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来源: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五、合同价款金额(大写):元(人民币)¥:元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合同 甲方: 乙方: 依照国家《合同法》、《建筑法》和甲方文件规定,为加强企业管理,明确双方责任,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确保 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保证工程按期完工,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管理合同。 第一条、管理方式及依据: 本工程项目甲方委派乙方进行全面管理,按本合同要求,依据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相关协议、约定等及甲方的管理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条、管理内容: 一、乙方应按照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所有涉及与该工程有关的协议、文件、通知等内容要求,全面履行工程建设施工的各项管理职能。 二、管理工程的主要概况: 1、建设单位: 2、工程名称: 3、工程内容: 4、施工管理范围: 5、开竣工日期: 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 6、质量等级: 7、工程价款: 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 元)。 第三条、管理期限: 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交付甲方,且工程竣工结算完毕,工程保修期满,工程款全部收回之日止。 第四条、乙方管理目标及奖罚: 一、乙方在完成本合同管理工作后,应确保甲方获得该工程建设单位最终结算总造价 %的利润,该利润不含税金(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税、印花税、所得税等)、定额管理费、投标管理费(包含代理费、标书费、交易费、公证费、保险费等)、二级建委管理费及上级有关部门收取的费用等;并负责工程款的清收。如乙方完成该管理目标,并将该工程所发生的劳务费、租赁费、材料费等一切费用付清后,剩余工程利润由甲方全部奖励给乙方;如乙方完不成该管理目标,乙方除承担工程管理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外,还必须承担该工程最终结算总造价 %的罚款。 二、对于乙方管理的垫资工程,其工程施工垫资资金全部由乙方自行负责筹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乙方需向甲方借款,甲方视资金状况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取利息。如因乙方资金不到位,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三、本工程上级部门返还企业的劳保费用归甲方所有,由甲方统筹管理,专款专用,用于稳定职工队伍,为合同制职工投保。乙方为管理施工本工程所使用的全部人员,除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外,其余人员必须按照国家及地方的有关规定办理工伤保险、养老保险等,所需费用均由乙方或劳务公司承担;如乙方未办理或未及时办理相关保险,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纠纷等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本工程人工费支出须严格执行甲方下发的《工程项目人工费管理办法》,不得超出人工费总量限额,并保证实报人工费明细的真实性,张贴上墙,人工费应发放到本人,不得代领,在安排开支方面做到专款专用,杜绝因付款不及时发生民工上访或其他诉讼事件的发生;否则,每发生一起,罚乙方人民币 元。乙方不得以出售材料等方式套取现金,支付人工费;否则,甲方将按标的额的20%给予乙方处罚。 五、本工程乙方选择劳务队伍必须符合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使用甲方统一的合同版本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施工过程中须及时办理签证和结算,避免纠纷,同时,必须按工程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管理好劳务队伍。 六、工程用料实行由甲方职能部门统一采购,具体执行甲方的材料管理文件规定。乙方管理时应严格实行限额用料制度,不得超出限额,超出限额部分甲方不给办理付款手续;发生工程变更需增加或减少限额用料时,乙方要及时写出追加减材料报告,经甲方预算处审核后严格实施。节余材料乙方不得私自处理或变卖,由甲方统一调配处理;如乙方私自处理变卖,甲方没收乙方全部材料变卖所得,并按标的额的20%给予乙方处罚。 七、本工程施工图预算必须由甲方预算处编制,其费用按甲方文件规定办理。 八、乙方应认真按照工程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精心管理,组织工程施工。按合同工期按时竣工。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检查评定标准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质量等级。工程开工前,乙方应与甲方质管处和安全处签订质量管理目标责任书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状,并严格实施,确保做到以下几点: 1、在本施工队内杜绝重伤以上事故的发生,年负伤频率控制在8‰以内。 2、在部、省组织的安全大检查中,本队受检工程必须达到90分以上(创省级安全文明优良以上工地称号),在市级安监部门和甲方组织的安全文明大检查中,本队受检工程必须达到80分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