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京提取公积金还商贷需要材料 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单位开具的支取证明信(注明:支取原因、单位公积金账号、职工公积金账号、支取金额),身份证、借款合同、房本(原件以及A4纸复印件各1份)。结婚证或户口簿(提取配偶公积金的需要,提取本人公积金的不需要。原件以及A4纸复印件1份),与贷款相对应的购房合同、发票或者《房屋所有权证》(原件以及A4纸复印件各1份)。当月打印贷款余额对账单一年并加盖银行印鉴(支取当月持借款人身份证到放贷银行打印一年的对账单,要体现借款人贷款金额、贷款余额、每月还款额),几年没有支取打印几年的对账单。需要注意的是:在还贷期内,距上次支取间隔不得少于一年,每次的提取额不得超过当期(上次支取后至本次支取期间)的已还款额且不超过剩余的贷款余额,职工及其配偶累计的提取额不得超过贷款的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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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苏州公积金还款的流程,办理流程:职工带齐材料至办理场所进行提取申请→工作人员进行审核→符合提取条件,把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实时划转至职工关联的银行借记卡中。还清贷款:1身份证原件2住房公积金卡原件3借款合同原件,复印件各一份4银行盖章的还贷证明(含还款证明、贷款账号、贷款人身份信息等)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还清贷款证明有效期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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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综合起来可以肯定答复你:你希望通过按月提取公积金来支付外地的商业贷款暂时不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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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还商贷流程是: 商业贷款及公积金贷款所购买的房屋均按照以下流程及资料提交办理。自住住房提取业务属于部分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大部分均可提取,但须保留一定余额,一般保留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十位数。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以后可每半年提取一次,直至提取额达到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和已偿还贷款本息之和。) 办理流程: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银行经办网点受理并录入扫描资料→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转账。 提取申请人对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至提取房屋所在行政区域的中心办事处或管理部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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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还款没事的,反正你有还款的银行卡的,你扣除公积金付掉的部分,把剩下的部分钱打到还款的银行卡里就是了.希望我的回答可以给您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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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首套房公积金商贷利率是有所调整的,目前的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浦发银行等银行首套房贷款在9折到9.5折之间。在这次的调查中郑州的广发银行的首套房的优惠力度比较大,针对优质客户,首套房贷款利率最低八五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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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是公积金缴存职工自己去提取不过提取时并不是把钱直接取出来,而是由公积金中心直接划到您的还款账户上去二是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委托提取公积金业务办好该业务后以后每个月缴纳的公积金就会自动被划转到您指顶账户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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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一、申请条件   (一)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为购买、建造自住房贷款;(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尚未到期,且无逾期现象;(三)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银行属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贷款的工、农、中、建四家所属银行之一;(四)商转公贷款额度和期限不超过《贷款实施细则》规定的最高上限;(五)前后贷款抵押物需为同一抵押物;(六)借款人符合《贷款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二、所需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一)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三)申请人上月末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书面证明;(四)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抵押《房地产他项权证书》或《宣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证明书》;   (五)申请人及其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申请程序   (一)申请人持上述资料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所属县市管理部(以下简称中心)申请;(二)中心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发给住房公积金贷款文本;(三)申请人按要求备齐相关资料,连同填写完整的贷款文本一起交中心;(四)中心审核后准予贷款的,确定贷款额度、年限、利率和抵押方式,并签发《宣城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通知书》;(五)申请人持委托贷款通知书和相关资料到委托银行签订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六)申请人持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变更登记或抵押权转移登记;(七)中心凭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和抵押权人变更登记凭证签发转账支票,用于归还申请人所欠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本金。    