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危旧房改造是改善民生、提升城市品质的大事。主城区是重庆综合实力、文明程度、管理水平的集中展示窗口:实施危旧房改造是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问题,改善市民居住条件的重大举措;实施危旧房改造是提升城市形象,改善城市品质的重要抓手;实施危旧房改造是调整经济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现实需要;实施危旧房改造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2、纳入主城区危旧房改造的实施范围需要符合什么条件?答:危旧房改造的对象包括主城区内的危房和旧房两大部分:其中危房是指2007年底前经危房鉴定机构确认,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结构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旧房是指1969年12月31日前建成投入使用的房屋。以上两类房屋均指具有房屋产权产籍证明的房屋,包括住宅、非住宅及其他房屋。3、本次危旧房改造的改造范围?答:主城区(渝中区、江北区、南岸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和北部新区)城区范围内的危旧房片区。4、危旧房改造片区及其改造量的确定原则?答:按照“一个主体、三个捎带”(“主体”是指主城区内2007年底前经危房鉴定机构确认的危房和1969年12月31日前建成投入使用的旧房;“捎带”是指违章建筑、内环范围的“城中村”和按规划红线需要与“主体”部分一并拆迁的1969年底后建成的房屋)的原则确定危旧房改造片区的总体规模和拆迁红线。严格控制“主体”量与“捎带”量的比例,捎带房屋的数量严格控制在各区拆除危旧房屋数量的50%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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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危房改造就是对现在危房予以改造,消除住房危险,改善居民居住条件的项目。现中央扩大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增加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如有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可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交危房改造申请书。危房改造政策有:   一、补助对象 (一)补助对象范围 1、分散供养五保户。是指未进敬老院安置、仍在农村分散居住的五保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原则上只安排无房或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 2、低保户。是指生活比较贫困,享受了国家低保政策,有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证书的农户。 3、贫困残疾人家庭。是指家庭生活比较贫困,有残联部门颁发的残疾人证书的农户。 4、其他贫困户。是指经济上比较拮据,收入在当地贫困线以下的困难农户。 (二)补助对象住房情况 1、凡列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其居住的房屋,必须是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为C级或D级危房;不是C、D级危房的,不能列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 2、确定无房户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必须是经济上最困难的农户,即属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或其他贫困户,且没有自己的住房、长期借住 村集体房屋或私房。五保户、低保户、因灾倒房户且属于贫困农户的,必须经县级民政部门认定,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必须经县扶贫办认定。 (三)各地在确定危房改造补助对象过程中,应优先将自筹资金能力特别弱的贫困农户确定为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并在政府帮助下改造建成最基本的安全住房。 二、补助对象申请条件 (一)农村危房改造以户为单位,由农户提出申请,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居住,且是房屋产权所有人; 2、属于农村危房摸底调查统计在册的危房户; 3、属于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任意一种类型。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户不能确定为补助对象: 1、在本村另有安全住房的; 2、住房拥挤,需要分户的; 3、在外地(县城、集镇)已有永久性居住房屋的; 4、不属于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任意一种类型的。 三、补助标准 按东、中、西部每户补助6500元、7500元、9000元的标准;同时按人均1200元补助标准,支持建设危房改造供热等配套基础设施。 以上价格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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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淄博旧房改造政策: 1. 凡列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其居住的房屋,必须是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为C级或D级危房;不是C、D级危房的,不能列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 2. 确定无房户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必须是经济上最困难的农户,即属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或其他贫困户,且没有自己的住房、长期借住村集体房屋或私房。五保户、低保户、因灾倒房户且属于贫困农户的,必须经县级民政部门认定,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必须经县扶贫办认定。 (三)各地在确定危房改造补助对象过程中,应优先将自筹资金能力特别弱的贫困农户确定为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并在政府帮助下改造建成最基本的安全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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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优居工程型:优居工程型项目主要是响应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在改造优化旧城区居住环境的同时,对我市住房供应体系进行合理补充,并提供低价位及社会保障性住房。项目一般位于旧城居住区内,片区配套设施和建筑状况较差,区位一般;片区内建筑布局混乱,危旧房屋大量存在,公建配套缺乏;片区改造对改善人居环境,优化用地布局,提升城市景观具有重大意义。优居工程型项目是以政府主导、市民参与、按市场化运作、以原地安置为主要特点的危旧房改造新模式。