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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签订注意事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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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柳嘉悦| 宝鸡| 914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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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3条回答

不知道
回答数:33900 | 被采纳数:42

租房合同是要符合《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的,所以为了有效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在租房子时一定要签租 简单的说租房合同是房屋租赁者将房子交给租客使用,租客为此像房东支付租金并于租期满了以后,归还或者续签房屋的协议。租房合同是要符合《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的,所以为了有效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在租房子时一定要签租房合同,在装修'>北京租房子的可不是一般的多啊,那么签租房合同时应该注意什么问题呢? 签北京租房合同注意事项: 1、不能“签”口头协议。租房一定要签订租房合同,租房合同要细。即使你不了解房屋租赁合同常用版的详细内容是什么,但是你要明确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等由谁支付、并列明租住前的各项数字,以区分责任。房屋维修及费用也最好写在合同里,以避免以后麻烦。还要查看上次的水电气以及物管还有光纤电话费等结清没有。 2、在租赁期间内对房屋的修缮义务及费用应由谁承担。如果在使用过程中,房屋及其附属设备出现问题或故障,应由谁维修,费用应由谁承担,这是双方需要提前明确的,否则,一旦出现问题,极易产生纠纷。 3、房屋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一般是房屋的所有人,但并不限于所有人。凡享有合法的使用权的人,都有权将其使用的标的物转由他人使用,成为出租人。 4、确认房产证上的人和你签合同的人是不是一样,查看出租人的房产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是否一致。 5、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这一条款规定了承租人的转租权,说明承租人只要有出租人的合法授权,也可以行使部分出租人的权利,只是其权利的行使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6、租金的支付方式及期限。这也是双方应重点考虑的问题,三个月一付还是半年一付甚或一年一付等,双方应予明确约定,否则,极易产生矛盾。 7、租金由出租人收取,是承租人使用房屋的对价;物业管理费则由物业管理公司收取,是物业公司以自己的经营活动为所有业主、租户提供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二者不是一个法律关系,不能混为一谈。但如双方在合同中对于此项无具体约定,则出租人无权要求承租人支付物业管理费。 8、签订租赁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对于模糊内容要详加询问,并落实于字面。 9、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格,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条件。审查租赁的客体是否合格,即出租人的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允许出租的房屋。审查房屋租赁手续是否完备。房屋产权证明并非是合法出租的充分条件,还应按有关规定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租赁合同也要进行租赁登记方可生效。 10、如果出租方不能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或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条件,例如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有误差,应视为出租方交付的标的物有瑕疵,承租人可要求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可以采取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要求解除合同,也可以双方经协商减少租金,变更合同内容。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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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若浮尘
回答数:8794 | 被采纳数:18

租房签合同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租房前应当了解的情况:
  (1)出租人是否有权出租住房,要看其产权证,验看出租人的身份证是否与产权证一致。
  (2)该住房是否有合法的出租文件,即《房屋租赁许可证》。
  (3)查看房屋的实际使用条件与状况。
  (4)红线界定范围的平面图(双方加盖公章)
  二、哪些房屋不能出租?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下列房屋不能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属于违法行为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房屋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三、承租人是否能改变房屋用途?承租人需改变合同约定的用途的,应当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住宅不得改变使用性质。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使用性质的,应当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其业主应当征得相邻业主、使用人和业主委员会的书面的同意,并报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批。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公共设施,不得改变使用性质”。承租人使用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信等费用,由承租人承担;但租赁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物业管理费用,由房屋所有权人承担,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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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佳佳_0704
回答数:83625 | 被采纳数:26

1、要求房东出具房产证原件以及房东本人身份证,各复印一份,经核实无假后方可签约。签“租凭合同”时要写明租房期限,租房具体地址,要求所填具体地址与房产证上保持一致。
  2、在合同中写清楚室内包含设施,包括房内家具家电等,如需装修也应在合同中注明,避免以后退租时引起不必要的纠纷。明确写出水电费、宽带网费、物业费、有线电线闭路费等由哪方支付。
  3、在写明房屋租金条款后注上“乙方在租用期间,甲方不得再收取以任何名义为由的任何附加费用”。另需注意的是,如房东委托他亲戚或是朋友帮忙代理租房事宜的,可以的话,签合同时需要房东亲自来签,若不然,要他的亲戚或是朋友出具一份“授权委托书”,里面具体写明委托人和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等,还要写上“本人特委托上列代理人替本人办理相关租房事宜、签署有关文件”。
  4、若出租人并非房东,签租赁合同必须注意,签订的租赁合同必须房东认可,租赁期限不能超过原租赁合同。如有附加条件如安全、环境因素等,与房东商议后,争取写入合同附加条件
  1、过错方应当赔偿损失:如果造成租房合同无效的过错方,还应当赔偿对方所造成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即所对应的经济赔偿。
  2、合同无效装修纠纷的处理:若是房客或房东请求赔偿因合同无效受到的损失,在无效合同执行期间,即房客经房东同意对房屋装饰装修,而在租房合同无效时,房东同意利用这些房屋装饰的,可折价归房东所有;若是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房客拆除,值得注意的是,在拆除过程当中应注意将房屋恢复原状。但是房客未经房东同意装饰装修,由房客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房客与房东在执行无效合同期间的争议,若是双方协调不成,可以直接通过法律渠道去解决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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