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申请人申请贷款前必须连续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以上,且继续正常缴存; 2、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3、借款申请人户籍属外地的,需由有资质的担保公司担保; 4、在工作所在地或生活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 5、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6、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中无不良信用记录;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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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2.   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 3.   偿还本市或外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贷款本息 4.   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住房 5.   其他住房消费 其他情形 6.   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7.   户籍迁出本市 8.   在国外或责港澳台地区定居 9.   退休 10.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11.   男性满50周岁或女性满45周岁事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2年 12.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13.   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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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公积金支取条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 (1)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2)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4)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5)非沪籍职工调离上海时。(6)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其中(2)、(3)、(4)、(5)情形,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应以销户形式全额提取,所提取的金额为职工私人所有。另外,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希望解答了你的疑惑,解决了你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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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一年之内的;(二)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五)偿还所购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六)户口迁出本市,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七)非本市常住户口或本市农业户口的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八)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且住房公积金转入管理中心指定的账户集中封存满2年仍未重新就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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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房提取 提供本人名下自住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或经房屋产权监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和首付款收据原件或契税完税凭证原件或《江苏省公有住房出售收入专用票据》原件。 可提取金额为合同签订日期或《房屋所有权证》签发日期的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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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符合第七条规定的职工,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一)离休、退休的;(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三)出境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四)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五)偿还购买个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六)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七)户籍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农业户口职工,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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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支取条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支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三)被纳入本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四)离休、退休的;(五)出境定居的;(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七)户口迁出本市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八)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九)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十)因参军、上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十一)因单位解散、破产或辞职、被辞退等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账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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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基本条件:   1、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9个月以上,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开户9个月以上。   2、所在单位不得欠缴住房公积金   3、除托管职工外,住房公积金账户应为正常缴存状态。   (二)住房消费类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本人和配偶无所有权住房,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4、支付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   (三)销户类提取条件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的   (四)购房类提取条件   1、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a.现金购买具有所有权商品房且未办理购房贷款   b.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且所在单位不得欠缴住房公积金;并且除托管职工外,住房公积金账户应为正常缴存状态   c.无逾期未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情形   d.从上次提取到本次提取时间间隔满365天   e.申请人未签按月转账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协议   2、购买上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a.现金购买上市交易的存量产权房且未办理购房贷款   b.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且所在单位不得欠缴住房公积金;并且除托管职工外,住房公积金账户应为正常缴存状态   c.无逾期未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情形   d.从上次提取到本次提取时间间隔满365天   大连公积金提取流程2015   (一)购房提取流程   1、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a.职工携带提取所需材料及复印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处申请提取   b.职工持审核批准手续到银行窗口取款   c.职工将提取回单交单位。   2、购买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a.职工携带提取所需材料及复印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处申请提取   b.职工持审核批准手续到银行窗口取款   c.职工将提取回单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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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可以办理支取住房公积金手续:(一)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三)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部分。(限定于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房和私房)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手续职工支取住房公积金必须通过汇交单位办理,由汇交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加盖单位预留印鉴,后附有关支取证明材料,经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系统审核后,办理支取手续。住房公积金可以继承吗如果可以,应该怎么办理继承手续在职期间去世的职工,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其结余公积金可以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职工或其合法继承人提取的公积金,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继承或受遗赠住房公积金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持经公证的继承和遗赠文件,到被继承人或遗赠人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由单位到归集部门提取所遗留的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和办理销户手续。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需要提供什么证明材料(1)购买自住住房,采取一次性付款的职工,应提供购房合同、发票、合法收据及《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支取记录单》办理支取,每年可支取一次。(2)购买自住住房,采取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应提供购房合同、借款合同(或分期付款协议)和《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支取记录单》办理支取,每季可支取一次。(3)建造自住住房,应提供政府宅基地批复或其他建房批准证明材料、购买材料发票和《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支取记录单》办理支取。(4)大修自住住房,住平房者应提供产权人提出的修缮申请、房管部门出具的修缮证明文件、修缮费用发票和《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支取记录单》办理支取。(5)大修自住住房,住楼房者应提供物业管理部门的修缮证明文件、分摊到本户的发票和《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支取记录单》办理支取。(6)交房租的,支付超过本人分摊房租中超过本人工资收入5%的部分,应提供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及租赁合同(指经房屋管理部门认可的有效契约),每年3、4月办理支取。(7)购买自住住房,建造自住住房、大修自住住房职工的配偶,可以持婚姻关系证明文件办理支取手续。但夫妇双方累计支取额不得超过购买自住住房、建造自住住房、大修自住住房的总款价。我未到退休年龄,被单位辞退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了,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吗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不可以支取,未到退休年龄,被单位辞退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尚未找到新单位的,应办理封存手续,住房公积金在封存期间正常计息,发生符合政府支取条件的,仍然可以办理支取手续。