项目选取是以改善片区人居环境,优化城市用地布局,提供低价位及社会保障性住房为准则,不以经济赢利为目的,在确保项目投入产出基本平衡的前提下侧重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实现。 公建配套型:公建配套型项目主要是解决市中心人口稠密地区市政配套设施和公益配套设施严重不足问题。项目选取是基于项目所在片区缺乏大型公建配套设施(如停车场、医疗、综合市场等),且已极大影响该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质量的提高。 商业开发型:商业开发型项目主要是进一步完善市一级商业中心建设,整合提升传统商业中心区的业态结构,优化产业布局,为加快市域核心商业区的业态升级提供源动力。项目一般位于市中心或城市副中心区域,周边配套设施较齐全,区位较好,利于形成多业态商业建筑综合体;片区功能布局不合理,危旧房屋较多;拆迁成本较高,但区位较好,项目开发预期经济效益显著。 骑楼改造型:骑楼改造型项目主要是将南宁市传统的地域文化元素融入到城市建设项目中,充分挖掘历史人文景观和地方民族特色,让历史的文脉在城市更新改造中延伸。项目一般位于市中心的传统街区和历史保护街区。此类旧改项目可采取拆、改、留并举的方式,进行“修旧如旧”、“更新整饰”或“拆除改造”等形式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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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只要是危房,又是住房,就可以申请折旧重建补贴。但你家似乎不是该村村民哦!不过,有关系的话,你家“也可以”是该村村民的。呵呵 2、申报步骤:向所属村委会报告,村委会干部现场勘察登记造册后,由村委会向镇报告。如果县里有关系,也可以直接从县里要指标,“戴帽”下去就没人可以占你家的。 3、批准拆建后可以实施建造,建好后县农业局会派扶贫办同志检查验收。因指标是省下达的。所以,验收后指标下达了,你们家即可领到5000元的补贴。补贴不多,可能还要用一半来招待检查验收人员呢!呵呵,这个社会。。。不说也罢。 祝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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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 北京旧房改造政策:对住宅而言,每套房屋约可以增加10%的建筑面积。每套房屋平均约可增加5到8平米的面积。增加的面积的费用问题是房屋所有权人承担。加层新增房屋可以出售,部分符合条件的老旧楼房,还可在楼顶加一至两层。已售公房的抗震节能改造费用,不需要居民承担。已售公房增加面积的费用,如属于政府认定的低收入家庭,可免除费用。已售公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改造,平改坡改造,增设电梯等所需费用,由原产权单位和业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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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危兰州旧房改造的优惠政策主要有: 一、奖励,货币安置每户奖1万—3万元。 1、据了解,危旧房改造拆迁区域内的被拆迁人,在规定搬迁期限内选择货币安置的,除按规定享受货币安置补偿费和提前搬迁奖励费外,以产权户(或公有住房承租户)为单位,根据区位差异,住房每户给予1万-3万元的一次性货币安置特别奖励费,具体地段标准由主城各区制定。 2、非住房(如商铺、店面)按房屋评估价格的5%以内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货币安置特别奖励费;非住房一次性货币安置特别奖励费按标准计算不足2万元的产权户按2万元给予补偿。市建委人士表示,同一产权内既有住房也有非住房的,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合并给予一次奖励,不能分别奖励两次。 二、公摊。公摊系数不低于15% 1、在危旧房改造拆迁中,被拆迁住房建筑面积公摊系数低于或等于15%的,按15%的公摊系数计算应补偿的住宅建筑面积,被拆迁住房建筑面积公摊系数高于15%的,按实际面积计算房屋补偿。 2、如果实行产权调换安置,安置住房公摊系数超过15%的,其超过部分所对应的公摊面积由拆迁人承担购房费用,在15%以内的按实计算。 三、面积 1、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人均15平方米 2、危旧房改造拆迁区域内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需审查公示),以产权户(或公有住房承租户)为单位,家庭人口在2人及以下,住房建筑面积不足30平方米,在拆迁安置时,由拆迁人按建筑面积30平方米给予等值货币或实物补偿安置;家庭人口在3人及以上,住房建筑面积不足45平方米,在拆迁补偿安置时,由拆迁人按建筑面积45平方米给予等值货币或实物补偿安置。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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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消除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安全隐患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的住房条件和生活条件,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确保改造的住房满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要求。 二、基本原则 1、因地制宜、经济实用原则。2、最贫困、最危险原则。3、统筹安排、规划先行原则。4、突出地方特色原则。5、公开公平原则。 三、农村危房改造范围和对象 农村危房改造范围是全县所有乡、镇(区)农户,居住在被确定为整栋危房(D级)和局部危房(C级)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等贫困户。优先安排五保户和低保户等特困户。按照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的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合理确定补助对象。 四、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 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由户主自愿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供户籍、农村五保供养证、低保金领取证、残疾证明和危房照片等证明材料。不属于五保、低保、残疾人对象的应提供贫困户证明(所在乡镇民政部门核准) (二)集体评议 村民委员会收到危房改造申请后,召开村民会议或经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初定危房改造对象,并予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七天)。对符合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填写《河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农户建(修)房申请表》,属新建房屋的,还要签订建新拆旧协议,一并上报乡镇(区)政府;对经评议或公示存在异议、经复核不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要及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 (三)入户审核 各乡镇(区)对各村委会上报的申请材料,要及时进行审查,可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住房和家庭经济情况等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专业人员对住房危险程度做出的鉴定意见,如实填写《新县农村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并核定改造补助方式及标准。