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还是和原业主说一下吧,如果拖欠的物业费不够,承诺:将对房屋费用拖欠情况进行核查,如业主有费用拖欠、且留存的物业交割保证金不足以抵扣所欠费用的,则承担先行垫付责任,并由向业主进行追索。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期待采纳,
如果签合同的时候留足了【物业保证金】,拿北京为例,一般规矩是2万,物业交割都OK,最后付给业主;交割不利索,比如你说的拖欠物业费,直接扣!万一当时没有留这笔【物业保证金】,有两种情况:第一, 找中介要。让中介先垫着,他们
您好,交钥匙或者交房日期都会做物业交割,物业交割保证金就是用来规避业主拖欠各类费用的情况。物业保证金使用时以合同交接房屋约定日期起作用。如果还没有过户或者还没有到交房日期建议先别动用。等到约定的交房日期业主不出面,可以电
物业保证金是交房的时候,是需要原业主和现业主当面交接清楚,会有物业交割单明细,如果有欠缴的费用可以从物业保证金中扣除,经纪人会跟从,详情可以咨询跟单经纪人,望采纳。
如果卖家没有交物业交割保证金,买家还可以通过以下两种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利:1.找中介要。让中介先垫着,他们自己去找卖家讨,只有极少大中介才愿意垫;2.中介不管或者没有中介,只能自己找卖家追讨,这里有法可依,极端情况闹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