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电气设备抗震设计规范(GB50556-2010) 本规范适用于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小于或等于0.40g(即抗震设防烈度9度及以下)地区,且电压为220kV及以下的工业企业电气设备(以下简称电气设备)的抗震设计。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大于0.40g地区或行业有特殊要求的工业企业电气设备,其抗震设计应按国家有关专门规定执行。2010-12-01 实施 1 总则 2 术语和符号 3 抗震设计基本要求 4 变配电所电气设备布置 5 抗震计算 6 电气设备安装设计的抗震措施 附录A 电气设备的减震与隔震设计 本规划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附:条文说明
本规范适用于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小于或等于0.40g(即抗震设防烈度9度及以下)地区,且电压为220kV及以下的工业企业电气设备(以下简称电气设备)的抗震设计。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大于0.40g地区或行业有特殊要求的工业企业电气设备,其抗震设计应按国家有关专门规定执行。2010-12-01 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