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政一:放宽租房提取条件   缴存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缴存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的,提供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的证明即可提取。未婚、已婚职工每年最高可提取1.5万元,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不足时,可申请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高于此标准的,按此标准计算。   新政二:提高个人贷款额度,放宽贷款年限   缴存职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原来的30万元提高到80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放宽至借款申请人65岁,最长贷款年限不得超过30年。借款人还款能力,按包含其父母、子女的月工资总收入的60%核定。贷款额度、贷款年限不受借款人月缴存额、缴存余额、身份以及配偶是否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限制。助学贷款和已还清的信用卡逾期,不作为贷款征信的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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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贷款有以下政策:1. 在住房公积金在保证缴存职工提取的前提下,优先满足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贷款需求。借款申请人购买政策性住房或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120万元,购买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非政策性住房或第二套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仍为80万元。2.贷款额度不再依据个人信用等级上浮。3.取消由开发商或售房单位提供阶段性保证担保和房产抵押担保方式1.5‰的担保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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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最长贷款期限。6月6日起,最长贷款期限由原来的20年变为30年。 2、最高贷款额度。6月6日起,夫妻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原来的60万变为70万,个人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还是40万。 3、贷款放大倍数。由原来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倍变为现在3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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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是将今年1月21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中关于改善性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规定,由“在我市已有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已结清,购买改善性自住住房时,在提供家庭无住房或仅拥有一套住房的情况下,允许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调整为“在我市已有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已结清,购买改善性自住住房时,允许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贷款利率按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贷款最高额度和最长年限,按房金委相关文件政策规定执行”。调整后的新政不再要求借款人提供家庭无住房或仅拥有一套住房证明。   二是调整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计算方式。按照原政策,如果公积金缴存人婚前均申请过一次公积金贷款购房,组建家庭后认定为已有两次公积金贷款记录,就无法再享受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后的新政规定,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婚前单身(含双方)有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现已还清,组建家庭后合并只计算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购买住房时,可申请改善性住房公积金贷款。   希望能够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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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最长贷款期限。6月6日起,最长贷款期限由原来的20年变为30年。 2、最高贷款额度。6月6日起,夫妻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原来的60万变为70万,个人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还是40万。 3、贷款放大倍数。由原来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倍变为现在3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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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郑州购房贷款新政策,在郑州市区内办理公积金贷款,符合条件者,夫妻双方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60万元;个人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40万元,郑州所属县(市)和上街区贷款最高额度统一调整为40万元。对已经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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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非限购城市首付比例降至20%   今年2月2日,央行发布通知,规定在不实施 限购 措施的城市,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则上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5%,各地可向下浮动5个百分点。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   2、公积金存款利率上调   就在春节假期结束后的第一周,也就是2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发布通知,自2月21日起,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执行。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按照归集时间区分利率档次,当年归集和上年结转的分别按活期存款和三个月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计息,目前分别为0.35%和1.10%。   3、营业税契税双降   同样是2月17日,财政部发布《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此前,契税已5年多未调整,而营业税不到一年再次调整。自2016年2月22日起开始实施 2016房地产交易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 ,其中涉及到的主要变化有四点:1.首套房144平方米以上房屋契税由3%降至1.5%;2.二套房契税由3%降至1%(90平方米以下),由3%降至2%(90平米以上);3.2年以上房屋交易全部免征营业税,不再征收2年以上非普通住宅的营业税;4.北上广深仅适用第1点,其它优惠不享有。   4、央行降准为房贷释放更多资金   2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6年3月1日起,普遍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这也是2016年的第一次降准。   5、二手房营改增后进一步减轻税费负担   2016年5月1日起,二手房实施营改增,将二手房交易中的营业税改为增值。 价格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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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阳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为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支持缴存职工合理住房需求,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可在国家统一政策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自主决定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本通知自2015年9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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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调整居民购房政策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申请购买首套住房时,须提供近2年内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对在市区范围内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不得在本市购买住房,购房时间以交易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   二、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至30%;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至60%;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暂停发放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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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郑州购房贷款新政策,在郑州市区内办理公积金贷款,符合条件者,夫妻双方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60万元;个人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40万元,郑州所属县(市)和上街区贷款最高额度统一调整为40万元。对已经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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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口,参加住房公积金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借款人和购房合同中购房人必须一致; 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固定的住所、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申请时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12个月、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5.遵纪守法,经我行通过个人征信系统查询后确定无不良信用记录; 6.已经签订购买住房的出售合同或预售合同; 7.购房行为真实有效,已支付规定比例的购房首期付款,购房的首付款金额不低于房屋总价的30%; 8.有我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9.我行及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额度: (一)个人住房纯公积金贷款额度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 2.最高贷款成数由成都住房公积金中心与开发商签订协议为准; 计算最高可贷款额度的公式是: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公积金个人月缴存额之和÷实际缴存比例 ×12(月)×0.45(还款能力系数)×贷款期限(最长可贷年限) 若夫妻双方缴存比例不一致的,按比例较高的一方确定实际缴存比例。 3.不高于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 申请公积金贷款还应满足月还款/月收入不大于50%(其中:月还款包括已有负债和本次负债每月还款之和)。 