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户籍职工在异地就业且缴存公积金,在本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可以持就业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包括缴存明细),按照深圳市公积金贷款政策要求,向深圳市住建局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符合上述条件的缴存职工,从8月1日
深圳市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条件(一)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偿还购建翻修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三)职工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因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用于支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费等费用的。
1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3离休、退休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出境定居的; 6偿还自住
全市有近200家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可以办理提取业务,请在公积金中心网站查询网点具体地址及网点具体可办理的业务,职工可以就近选择网点办理。 登录之后,点击个人提取【选择自己对应的提取形式】。本地宝办事易以支付本市范围内住
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网点,共有中行、建行、招行计200个,公积金中心应当在受理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予提取的决定。准予提取的,由受公积金中心委托的商业银行办理支付手续,银行直接将资金转入职