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由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自愿将**路**号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租的门面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门面。 二、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门面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房屋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签订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一次**纳门面押金(大写) 元整(小写¥ ),该押金用于保障房屋内的设备完好,如出现设备损坏的现象,甲方有权按照市场价格扣除相应的赔偿款。房屋租金及水电费实行按季结算,房屋租金第季度首月10日前交清本季度租金及上个季度水电费(水电费自交)。3个月不交款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阻拦,否则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和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四、租赁期内甲方保证承担下列责任: 1、保证出租房屋产权及管理权清晰,符合合同约定的使用用途,若有产权和债务纠纷概由甲方负责。 2、保证正常的水电供应,并对房屋定期检查。 3、如需出卖上述门面,甲方将提前壹个月通知乙方。 五、门面租赁期内,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乙方在使用过程中,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或增扩设备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装修或扩改费用自理。合同期满后,乙方所装修的内容无偿交给甲方,不得另行收费,其它部分保持原状。 2、合同期内,乙方不得转租、转让、转借所租赁房屋,如需转租第三人使用,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收回。 3、乙方必须依法经营,遵纪守法,自觉遵守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并承担有关责任和税费,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4、 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租金外,甲方还应按拖欠天数的5‰收取违约金。 六、优先承租权 租赁期间届满后,如甲方继续出租房屋,则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如租赁期间届满后,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甲方应给予一个月的宽限期,宽限期的房租与约定的房租一样。 如合同期满,乙方没有损害房屋内的设备,则甲方应该在合同期满日如数退还。 七、免责条件 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互补承担责任。实际租金按入住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八、争议解决的方式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先行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房屋产权证、甲乙双方身份证的复印件为本合同附件。附随合同之后。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议定书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