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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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02-15 09:06:00
  • 您好,最好打**咨询下房管局 比较靠谱些。希望能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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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04-08 15:16:00
  •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该期限适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属于对特殊主体的特别规定。《*******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所以除特别主体意外,其他一般主体订立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不得超过20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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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05-20 16:06:00
  • 可以咨询房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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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05-14 15:10:00
  • 这个建议找个懂个土建的人回答会好一些,而且自建的时候地基很重要,还有当地的物价也有影响 ,祝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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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03-04 22:56:10
  • 征地红线是政府规划部门和国土部门共同批复的用地边界,征地红线所围的范围面积,是用来计算规划指标的最基本的、有法律依据的基础数据,比如计算容积率、建筑密度等。而用地红线是我们在建筑设计时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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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04-21 16:01:00
  • 应缴出让金= 所在土地等级相对应的出让金标准×房屋垂直分摊土地面积× 出让年期修正系数 1、房屋垂直分摊面积 = 房屋的建筑面积 / 房屋总层数 房屋建筑面积:以房屋产权证记载面积为准 房屋总层数:以房屋产权证记载层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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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03-12 10:42:00
  • 《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才旦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转移的除外。”根据这一规定,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原则上不允许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只有一种情形可以例外,就是对于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原因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情形。这种情形是指乡镇企业破产、兼并,企业的资产(包括厂房等)发生转移而导致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如果土地上没有建筑物等设施,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将不允许转让,也不得转让用于非农业建设。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8条规定:“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幅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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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02-19 10:54:00
  • 我了解到的是土地使用权(land user)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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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05-13 10:15:00
  • 土地使用权指单位或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居住用地70年; 工业用地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无期;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仓储用地50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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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05-14 13:50:00
  • 瓦工好一点,而且现在每家装修肯定都要用瓦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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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05-07 19:18:23
  • 你好,既然是房改房,那么你提供大土地证及分房房产证、房改合同、身份证等资料去办理就是了,时间只要不是第一次分户即已经完成对该项目的土地权调以及竣工审查符合要求的,分户时间是不会太长的,一般与商品房时间区别不会太大。不过笔者注意到你是想将该房改房用于抵押,那么可能还涉及将房改房进行划拨补办出让,那么它的时间就相对会长一些,因为在给你办理分户土地证时增加出让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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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05-13 16:05:00
  • 使用权抵押登记就是单位或个人在银行取得贷款,抵押物为房产的,必须连同土地一起进行抵押,或者单独使用净地进行抵押,需要到辖区土地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将使用权抵押给权利人(银行),贷款结清后即可办理撤销手续。原则是不申请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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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05-08 09:03:00
  • 一、农村宅基地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法律依据 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山东省实施办法》、《临沂市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及《苍山县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 二、宅基地划分标准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新划宅基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新建住宅用地面积限额为: (1)城市郊区及乡镇所在地,每户面积不得超过166平方米。 (2)平原地区,每户面积不得超过200平方米,村庄建在盐碱地、荒滩上的,可适当放宽,但最多不得超过264平方米。 (3)山地丘陵地区,建在平原地上的,每户面积为132平方米;建在山坡薄地上的,可适当放宽,但最多不得超过264平方米。 人均占有耕地666平方米以下的村庄住宅用地,应低于前款规定限额。 三、申请宅基地所具备的条件 1、年满20周岁在本村落户的农村公民,因结婚等原因,确需新建住宅分户的; 2、原住宅影响村镇规划或因国家、集体建设需要搬迁的; 3、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需要新建住宅的; 4、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定居(出具批准证明),且农村确无住宅的; 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办理宅基地《集体土地使用证》审查程序 1、向村委会写出书面申请。 村委会根据村民大会讨论的意见,经村委会审查同意后,张榜公布,张榜七日无异议后,上报审批宅基地名单。 2、填写申请表:村委会同意后,由村负责填写《宅基用地呈批书》签署意见,村长签字,盖村委会公章。 3、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根据上报资料到现场进行勘测,经审查合格后,由国土资源所长签字、主管乡(镇)长签署意见并盖乡(镇)政府章,然后上报县国土资源局。 4、县国土资源局接件后,进行资料审核并到现场进行勘测。 5、审核、勘测合格后,报县政府进行审批。 6、审批后张榜公示7日无异议的,国土资源所到现场定点放线,准予开工建设。 7、建设完工后,报国土资源所验收。经验收合格后,由农房科组织相关材料发放《集体土地使用证》。 五、办理宅基地《集体土地使用证》所需要的材料 1、住宅用地呈批书;(2份) 2、建房户身份证复印件2份;(无身份证者派出所出据证明) 3、户口簿复印件;(2份) 4、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复印件3份) 5、占用农用地的必须有农用地转用批复;(2份) 6、离退休人员回原籍建住宅的,需附离退休证复印件、单位无房证明;(2份) 7、平面图;(1份) 8、乡镇政府审查意见。(3份) 六、办理宅基地《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收费标准 宅基地工本费:20元 七、办理宅基地《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期限 受理7个工作日,局内办理运行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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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03-12 17:24:00
  • 地上建筑面积是计算容积率的面积,其中需要注意的有半地下室的计算方法、顶层阁楼的计算方法、阳台的计算方法、高层高的计算方法等,根据是否住宅、办公、 商业等均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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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04-18 10:25:00
  •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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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04-16 14:15:00
  • 各地区政策不一样,要看当地政府发布的政策和所在地区大致的价格,不过这个政策是不会偏离中央的大方向的,如果偏离就要多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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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04-01 10: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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