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人应具有本市城六区(新城区、莲湖区、碑林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或长安区非农业户口。
2.申请人家庭人均月收入符合市政府规定的最新标准。
经济适用房标准:[单身人均月收入1818元/人;两人家庭人均月收入1667元/人;三人家庭(包括三人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1515元/人]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
4.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3年内有房屋赠与及转让的(房屋建筑面积超出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不得申请。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商铺、办公用房或营运车辆的,不得申请。
6.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拥有购买价格超过15万元的非营运车辆的,不得申请。
7.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公司或出资参股的,注册(参股)资金超过15万元的,不得申请。
8.申请人或家庭成员离异、涉及房产处置且未再婚的,离异时间应满3年。
9.申请人年龄单身(未婚及离异、丧偶独身)应在25周岁以上,且不得超过70周岁。在校学生及现役军人不能作为申请人。
10、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西安买了房,自然就需要装修,还没找到好的装修公司,不妨前往西安装修公司频道看看有没有喜欢的呢?
地域不一同,会有政策上的细微差别,建议去当地房管局咨询一下,届时可以问下相关工作人员看需要什么条件,需要什么资料,需要填写什么表格,希望可以帮到您,祝生活愉快!
1. 1人家庭成员,年收入在227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面积在10㎡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24万元及以下; 2. 2人家庭成员,年收入在363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面积在10㎡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27万元及
申请条件 1.首先经济适用房申请者具有哈尔滨市区城镇常住户口, 2.经济适用房申请者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统计部门发布的上年度本市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 3.经济适用房申请者
要求申请人具有中心城区城镇居民(非农)户口连续5周年以上。现役军人、服刑人员、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家庭其他成员须具有中心城区城镇居民(非农)户口,且与申请人实际共同居住。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收入低于240
1、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2)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上年度全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全市城镇人均收入。 2、申请人须提交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