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小产权房“,也称”乡产权“是由乡镇政府而不是定义国家颁发的房产证,因此“小产权”其实就是“乡产权”,它并不构成真正的财产法律意义上的。所说的话直言,“小产权房”是一些村集体经济组织,新的名字农村建设和其他开发人
小产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村集体的土地上建筑的向社会公众销售的房屋。小产权房不属于商品房,因而小产权房的购买者不能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反而构成违法,是没有产权房本的,小产权房未经士地行政管理部门批准而使用集体所有土地的
苏州小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上的概念,而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通常所谓的“小产权房”,也称“乡产权房”,是指由乡镇政府而不是国家颁发产权证的房产,即是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打着新农村建设等名义
自然是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的诞生,缘于现行畸形的土地制度和房地产制度:所有城乡土地进入房地产和工业用地市场,必须由政府统一征收统一出让。不经政府统一征收和出让的集体所有土地上建造的房屋,由于没有总房价70%左右的巨额土
农村房屋是小产权房,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