四、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一)贷款额度为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所剩余额,精确到“分”;(二)贷款期限为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所剩贷款期限,精确到“日”;(三)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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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京提取公积金还商贷需要材料有: 1. 提取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单位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 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申请书 4. 住房公积金支取记录单原件 5. 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6. 贷款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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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 银行按揭贷款是购房者以所购房屋之产权作为抵押,由银行先行支房款给发展商,以后购房者按月向银行分期支付本息,银行按揭的成数通常由五成到八成不等,期限由1年到30年不等。银行按揭是促进房地产市场活跃的最有效的手段。 2,公积金贷款的基准利率是3.75%,银行按揭贷款的基准利率是5.65%;贷款同样多的金额,同样长短还款时间,公积金要比银行贷款少1.90%的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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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取住房公积金还商贷,主要内容如下:    提取公积金还贷的方式有两种: 一是公积金缴存职工自己去提取不过提取时并不是把钱直接取出来而是由公积金中心直接划到您的还款账户上去。 二是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委托提取公积金业务办好该业务后以后每个月缴纳的公积金就会自动被划转到您指定的账户中用于偿还贷款。 使用公积金购房有“三项注意”   其一,公积金不能直接用作购房首付。如果市民想要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需要先消费后提取,即先垫付首付款,然后再携带本人或者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已结婚的需要提供结婚证等证明材料,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其公积金内的存储余额。   其二,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能超过房款总额。比如,一位市民贷款购买的房屋总价为20万元,而他的公积金存储余额有30万元,他只能提取20万元的公积金,剩余的10万元公积金不能提取。   其三,结清公积金贷款后可以再用公积金购房。无论是在婚前还是在婚后办理的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办理过公积金贷款,公积金中心系统上就会有相应记录,在上次贷款未还清前,夫妻双方不能再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但如果第一套房的公积金贷款已结清,夫妻双方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仍视为首次购房,不受二套房的政策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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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行,你当时办理按揭的时候,如果没有使用公积金,现在再使用,那不行,合同已经生效了,你现在的想法属于重新变更合同,银行是不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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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与商贷的区别有以下几点: 1、利率不同:商贷较高6.55%。公积金4.5%。 2、放款时间不同:商贷快,公积金慢。 3、最高额度不同:商贷一般不限,公积金有限制,各地规定不一样,最高额度一般在40万元-80万元不等。 4、贷款对象不同:商贷不限,公积金只能对缴存对象办理。 5、贷款权限不同:商贷不限,公积金贷款局限于缴存所在地贷款或者政策允许条件下的异地贷款。 以上价格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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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 组合贷款流程: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的程序可分五步: 第一步:到贷款银行提出借款申请 借款人持购房合同和开发商售房许可证复印件、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蓄磁卡、印章到各区县的建行房地产信贷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须携带结婚证或其他夫妻关系证明),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申请书”。 第二步:银行审核 贷款银行根据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考核借款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计算贷款额度,确定贷款期限。 第三步:到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贷款银行审核借款人的申请后,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不用房屋担保的签订质押合同)。 第四步:到产权部门办理贷款担保手续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有两种担保方式,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的任何一种。 1、借款人可用自有、共有或第三人房产进行抵押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已取得产权证)并以所购建房屋办理抵押的,持借款人身份证、预交款收据原件、名章、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填写《天津市房屋他项权申请登记表》并加盖借款人(抵押人)和贷款银行(抵押权人)印章后,到房屋座落地的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他项权证》。 借款人用期房抵押的(没有取得产权证),持上述材料到房屋座落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局产权管理部门办理《天津市房地产抵押权证明书》。 2、用国债、银行定期存单等贷款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进行质押,借款人持有价证券交贷款银行收押保管。 