待找到新单位,重新建立住房公积金后,再办理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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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购买商品房的,自购房合同备案登记之日起1年内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2、购买房改房的,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1年内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3、购买拆迁安置房的,自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协议)之日起1年内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4、购买再交易房、拍卖房的,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5、购买保障性住房,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1年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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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因此,您再行购买房屋时,是可以将公积金提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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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提取公积金,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规定、分别**相应的材料,按程序提交后提取,如下: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经单位盖章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提取人***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以下证明材料:(1)非按揭**自住住房的,**以下证明材料:**一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房合同(或**契约)、*房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二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房地产权证、契税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征地补偿**增大住房面积的,首次提取时,**房屋拆迁安置协议、**增大住房面积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偿还*房贷款本息(按揭**自住住房)的,首次提取时,**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建造自住住房的,**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用地证明(或房地产权证)、镇(乡)以上规划部门同意建房的批文、**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翻建自住住房的,**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翻建的批文、房地产权证、**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大修自住住房的,**镇(乡)以上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地产权证、修缮费用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4)租房自住的,首次提取时,**租赁合同(指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合同或与单位签订的公房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5)离休、退休的,**离、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市级以上医院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7)出境定居的,**签证和护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8)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份。(9)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户口迁出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10)失业(或下岗)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失业(或下岗)12个月以上的,**失业证(或下岗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11)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需**职工死亡证明、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合法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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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购买自住住房,包括异地购房的 二、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申请提取时须提供各级政府、规划、建设部门允许建造、翻建的证明。 三、大修自住住房的。申请提取时须提供规划管理部门的批复。 四、因火灾使自住住房遭受较严重损失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包括因异地购置自住住房而办理了购房贷款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0%的。申请提取时须提供经房产交易部门鉴证或公安部门出具的租赁合同、证明以及全部家庭成员工资收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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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提取申请人及代办人身份证明材料1、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2、代办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及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办人必须是提取人的配偶或直系血亲)。3、提取申请人出具给代办人的书面委托。4、特殊情况需配偶或直系血亲以外的其他人代办的,需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二)提取原因证明材料1、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1)购买商品房、二手房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购买二手房无法提供发票的,需提供契税完税证)、所购住房的房地产权证、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2)公有住房房款已付清的:公有住房出售合同、个人购房交款凭证或公有住房出售专用收据、所购住房的房地产权证、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3)购买公有住房直接使用公积金冲抵房款的:公有住房出售合同、个人购房交款凭证(一式五联未加盖建行业务章或现金收讫章)、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4)动拆迁安置产权住房的:房屋动拆迁安置协议书、房地产权证、安置住房超安置费用部分的发票或收据、提取人与产权人的关系证明;(5)购买拍卖产权房的:房屋拍卖确认书、房地产权证、购买拍卖房的发票或收据、提取人与产权人的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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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状况良好; 2、借款人及所在单位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至贷款时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低于规定的时间,未发生或者已全部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3、具有合法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借款人应是购房合同约定的产权人,所购住房为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新建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单位集资建房、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住房,存量商品住房(二手房),职工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住房等(不含商业用房、别墅、低密度住宅等); 4、已交付的所购住房首付款不低于规定的比例; 5、同意且能够以所购住房或公积金中心认可的其他房产作抵押,或以动产、权利作质押,购买新建商品房贷款的应由所购房屋售房单位提供阶段性贷款担保。 如果您满足以上条件,就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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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支取条件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城镇自住住房; (二) 离休、退休; (三)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四)失业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两年以上,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 (五) 户口迁出济南行政区域或者出境定居; (六) 偿还个人购房贷款本息; (七) 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 (八) 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九)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支付房租,或者支付当年的物业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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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被纳入本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4、离休、退体的; 5、出境定居的; 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7、户口迁出本市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0、因参军、上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1、因单位解散、破产或辞职、被辞退等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账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的; 12、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二)新增的4项支取条件为: 1、遭遇重大疾病、遇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2、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3、租房用于自住,且房租支出占家庭收入比例高于20%或租住廉租住房的; 4、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希望能够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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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具备如下条件: 1、购买自住住房的。 2、建造自住住房的。 3、翻建自住住房的。 4、大修自住住房的。 5、离休、退休的。 6、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 7、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领取《失业证》的。 8、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工作调离、户口迁出本市、出境定居的。 10、偿还因购买自住住房银行贷款本息的。 11、偿还因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银行贷款本息的。 12、租房的。 1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14、职工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15、职工家庭因突发事件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导致生活困难的。 16、职工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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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未全额付清购房款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办理手续。            职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尚未全额付清购房款的(不含二手房、外地购房),可以转账的方式提取本人及配偶账户上的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 办理本项提取手续所需资料:             (1)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对账簿或联名卡);             (4)单位开具的《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             (5)售房单位名称、行号及收款账号;             (6)首期付款的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7)购房相关要件(购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持已在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改房的需持市房改办的“售房批复”及购房协议,购省直房改房的需持资金审批表及购房协议;购集资建房的需持市房产局集资建房批复或省主管部门的集资建房批复及购房协议)原件及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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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肥住房公积金支取的条件: 1.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2.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3.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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