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当使用人数少于50 人时,楼梯、走道和门的最小宽度,可适当减少;但门的最小宽度,不应 小于0.80m 。 2) 本条和本规范有关条文中规定的宽度均指净宽度。 一般说,安全出口的数目不应少于两个 (
1)小型托幼﹑医院﹑疗养院建筑﹑儿童活动场所﹑老年人建筑楼内只设置一部疏散楼梯;多层局部升高两层部位,人数之和超过50人,每层建筑面积超过200m²,设置一部疏散楼梯,均不符合《建规》5.3.2 条的规定。
据我所知 疏散楼梯是为了更有效的阻挡烟火入侵楼梯间,可在封闭楼梯间的基础上增设装有防火门的前室,次楼梯间称为防烟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前室可按要求设计为封闭型和开敞型两种。 ①利用阳台或凹廊进行自然排烟时,不应设置外窗
安全疏散距离 位于2个外部出口或楼梯间之间的房间,当耐火等级为一、二级时,“其他”民用建筑,直接通向公共走道的房间门至最近的外部出口或封闭楼梯间的距离 为40米。房间的门至最近的非封闭楼梯间的距离,如房间位于两个楼梯间之
室外楼梯可作为辅助的防烟楼梯,其最小净宽不应小于0.90m。当倾斜角度不大于45°,栏杆扶手的高度不小于1.10m时,室外楼梯宽度可计入疏散楼梯总宽度内。 室外楼梯和每层出口处平台,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