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 (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具体质量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土建工程为 / 年,屋面防水工程为 / 年; 2、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 1 ; 3、供热及供冷为 / 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4、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为 / 年; 5、其他约定:
本合同承包范围的工程内容质量保修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标行。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屋面漏水、暖气漏气、燃气漏气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3%,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 2%。
本工程双方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金额为 伍仟元(大写)。质量保修金银行利率为 / 。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后14天内,将剩余保修金和利息返还承包人。
六、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 /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
发 包 人 (公章): 承 包 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
装修工程质量保修单:
1)严格细致地审查图, 周密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及各分项工程质量计划,以此作为指导施工的依据。
2)积极采用新的施工技术、 工艺和质量可靠的新型材料,以提高和保证工程质量。
3)坚持书面技术交底, 尤其是各关键工序、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施工,应随时按规范和标准要求进行。
4)严格控制材料质量, 必须做到进场验收、使用前试验,合格后方可施工。
5) 以预防为主, 随时检查验收分项工程质量,加强工序及工序间 衔接的控制,加强各工种交叉施工的控制,提高一次验收合格率和一 次成优率。
6) 根据设计要求,制定“消除质量通病”的技术措施。
7) 细心注意成品保护工作。
8)认真做好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 特别是质量保证核查资料必须 与施工同步,达到真实、齐全、整洁,符合要求的标准,工程开始, 应 建立技术档案小组, 并设专人负责 明确具体负责人, 及时搜集、汇 总本工程的技术资料, 并绘制竣工图,
9)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优质工程标准组织施工。按建筑安装工程 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优质工程标准检查和评定工程质量。施工操作按 照工艺标准执行。施工中应坚持贯彻规范及总公司有关质量管理的制 度和规定, 严格做好隐检、预检。
10)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参加本工程施工的各主要工种的班组(包括外包队)均成立"QC"质量管理小组,指定一名组长。
11)工程质量事故,任何人不得擅自处理。需经有关部门研究处理方案,并经主管技术领导批准后, 方可进行。
12)土建、水、电三方应建立联检会签制度, 以解决施工中工序搭接相互配合的技术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