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申领居住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居住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居住证申领地点在流动人口居住地派出所,对符合申领条件的,公安机关自受理申
应带资料:1、办理暂住登记时需交验暂住人员身份证。2、办理暂住证时需交验暂住人员身份证;需提交暂住人员近期标准照片一张;属育龄妇女的,还需交验常住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婚育节育证明或厦门市外来人员婚育
1、暂住证办理范围。按照公安部《暂住证申领办法》,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拟在我市居住一个月以上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员必须申领《暂住证》.不需要申领的人员范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华侨和外国人,以及在旅
准备材料 本人提供材料: 办理暂住证的本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两张相同)、在租赁期间内的房屋租赁合同。 房东提供材料: 房产证的原件或者复印件,房东身份证复印件。严格一点的派出所可能会要求需要
您好,准备材料 1、身份证原件(在京租房,需房主身份证复印件); 2、房本(在京租房需房本复印件) ; 3、租赁合同复印件一份; 4、一寸彩色照片3张(证件照,无底色,居委会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