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房产税细则发布 确定征收对象税率 来源:搜狐焦点网2011年01月27日21:39 我来说两句(219) 搜狐焦点最新获悉,重庆市市长黄奇帆刚刚宣布,重庆将于2011年1月28日正式启动对
1、房产税试点征收范围 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地产。 2、房地产税纳税 城市房地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 产权出典者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当地或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均由代管人或使用人代为
根据重庆房产税细则规定,房产税征收范围包括:独栋商品住宅;新购的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区商品房成交均价2倍以上的住房;在重庆市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
房产税 (1)时间认定:2011年1月28日起购买的住房 【解读】:新购住房是指2011年1月28日起购买的住房,购房时间以购房合同最后一页上打印的日期为准。 (2)缴纳房产税时间怎样确定? 房产税税款自
(一)产权属于全民或集体所有的,其经营管理单位为纳税人; (二)产权出典的,其承典人为纳税人; (三)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当地或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其代管人或使用人为纳税人; (四)无租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