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中的规定,发包人根据确认的竣工结算报告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保留5%左右的质量保证金,但为了保障《建筑法》中规定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质量终身责任制的实施,目前国内建筑业内普遍实行按工
这位朋友您好: 您提到的朋友在建筑合同中,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的区别?一般的履约保证是指工程按质按量的完成,质量保证在这个合同就就强调
履约保证的有效期限从提交履约保证起,到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为止。履约保证金是承包人通过担保公司或银行向发包人开具的保证,在合同执行期间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的经济担保书,来限制承包人的,使其按合同规定完成自己的义务。
履约保证金规定如下: 一是履约保证金的数目要大于合同预付款数目,以规避可能存在的风险; 二是履约保证金的数目要与投标保证金持平或稍高,技术含量高、不能准时履约将会给采购人带来巨大损失的项目,要适当提高履约保证金数额;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比例一般是5%-25%,国际招标规定.我们国内一般是交10%。但是主、主要是合同双方进行协商,你方可在确保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情况下合理确定违约赔偿金。希望对你有所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