第五步:办理住房抵押保险手续 借款人到产权部门办理完抵押或质押手续后,连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房屋他项权证、抵押权证明书等借款资料交贷款银行办理房屋保险手续。 第六步:签订还款协议和划款 采用储蓄卡代扣方式还款的,借款人到建行储蓄网点办理还款代扣储蓄卡,并与贷款银行签订代扣协议。委托单位代扣还款的,单位与贷款银行签订协议。 第七步:银行划款 借款人按与贷款银行约定的时间到贷款银行办理领款手续,贷款银行将款项划入售房单位;用于修、建房的贷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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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关于申请条件。   (1)取消原来申请时“职工账户需有6倍的月还款额的余额”的限制条件,改为:在本市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公转商”补息贷款且尚未还清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包括其他产权人及其配偶。也就是说,申请逐月提取转账还贷,对职工账户中的余额多少不作要求。   (2)在此基础上,取消了“职工账户中的余额不足时自动终止”的规定,即职工办理逐月提取转账还贷,只要申请一次,整个还贷期间都有效,通俗讲,就是“一次申请,持续有效”。就算职工账户中的资金不够扣还每月还贷额,其申请也不会终止,只是暂时转到银行卡扣款,等到职工账户中的金额又够扣还一个月的贷款额时,公积金系统又会自动回到职工公积金账户中扣还贷款,无需再次申请。   (3)取消“申请时贷款应没有逾期”的规定。也就是说,现在不管贷款有没有逾期,职工都可以申请办理逐月提取还贷。 2.关于提取额度。   (1)提取额度为职工每月应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公转商”补息贷款的本息额,包括逾期部分。也就是说,如果职工申请提取还贷时有贷款逾期的情况,则公积金系统会自动计算你申请时当月应还款额和逾期本息金额,如果职工账户中的住房公积金足够偿还应还款额和逾期部分,则公积金系统将自动扣划相应资金转账还贷。   (2)逐月提取还贷委托生效后,每月15日前从提取还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划转当月应还贷本息额。划转时如果同一笔贷款的提取还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包括新职工住房补贴)均小于当月应还贷本息额,当月不进行逐月提取还贷,按借款合同约定在贷款银行还款账户扣款。但已签订的逐月提取转账还贷委托协议继续生效。   3.关于逐月提取转账还贷委托协议的变更或终止。   签订逐月提取转账还贷委托协议后,因婚姻关系变化等原因需增加或减少申请人的,凭规定的申请材料到“中心”办事处、分中心办理变更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已结清或“公转商”补息贷款终止贴息的,其逐月提取转账还贷委托自动终止。职工也可主动提出终止逐月提取还贷的申请。   4.关于受理地点。   在全市范围内,可以跨机构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和贷款地不同的,可以由职工自由选择在缴存地或在贷款地申请办理逐月提取转账还贷。若要增加或减少申请人以及逐月提取还贷终止的,职工也可以自由选择就近的公积金中心办事处或分中心办理。 (二)提前部分转账还贷   提前部分转账还贷,是指职工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通过转账方式提前偿还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本金。原来的规定是职工可以自备现金提前偿还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现在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通过转账方式偿还其住房公积金贷款。   1.关于申请对象。   申请对象为尚未还清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包括其他产权人及其配偶。   2.关于申请条件。   职工申请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已按借款合同还贷12个月以上;二是每个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须在1万元以上。也就是说,即使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中余额之和超过1万元,也是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三是申请时贷款没有逾期。   3.关于提取额度。   每个申请人每次申请提取用于提前部分转账还贷的金额不得少于1万元。也就是说,每个申请人、每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还贷的金额应在1万元以上(含还贷本息)。   4.关于申请材料。   (1)申请人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住房公积金储存卡;   (2)其他产权人申请提取的,还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借款人配偶或其他产权人配偶申请提取的,还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一次性提取转账还清贷款   一次性提取转账还清贷款,是指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通过转账方式一次性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余额。   1.关于申请对象。   申请对象为尚未还清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包括其他产权人及其配偶。   2.关于提取额度   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剩余本息额。   申请人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小于剩余贷款本息的,不足部分申请人应自筹资金到贷款经办银行当场还清。   3.关于受理地点。   为进一步方便职工,当同一笔贷款涉及不同分支机构提取的,可统一到贷款所在地公积金中心网点办理,不一定要在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办理提取还贷手续。 (四)按年提取还商贷   按年提取还商贷,是指在本市已办理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职工,满足相关条件的,可每年申请提取一次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用于偿还其商业性住房贷款本息。   1.关于申请对象。   《规定》扩大了提取住房公积金按年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的申请人范围,商业性住房贷款所购买住房的其他产权共有人,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也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按年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贷款本息。   2.关于申请条件。   职工申请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是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公转商”补息贷款;二是已按借款合同还贷12个月以上;三是有多笔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职工,只能选择其中一套办理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还商贷,直至还清后方可选择另一套继续还贷。   