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一条规定说明,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使用者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请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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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目前,我们通常所说的房屋产权大致分为,也就是你说的使用年限: 1.)住宅用地,产权年限是70年; 2.)综合用地,产权年限是50年; 3.)商业用地,产权年限是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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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目前大家所住和所购房子都是商品房,而的大家一般所知道的商品房使用年限都是70年,但是有些住商一体或纯商业商品房使用年限是50年或者40年 希望答案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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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不存在使用年限的概念,而是房屋所占的土地存在使用年限的问题,到期后在政府批准的前提下,作为业主可以继续缴纳土地出让金而继续使用土地。 根据国家规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用地或者其他用地50年。也就是说,你所看房屋的土地性质不同,其使用年限就不同。另外,如果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以通过交纳土地使用费的方式重新获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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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房子是单位建的话,那可能是房改房,或者是集资建房,一般的那种房子都是划拨的土地,土地证上面是没有土地使用年限的,一般的这样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土地证上面有使用年限的话,那种土地的性质就是出让的。这个是正常的。 2   你说的应该是分摊土地面积和土地使用权面积,没什么不合理的,如果分摊面积太大了,你实际的房屋套内面积比110平米少很多的话,就不是很划的来,其实问题也不大。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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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使用年限,是住宅实物形态在外界的物理、化学因素作用下,从而发生有形的磨损;在有形的磨损下,住宅能维持正常使用的年限,称为使用年限。使用年限是由住宅的结构、质量决定的自然寿命。 住宅的结构类型主要是以其承重结构所用材料来划分的。目前的商品房大都是砖混结构的,砖混结构的主要承重结构是粘土砖和小部分钢筋混凝土构件,只适用于多层住宅,它的优点是造价低,保温、隔热性能好,便于施工。缺点是房屋开间、进深受限制,室内格局一般不能改变,墙体结构占据空间过多,整体性、耐久性较差。住宅的折旧年限是指住宅价值转移的年限,是由使用过程中社会经济条件决定的社会必要平均使用寿命,也叫经济寿命。住宅的使用年限一般大于折旧年限。不同建筑结构的折旧年限国家的规定是:钢筋混凝土结构60年;砖混结构50年。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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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英国土地使用年限是999年,美国是终生。 中国的土地本来都是国有的,70年的年限问题来源于香港,香港属于英国殖民地的时候土地使用年限都是到97年的,大部分土地都是20年代卖的,所以有个70年的年限,后来商品房在中国发展的时候就有了70年这个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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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据了解轻钢房屋使用年限通常是50年以上,轻钢房屋的使用寿命、 轻钢房屋的使用年限参考低层住宅冷弯薄壁型钢结构地方标准GB50018-2002规定的50年以上,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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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的土地使用年限如下: 土地使用权年限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居住用地70年; 工业用地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仓储用地50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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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不存在使用年限的概念,而是房屋所占的土地存在使用年限的问题,到期后在政府批准的前提下,作为业主可以继续缴纳土地出让金,而继续使用土地。 房屋使用年限 房屋是你的私人财产,享有永久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土地是国家的,一般说的使用年限70年就是指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这是土地出让过程中确定的,综合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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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在房产交易中一般不是影响价格的因素. 住宅用房的土地最高使用年限70年,但40年50年的都有,时间从开发商取得土地时算起. 目前国家对使用期满的土地只有指导性的意见,可以自动延续,付一定的土地出让金. 这次物权法草案的起草人透露了一个重要的信息,在到底付多少土地出让金的问题上,明确了国不与民争利的原则. 因此在土地使用年限上作为一个参数对待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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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出售购房时间未满5年的住宅,需缴纳营业税如下:市场价*面积*5.6% 出售购房时间超过5年的普通住宅,免征营业税; 出售购房时间超过5年的非普通住宅,(市场价*面积-购入原价)*5.6%。 年限的判断是根据你的房产证办理时间为准。 希望可以帮到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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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房产证的使用年限和房屋使用年限是两码事。2.没有使用年限的说法。根据《物权法》的有关规定,住宅土地到期后可以自动续期(住宅建设用地最高出让年限是70年)。这样可以理解为房产证的使用年限为无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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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1、如综合用地(限住宅和商铺)的情况产权就是住宅70年、商业40年。 2、工业土地性质产权就是50年,则一但后期变更开发成住宅,则产权就是50年。 3、其他性质都是40年,则开发的住宅产权就是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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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的房子一般使用多少年,这个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这栋房子可以挺住多少年,这是建筑物寿命;二是,建房子的地,更具体的来说,是你这套房子的房产证上的所属土地使用性质,这是规划局与国土局等部门共同确定的,按现在的条例,一般是住宅70年,商业40-50年,个别其它用途的(比如临建)在10年20年不等。 相信你想问的是第二方面。这个问题要注意2点,一是这个使用期是从该土地交完出让金,可以开发之时起算,不是你买到房子才起算,比方说你买到一套住宅,是70年期的,但这块地是开发商12年前就买下的,现在才开发成功卖到楼给你,那你这套房的有效使用期就只余下58年了;二是,建在同一块地皮上的同一栋楼,都可以是不同的性质和不同的使用期限,比方说同一栋楼,裙楼是商业的,塔楼是住宅,那么你买的是商铺那就40年,是住宅就70年。 到期了怎么处理现在还没有确切的法规,各地说法不一,最理解的说法是到期后自动续期;最让小业主怕怕的说法是,到期后将无偿收回。 由于我们新中国成立都还没有70年,大部分的土地都还没到期,只有个别地皮是当年地方政府在国家的具体办理办法出台前先试水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当时不知道中央定的年限会是多少,所以就往保守来定了个30年(好象青岛就有一批),现在倒是早过期了,但是也还没有处理,当地政府应该也还是在等中央的最终指示或人大的相关法规出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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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不存在使用年限的概念,而是房屋所占的土地存在使用年限的问题,到期后在政府批准的前提下,作为业主可以继续缴纳土地出让金而继续使用土地。 根据国家规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用地或者其他用地50年。也就是说,你所看房屋的土地性质不同,其使用年限就不同。另外,如果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以通过交纳土地使用费的方式重新获得使用权。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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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不存在使用年限的概念,而是房屋所占的土地存在使用年限的问题,到期后在政府批准的前提下,作为业主可以继续缴纳土地出让金,而继续使用土地。 房屋使用年限 房屋是你的私人财产,享有永久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土地是国家的,一般说的使用年限70年就是指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这是土地出让过程中确定的,综合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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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使用年限70年就是70年是你的使用权,过了70年就没了。 到期了如果房子还在,只用补交地税就可以了。因为土地的使用年限到了,但房子还是属于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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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砖混结构50年。目前的商品房大都是砖混结构的,砖混结构的主要承重结构是粘土砖和小部分钢筋混凝土构件,只适用于多层住宅,它的优点是造价低,保温、隔热性能好,便于施工。缺点是房屋开间、进深受限制,室内格局一般不能改变,墙体结构占据空间过多,整体性、耐久性较差。住宅的折旧年限是指住宅价值转移的年限,是由使用过程中社会经济条件决定的社会必要平均使用寿命,也叫经济寿命。住宅的使用年限一般大于折旧年限。不同建筑结构的折旧年限国家的规定是:钢筋混凝土结构60年;砖混结构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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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居住用地70年。这个70年是从开发商拿到土地开始算起的,并不是从交楼开始算起的,所以你的使用年限实际上要用70年减去你交楼前的时间,所以一定要注意,买房要关注发商拿地的时间和交楼的时间,这两个因素会很大程度上影响你的使用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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