符合条件,报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审批;不符合条件,将材料退回,并说明原因。审查结果要在乡镇(区)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七天)。 (四)审批和公示 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对各乡镇(区)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对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予以审批,对不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不予审批,并说明原因。审批结果在乡镇(区)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七天)。 (五)竣工验收 房屋竣工后,各乡镇(区)要对翻建新建、修缮加固住房进行逐一全面检查验收。县危改办接到各乡镇(区)验收申请后,按照任务比例,组织县住建、财政、发改、检察等相关部门进行抽查。抽查验收合格的,各乡镇(区)报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审批,待审批后将改造资金一次性拨付到乡镇(区),由乡镇(区)如数拨付到各危改户的“一卡通”帐户。 五、基本要求 (一)改造方式 1、农村危房经鉴定属整体危险(D级)的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各乡镇(区)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危房改造方式。重建房屋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房屋确有困难并有统建意愿的,地方政府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建筑企业统一施工。 2、在住户自愿的前提下,经乡镇村协调,由不属于危改对象的建房户把自己原有的安全住房(经鉴定)有偿置换给危改户居住,腾房户可享受到新村统建新房的扶持政策,置换双方实现双赢,间接地让危改户享受危改政策。 3、坚持以分散改造为主,在同等条件下危房较集中的村庄可优先安排任务。 二)改造要求 在满足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严格控制农村贫困人口住房面积和总造价,绝对禁止因改造而出现致贫现象发生,新建住房面积要严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乡镇政府要积极引导,防止出现群众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的问题。改造后住房须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原则上改造后住房建筑面积要达到人均13平方米以上;户均建筑面积应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可根据家庭人数适当调整,但3人以上家庭(含3人)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8平方米。 各乡镇(区)要组织技术力量编制可分步建设的农房设计方案并出台配套措施,指导农户先建40到60平方米的基本安全房,同时又便于农民富裕后扩建。农房设计要符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体现民族和地方建筑风格,注重保持田园风光与传统风貌。 (三)质量标准 以消除房屋安全隐患为前提,充分考虑抗震设防要求,有条件的可推广使用节能建筑,乡镇(区)管理人员应在施工过程和竣工验收过程中严把质量标准关,确保改造后的房屋“安全、实用、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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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操作程序: 1、向村委会申请翻建审批表; 2、向乡(镇)建房办申请审批表同意证明(同意盖章); 3、向县级规划部门审批《翻建规划许可证》; 这就行了!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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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武汉市旧房改造政策是市财政筹措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补贴资金(包括开发企业上缴的土地出让金,开发企业上缴的税费地方留用分,向上争取政策和资金等),建立专户,专款专用,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根据有效宅基地面积给予产权调换,按照1:1的比例进行置换;实行货币补偿的,按照商品房调换面积的市场价格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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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两会刚开完,领导人说坚持房价调控不放松,这一点请记住。因为调控房地产的原因土地也在控制之列,所以近期不会有大的拆迁项目,而且09年的时候一些城区进行危旧房改造目前看来北京市不会有大项目,之前的几年曾推出过微循环改造项目,就是在不进行大规模拆迁的情况下逐院逐户的进行人口疏散,降低北京市常住居民人口密度,据说仍在进行中但是由于开出的条件不合适所以几乎没有走的,总之现在没有大的政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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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照“一个主体、三个捎带”(“主体”是指主城区内 2007年底前经危房鉴定机构确认的危房和1969年12月31日前建成投入使用的旧房;“捎带”是指违章建筑、内环范围的“ 城中村”和按规划红线需要与“主体”部分一并拆迁的1969年底后建成的房屋)的原则确定危旧房改造片区的总体规模和 拆迁红线。严格控制“主体”量与“捎带”量的比例,捎带房屋的数量严格控制在各区拆除危旧房屋数量的50%以内,并与 主体786万平方米危旧房同步完成拆迁和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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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棚户区改造的优惠政策:1、建立规划管理绿色通道,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控规调整按简易程序办理,调整论证与规划方案审查同步进行。规划审批时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项目容积率指标,争取实现项目总体收支平衡。2、在棚户区改造项目内按规划需要砍伐树木,调整绿地,挖掘道路,拆除公厕、垃圾站,迁移电力、电信、广播电视杆线的,免收补偿费,由项目业主单位按规划要求重建或恢复。公厕、垃圾站拆除后规划没有重建恢复要求的,仍按规定给予补偿。3、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红线内配套的经营性设施,按照“谁经营,谁投资”的原则建设,其小区外大配套管网分别由邮政、电业、电信、广播电视、燃气、自来水等部门同步建设。