3.关于提取额度。   申请人可以每年申请提取一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申请时的上一个月应还住房贷款本息额的12倍。   借款人申请提取的前一个月提前部分还款的,在《个人信用报告》中无法确切反映处上月应还款金额,可根据《个人信用报告》中贷款合同金额和还款月数测算借款人的月应还款额。也可由借款人提供贷款银行出具的还贷明细确定其月应还款额。具体可见《关于住房公积金归集类业务相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常公积金[2010]34号)。   4.申请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申请人住房公积金储存卡;   (3)其他产权人申请提取的,还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借款人配偶或其他产权人配偶申请提取的,还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于2004年1月1日以前办理商业性住房贷款的,申请人还需提供借款合同和贷款银行出具的还贷明细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申请时借款人必须到场,当面授权“中心”查询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借款人配偶和其他产权人申请的,需与借款人同时办理。 (五)贷款还清后提取   贷款还清后提取,是指职工已还清“公转商”补息贷款或商业性住房贷款后,满足相关条件的,可申请一次性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   《规定》增加了“公转商”补息贷款还清后提取的情形。   1.关于申请对象及条件。   申请对象为“公转商”补息贷款或商业性住房贷款已还清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包括其他产权人及其配偶。   申请时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公转商”补息贷款。   2.关于提取额度。   提取金额为申请人贷款还清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   3.关于申请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申请人住房公积金储存卡;   (3)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还清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房屋所有权证(现房须提供)或购房合同(期房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借款人配偶或其他产权人配偶申请提取的,还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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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个要看各个地方了。有的地方公积金政策比较宽松,是可以公积金转商贷。但是你需要考虑考虑了,到底合不合算。现在商业存量房贷的话,利率都是打了7折的,就是4.16了。公积金贷款利率是3.87.差的不是太多。如果你的余额就剩下一点的话,就把公积金攒着,等一次性还款。不然你转成商贷的话,你还要交违约金什么的,有时候可能不是很划算。建议要好好考虑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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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具体要什么手续要去公积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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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贷转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应同时符合下列7个条件: 符合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借款人必须是原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需为买受人); 原商业性购房贷款未结清且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 原商业性购房贷款还款一年(含)以上、信用记录良好且无逾期贷款余额; 所购房产已取得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且为钢混结构; 所购房产可以设定抵押权的商业贷款可以转公积金贷款; 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所需材料(所有资料均需提供原件): 购房合同原件; 税务部门出具的购房发票原件; 《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证》原件; 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距失效期在一年以上); 结婚证原件或单身证明原件(单身证明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户口簿原件; 银行结清证明及还款凭证原件; 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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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职工购买自住商品房(包括经济适用房),在符合相关条件下可以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提取时只能一次性提取有效文件批准当月(含)前的余额,且不得超过购房费用。办理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均为原件):   (1)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由所在单位提供,已转入公积金集中封存户的由服务中心提供);   (2)《房屋所有权证》及契税完税凭证或全额付款发票;尚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经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20%房款的税务监制收据或购房发票;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房款的税务监制收据或购房发票。   (3)结婚证或户口簿;   (4)提取人身份证;   (5)公积金有效凭证(不作必要性要求)。   为确保住房公积金的专款专用,2012年11月1日后实施的新的公积金调整政策,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前部分归还商业购房贷款的,须提交商业银行同意其提前还款的审批单,公积金中心将以转账方式支付到商业银行指定的还款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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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您的商业贷款还款满一年, 公积金缴纳满一年的话, 是可以用公积金提前贷款转商业贷款的,利息会节省很多。 也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用来偿还商业贷款或者随意支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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