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配套设施是一个小区内为方便业主衣食住行而建设的场所。但是,公共设施产权归属不明、未达到预先的承诺、挪作他用等问题是商品房纠纷中最易引起诉讼的问题。纠纷的焦点,就是公共配套设施的包含范围和所有权的归属问题。小区公共配套
您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城市配套公共设施内容: 城市基础设施是指为城市生产和居民生活提供公共服务的物质工程设施,它是城市赖以生存和发展的一般条件,是社会分工的产物。城市基础设施是一个系统工程,它主要包括六大系统,
以整个建筑为单位,所有的公共空间,包括入户大堂、电梯、步梯、水暖井的全部都要计算上,总和除以总面积得出一个比例,就是公摊比例。一般来说,住宅多层在10~15%,高层20~30%,写字楼可能会达到40%。
根据相关规定,房屋以外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只能为房屋所有人共同所有,都属于小区的公共财产。公共设施主要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行政管理、社区服务等设施。比如:绿地、道路、路灯、地下(上)线路和管道、停
公共配套设施主要指住宅区内的市政公用设施和绿地。 公用设施包括道路、公交站场、环卫设施、各类公用管线(自来水、电力、电信、燃气、热力、有线电视、雨水、污水等)及相应的建筑物、构筑物。公共设施主要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