4.贷款申请人的配偶作为住房公积金共同借款人的,可以参与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 符合上述条件的贷款申请,由成都公积金中心结合借款申请人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评估后确定最终贷款额度。 (二)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的额度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不超过所购住房价值总额的70%; 2.房产支出与收入比不超过50%(含50%); 计算公式:(本次贷款的月还款额+月物业管理费)/月均收入 所有债务支出与收入比不超过55%(含55%), 计算公式:(本次贷款的月还款额+月物业管理费+其他债务月均偿付额)/月均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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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厦门个人住房贷款新政策: 一、住房公积金在保证缴存职工提取的前提下,优先满足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贷款需求。借款申请人购买政策性住房或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120万元,购买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非政策性住房或第二套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仍为80万元。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具体额度按照《关于加强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差别化管理的通知》综合确定。 二、贷款额度不再依据个人信用等级上浮。 三、对于曾经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北京缴存不满规定缴存时间的,职工可以提供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经审核确认属实的,缴存时间可以根据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四、对于中央国家机关因公派驻外地,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北京户籍职工,在北京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可持工作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等相关材料申请贷款。 五、取消由开发商或售房单位提供阶段性保证担保和房产抵押担保方式1.5‰的担保服务费。 以上价格来自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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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南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1、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2、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我市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二、异地贷款。户籍在我市但在就业地(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三、同时进行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能满足职工贷款需求的,职工可同时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四、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可以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职工已办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在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情况下,可申请转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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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 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   1,对于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一手住房,其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购房合同总价款的80%   对于购买住房房龄在五年(含)以内,状况良好的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二手住房,其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购房合同总价款或房产评估价值(以两者较低者为准)的80%。   2,对于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一手或二手住房贷款,其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购房合同总价款的70%(一手房)或购房合同总价款与房产评估价值两者较低额的70%(二手房)。   3,首套自住房贷款利率最低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0.85倍或光大银行固定利率优惠利率执行。   (二) 第二套住房贷款政策   对于借款人的第二套住房贷款,其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按照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   (三) 第三套(含)以上住房贷款政策   1,借款人的第三套(含)以上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得基本要求是:每增加一套住房,其贷款首付比例应在第二套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的基础上增加2个百分点(例如第三套住房贷款的首府比例不得低于42%,以此类推)。   2,借款人的第三套(含)以上住房贷款利率水平的基本要求是:第三套住房贷款利率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1.15倍执行;第四套(含)以上住房贷款利率应按照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1.2倍执行。   (四)办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借款人需具备的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城镇常驻户口或有效居留证证明   3)稳定的职业收入,信用良好,由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5)能够支付不低于购房价款20%的首期付款   6)同意以所购房屋作为贷款抵押物,或提供贷款银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物或质物   7)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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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条件; (3)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城镇自住住房; (4)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有不少于规定比例的购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的自筹资金。 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配偶应为共同借款人。借款人家庭在没有还清贷款前,不得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提供担保: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方式 3、借款人以所购自住住房作为贷款抵押物的,必须将住房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 2.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3.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低于85%的设区长春,要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和人均住房面积等情况,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加大对购房缴存职工的支持力度。 4.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以所购住房抵押为主。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 希望你能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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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 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或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费用凭证;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工程预决算及支付费用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 6、租赁自住住房的,提供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家庭收入证明; 7、离休、退休的,提供本人离、退休证明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的证明; 9、亡、被宣告亡的,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缴存人亡证明或被宣告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公证书;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11、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失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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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长春市住房贷款最新政策要求是首套房首付是总房款的30%,二套房的首付是总房款的60%。因为考虑到贷款的还款风险,相关的部门都会要求购房人提供一部分首付,就是预先由个人支付一部分房款,以证明你有还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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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由原来的六成调至四成   首房贷款结清,公积金贷款购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降到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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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年住房贷款最新政策: 如果运用公积金贷款买房,是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家庭,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不在对购房面积做出区分。在调整前是需要对房屋面积做出规定,90平米以下可以首付2成,90平米以上首付需3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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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温州首套房贷款政策: 一、买方商业贷款购房: 1、买方选择商业贷款购买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房屋评估价的30%,最高贷款比例为70%; 2、买方选择商业贷款购买商业用房,最低首付比例为房屋评估价的50%,最高贷款比例为50%。 二、买方公积金贷款购房: 1、买方选择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房屋评估价的20%,最高贷款比例为80%; 希望这些能帮到你,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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