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要看建筑设计图和规划。还要看当时的合同时如何约定的。通俗理解,只要房产证上的面积或实际测量面积与约定面积一致则没有问题,不计算在公摊以内。
本人现在主要搞的就是拆迁阳台面积是看是否封闭,如果封闭就全算房屋面积,如果未封闭就只算过道面积(两者在赔偿上有很大的差距)合用面积一般我们处理方式是共同面积平分,当然也得根据实际情况处理
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总结起来有两种补偿方式,针对棚户区改造住宅房屋的拆迁补偿标准,可以选择拆迁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拆迁安置房补偿,至于规划条件中允许建设回迁房屋的工程项目,被拆迁房屋的主人可以选择在原地被安置。棚户区改
拆迁时候面积,是按产权面积计算,阳台如果在产权证上有,才会算,如果产权证上没有包括阳台,那阳台就不算。 如果算的话,阳台下投影面积,若下面为阳台,算一半面积;若为空地或埕、公地等一般不算面积。但若为有高差的走廊勉强
一般使用面积是建筑面积的70%,所以测量一下使用面积/0.7就是建筑面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