小区内用电 、用气、用水容量的增容费只收缴新增部分。纳入棚户区改造范围的企业,不能重复提留水电分离改造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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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改造支持:中央安排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30亿元(含中央预算内投资35亿元),由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下达,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各地要按照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农户方法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等补助对象的认定程序,规范补助对象的风格审核审批。同时,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县级政府要组织做好与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并征得农户同意公开其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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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年农村旧房改造政策有: 第一:土地证、房产证齐全的,将需要改建的房屋拍照,写申请,并携带土地证、房产证房屋照片去到行政审批大厅规划局窗口报建; 第二:没有房产证,但土地证上标注的四邻都清楚的话,同样的,将需要改建的房屋拍照,携带土地证、身份证、老房子照片,去行政审批大厅规划局窗口报建; 第三:没有房产证,土地证上四邻标注不清的,就需要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证予以重新认证后,方能够提出申请改建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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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为调控房地产的原因土地也在控制之列,所以近期不会有大的拆迁项目,而且09年的时候一些城区进行危旧房改造目前看来北京市不会有大项目,之前的几年曾推出过微循环改造项目,就是在不进行大规模拆迁的情况下逐院逐户的进行人口疏散,降低北京市常住居民人口密度,据说仍在进行中但是由于开出的条件不合适所以几乎没有走的,总之现在没有大的政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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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年,合肥庐阳区有11个新建项目计划启动实施,将为区域发展拓展空间,提供载体。这11个项目中,涉及城中村及危旧房改造的项目8个,分别是熊小郢、五里片区一期、桃花片区、一里井、科研所、群力巷、韩瓦屋三期、韩小店,总占地1145.44亩,需征迁面积41.17万平方米;重点项目3个,分别为董大水库土地整治项目22万伏高压走廊、合淮路拓宽改造和轨道交通3号线项目,需征迁面积17.5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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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拆迁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于补偿标准问题,法律规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办法执行,此类拆迁也应依法进行。补偿标准也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精神执行。由于房屋拆迁案件涉及众多部门,众多单位,征收过程中又有很多的部门作出各种行政行为,案件非常复杂,维护权益建议聘请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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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要按贫困等级分配,也看你的修建投入,划分等级为:一级:低保户和五保户为2万,困难户为1万,一般户为6千;二级:低保户、五保户、困难户、一般户均为5500;三级:低保户、五保户、困难户、一般户均为5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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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农村危房改造以户为单位,由农户提出申请,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居住,且是房屋产权所有人; 2. 属于农村危房摸底调查统计在册的危房户; 3. 属于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任意一种类型。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户不能确定为补助对象: 1. 在本村另有安全住房的; 2. 住房拥挤,需要分户的; 3. 在外地(县城、集镇)已有永久性居住房屋的; 4. 不属于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任意一种类型的 (12) 热心网友 2016-12-29 三、补助标准 按东、中、西部每户补助6500元、7500元、9000元的标准;同时按人均1200元补助标准,支持建设危房改造供热等配套基础设施。 通知明确,2016年中央支持全国266万贫困农户改造危房,其中:国家确定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等贫困地区105万户,陆地边境县边境一线15万户,东北、西北、华北等“三北”地区和**自治区14万农户结合危房改造开展建筑节能示范。各省(区、市)危房改造任务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确定。 通知明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各地要按照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等补助对象的认定程序,规范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同时,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县级政府要组织做好与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并征得农户同意公开其有关信息。 2016年中央补助标准为每户平均7500元,在此基础上对贫困地区每户增加1000元补助,对陆地边境县边境一线贫困农户、建筑节能示范户每户分别增加2500元补助。各省(区、市)要依据改造方式、建设标准、成本需求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合理确定不同地区、不同类型、不同档次的省级分类补助标准,落实对特困地区、特困农户在补助标准上的倾斜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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