件; ⑦期房的预售合同或现房的出售合同原件; ⑧房产开发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身份证的复印件及房产开发商或代理商的收款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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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具备的条件: 1、 按规定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2、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购建住房的合同或与贷款内容相关的证明材料; 4、具有购建房款总额的30%以上的自有资金作为购建住房的首期付款; 5、具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房产作为抵押物; 6、申请贷款年限必须在借款人工作年限内; 7、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应提供的材料: 1、购买自住住房:提供符合规定的购房合同、首期付款收据(房款总额的30%); 2、购买自住二手房:提供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的相关手续和经公证后的二手房买卖合同。 三、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 1、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预登记制度; 2、“中心”根据当月资金规模贷款用途、贷款人缴存公积金余额等情况进行审批,确定借款人名单及贷款额度,在10天内由“中心”告知借款人; 3、借款人接到“中心”通知后,须在当月到“中心”办理贷款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 四、办理贷款手续: 1、填写借款合同,加盖有关部门(单位)及负责人印章; 2、在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抵押手续,取得《房屋他项权证》; 3、进行合同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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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能办理 公积金不能以个人的名义办理的,只能是企业为你办理,缴纳比例为个人和单位各50%。你只能等工作了以后单位为你缴纳满一年以后才可以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 你现在的情况只能是商贷或再等等再说了。 不明白的可以给我留言,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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