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规定,原则上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当地一定年限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定年限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要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
通知指出,已采取住房限购措施的城市,凡与本通知要求不符的,要立即调整完善相关实施细则,并加强对购房人资格的审核工作,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尚未采取住房限购措施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要在2月中旬之前,出台住房限购实施细则。其他城市也要根据本地房地产市场出现的新情况,适时出台住房限购措施。
一、对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能够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对在本市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购买住房。 符合《**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穗字〔2010〕11号)有关高层次人才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且在广州市无自有住房的,可购1套住房。 二、境外机构和个人购买商品住房的,严格按照《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建住房〔2006〕17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的通知》(建房〔2010〕186号)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三、限购时限内,购房人须在商品住房买卖合同中签名具结已知悉并执行我市住房限购政策,境内居民如实填写《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详见附件1),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应通过查验购房人的户口簿、结婚证等证件原件对购房人的《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进行核实。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现购房人提供虚假信息骗购住房的,应当立即与其解除买卖合同;经纪机构发现购房人提供虚假信息骗购住房的,应当通知并协助售房人与其解除买卖合同。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与购房人串通、骗购住房的,要追究责任,并予以曝光。 四、购房人向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转移登记时,应提供以下附加申请材料: (一)买方为境内居民的,须提供《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和《承诺书》(附件2)原件、户口本原件、结婚证(或未婚证等其他婚姻情况证明)原件。 (二)买方为非户籍境内居民的,还须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三)买方为境外个人(不含港澳台居民和华侨)的,须提供在本市工作超过一年的证明,书面具结购买商品住房用于自住并承诺在境内无其他住房;港澳台居民和华侨须提供在本市工作、学习和居留的证明,书面具结购买商品住房用于自住并承诺在境内无其他住房。 (四)买方为非本市户籍高层次人才的,须提供广州市委组织部或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有效证明。 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在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时发现购房人提供虚假信息骗购住房的,不予办理房屋登记,并将其行为通报相关贷款机构。 五、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所有商品住房交易均按本通知规定执行,交易时点按照以下标准认定: (一)在本市房地产主管部门信息系统网签合同的,以网签购房合同时间为准; (二)非网签形式签署买卖合同的以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业务收件(包括预收件和受理)时间为准; (三)没有纳入房屋管理系统的新建商品住房以在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办理预售商品房合同备案或预告登记的时间为准。 六、非直系亲属间的房屋赠与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广州出台的“限购令”核心内容包括四大方面:一、坚决遏制炒房,户籍家庭和常住非户籍家庭(一年纳税声明),限购一套房;二、非常住家庭不准在广州购买;三、未满18岁不得单独购买商品房;四、境外购房,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需提交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限购一套。根据规定,在一定时期内,暂定对在本市(含市辖十区和从化、增城市)已拥有一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一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一套住房。
新广州限购房政策全文限购范围:已拥1套住房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驻京部队现役军现役武警家庭、持效《广州市工作居住证》家庭同)、持本市效暂住证本市没拥住房且连续5(含)本市缴纳社保险或所税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说北京户籍家庭已拥套住房、非北京户籍连续5缴纳社保或所税家庭能且能购买套住房外户口京购房做能购买套住房限制北京限购房政策全文
广州限购房政策全文停售范围:已拥2套及住房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1套及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提供本市效暂住证连续5(含)本市缴纳社保险或所税缴纳证明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本市向其售房北京限购房政策全文简言非京籍家庭纳税5限购套京籍家庭超两套房再购背景我认北京限购房政策处关键期北京市按照央决策部署坚持房产市场调控包括限购政策放松摇房产市场健康发展需要政策持续支持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表示今进步落实部门联执检查机制同税务、力社保、公安等相关部门加强北京限购房政策执行情况联执检查现场巡查严肃查处发商捂盘惜售、证售房、虚假宣传、按规定公示价格等违规行规范市场秩序确保各项调控政策效落实
广州限购房政策是:以家庭为计算单位,广州本地户口可拥有两套物业,外地户口只能拥有一套,而且要提供最近两年内一年以上社保或税单。该政策是2010年末开始实行的。
广州楼购房限购令细则
本地家庭限购第三套房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需提交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限购一套,广州《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实施意见》虽没有全文公布,但18日下午已获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正式将广州楼市限购的范围从市内十区扩大到从化、增城两个外围县级市。 根据规定,在一定时期内,暂定对在本市(含市辖十区和从化、增城市)已拥有一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一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一套住房。 同时,对于已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居民家庭、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和不能提供两年内在本市缴纳一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